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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吃飯間


  說到癸巳以前,那時我還不到十歲,記性本來不好,現今記得清楚的恐怕實在很少了。但是有幾間房屋的情形卻還記得個大略。小堂前的東邊,就是上文所說的東一,南向的前房是曾祖母的住屋,後房作為吃飯及一切雜用的地方,東二前後房歸祖母使用,姑母住在樓上,就是東二上面的一間。伯宜公住在西一,至於西二由立房典給人家,系三個女人品住,都是做「送媽媽」的,《越諺》注雲「隨新嫁娘往男家之人」,不曉得別處有沒有這種職業,叫作什麼名字。

  我所清楚記得的便是那吃飯的房間,因為那裡改變得頂少,就是在癸巳以後至於庚子以前,也多少還是那個樣子。那裡前後房的隔斷很是特別,中間四扇上半花格子的門,左右都是大的實木門,東邊開著,西邊的外面擺著一隻放食器的板廚,往東去是一把太史椅,上面放著上下兩屋的大食籃,一把小孩坐的高椅子,又是太史椅,已在開著的房門口,那是曾祖母的坐位了。高椅子前面一頂方桌,即是飯桌,有一處火燒焦了留下一個長條的窪,周圍放著些高的圓凳。東面靠牆孤立著一頂茶几,草囤裡一把錫壺,滿裝著開水。

  朝北是四扇推窗,下半實木,上半格子糊紙,不論冬夏都把左右端的兩扇推開,放進亮光來。窗下西端石墩上放水桶,中有椰瓢,是洗臉用的,接連著是長方小桌,上放圓竹筐,中置碗筷,又三抽斗桌,桌上有茶缸,茶葉泡濃汁,任人隨意加開水沖飲,桌旁有一大方凳,約二尺見方,再過去便是往祖母後房去的房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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