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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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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俗語裡有一句話,人家的老婆與自己的文章總覺得是好的。既然是通行的俗語,那麼一定有道理在裡邊,大家都已沒有什麼異議的了,不過在我看來卻也有不儘然的地方。關於第一點,我不曾有過經驗,姑且不去講她。文章呢,近四十年來古文白話胡亂地塗寫了不少,自己覺得略有所知,可是我毫不感到天下文風全在紹興而且本人就是城裡第一。不,讀文章不論選學桐城,稍稍辨別得一點好壞,寫文章也微微懂得一點苦甘冷暖,結果只有「一丁點兒」的知,而知與信乃是不大合得來的,既知文章有好壞,便自然難信自己的都是好的了。 聽人家稱讚我的文章好,這當然是愉快的事,但是這愉快大抵也就等於看了主考官的批,是很榮幸的然而未必切實。有人好意地說我的文章寫得平淡,我聽了很覺得喜歡但也很惶恐。平淡,這是我所最缺少的,雖然也原是我的理想,而事實上絕沒有能夠做到一分毫,蓋凡理想本來即其所最缺少而不能做到者也。現在寫文章自然不能再講什麼義法格調,思想實在是很重要的,思想要充實已難,要表現得好更大難了,我所有的只有焦躁,這說得好聽一點是積極,但其不能寫成好文章來反正總是一樣。 民國十四年我在《雨天的書》序二中說: 「我近來作文極慕平淡自然的景地。但是看古代或外國文學才有此種作品,自己還夢想不到有能做的一天,因為這有氣質境地與年齡的關係,不可勉強,像我這樣褊急的脾氣的人,生在中國這個時代,實在難望能夠從容鎮靜地做出平和沖淡的文章來。」 又云: 「我很反對為道德的文學,但自己總做不出一篇為文章的文章,結果只編集了幾卷說教集,這是何等滑稽的矛盾。」 近日承一位日本友人寄給我一冊小書,題曰「北京的茶食」,內凡有《上下身》,《死之默想》,《沉默》,《碰傷》等九篇小文,都是民十五左右所寫的,譯成流麗的日本文,固然很可欣幸,我重讀一遍卻又十分慚愧,那時所寫真是太幼稚地興奮了。過了十年,是民國二十四年了,我在《苦茶隨筆》後記中說道: 「我很慚愧老是那麼熱心,積極,又是在已經略略知道之後,——難道相信天下真有奇跡麼?實實是大錯而特錯也。以後應當努力,用心寫好文章,莫管人家鳥事,且談草木蟲魚,要緊要緊。」 這番叮囑仍舊沒有用處,那是很顯然的。孔子曰,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誰與。中國是我的本國,是我歌于斯哭於斯的地方,可是眼見得那麼不成樣子,大事且莫談,只一出去就看見女人的紮縛的小腳,又如此刻在寫字耳邊就滿是後面人家所收廣播的怪聲的報告與舊戲,真不禁令人怒從心上起也。在這種情形裡平淡的文情那裡會出來,手底下永遠是沒有,只在心目中尚存在耳,所以我的說平淡乃是跛者之不忘履也,諸公同情遂以為真是能履,跛者固不敢承受,諸公殆亦難免有失眼之譏矣。 又或有人改換名目稱之曰閒適,意思是表示不贊成,其實在這裡也是說得不對的。熱心社會改革的朋友痛恨閒適,以為這是布耳喬亞的快樂,差不多就是飽暖懶惰而已。然而不然。閒適是一種很難得的態度,不問苦樂貧富都可以如此,可是又並不是容易學得會的。這可以分作兩種。其一是小閒適,如俞理初在《癸巳存稿》卷十二關於閒適的文章裡有云: 「秦觀詞雲,醉臥古藤陰下,了不知南北。王銍《默記》以為其言如此,必不能至西方淨土。其論甚可憎也。……蓋流連光景,人情所不能無,其托言不知,意本深曲耳。」 如農夫終日車水,忽駐足望西山,日落陰涼,河水變色,若欣然有會,亦是閒適,不必臥且醉也。其二可以說是大閒適罷。 沈赤然著《寄傲軒讀書續筆》卷四云: 「宋明帝遣藥酒賜王景文死,景文將飲酒,謂客曰,此酒不宜相勸。齊明帝遣齎鴆逼巴陵王子倫死,子倫將飲,顧使者曰,此酒非勸客之具,不可相奉。其言何婉而趣也。大都從容鎮靜之態平時尚可偽為,至臨死關頭不覺本性全露,若二人者可謂視死如甘寢矣。」 又如陶淵明《擬挽歌辭》之三云: 「向來相送人,各自還其家,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這樣的死人的態度真可以說是閒適極了,再看那些參禪看話的和尚,雖似超脫,卻還念念不忘臘月二十八,難免陶公要攢眉而去。夫好生惡死人之常情也,他們亦何必那麼視死如甘寢,實在是「千年不復朝,賢達無奈何」耳,唯其無奈何所以也就不必多自擾擾,只以婉而趣的態度對付之,此所謂閒適亦即是大幽默也。但此等難事唯有賢達能做得到,若是凡人就是平常煩惱也難處理,豈敢望這樣的大解放乎。總之閒適不是一件容易學的事情,不佞安得混冒,自己查看文章,即流連光景且不易得,文章底下的焦躁總要露出頭來,然則閒適亦只是我的一理想而已,而理想之不能做到如上文所說又是當然的事也。 看自己的文章,假如這裡邊有一點好處,我想只可以說在於未能平淡閒適處,即其文字多是道德的。 在《雨天的書》序二中云: 「我平素最討厭的是道學家,(或照新式稱為法利賽人,)豈知這正因為自己是一個道德家的緣故。我想破壞他們的偽道德不道德的道德,其實卻同時非意識地想建設起自己所信的新的道德來。」 我的道德觀恐怕還當說是儒家的,但左右的道與法兩家也都摻合在內,外面又加了些現代科學常識,如生物學人類學以及性的心理,而這末一點在我較為重要。古人有面壁悟道的,或是看蛇鬥懂得寫字的道理,我卻從「妖精打架」 上想出道德來,恐不免為傻大姐所竊笑罷。不過好笑的人儘管去好笑,我的意見實實在在以我所知為基本,故自與他人不能苟同。至於文章自己承認未能寫得好,朋友們稱之曰平淡或閒適而賜以稱許或嘲罵,原是隨意,但都不很對,蓋不佞以為自己的文章的好處或不好處全不在此也。 廿五年九月二日,在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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