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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上下四旁


  《論語》這一次所出的課題是「家」,我也是考生之一,見了不禁著急,不怨自己的肚子空虛得很,只恨考官促狹,出這樣難題目來難人。的確這比前回的「鬼」

  要難做得多了,因為鬼是與我們沒有關係的,雖然普通總說人死為鬼,我卻不相信自己會得變鬼,將來有朝一日即使死了也總不想到鬼門關裡去,所以隨意談論談論也還無妨。若是家,那是人人都有的,除非是不打誑話的出家人,這種人現在大約也是絕無僅有了,現代的和尚熱心于國大選舉,比我們還要積極,如我所認識的紹興阿毛師父自述,他們的家也比我們為多,即有父家妻家與寺家三者是也。總而言之,無論在家出家,總離不開家,那麼家之與我們可以說是關係深極了,因為關係如此之深,所以要談就不大容易。賦得家是個難題,我在這裡就無妨堅決地把他宣佈了。

  話雖如此,既然接了這個題目,總不能交白卷了事,無論如何須得做他一做才行。忽然記起張宗子的一篇《岱志》來,第一節中有云:

  「故餘之志岱,非志岱也。木華作《海賦》,曰,胡不於海之上下四旁言之。餘不能言岱,亦言岱之上下四旁已耳。」

  但是抄了之後,又想道,且住,家之上下四旁有可說的麼?我一時也回答不來。忽然又拿起剛從地攤買來的一本《醒閨編》來看,這是二十篇訓女的韻文,每行分三三七共三句十三字,題曰西園廖免驕編。首篇第三葉上有這幾行云:

  犯小事,由你說,倘犯忤逆推不脫。
  有碑文,你未見,湖北有個漢川縣。
  鄧漢真,是秀才,配妻黃氏惡如豺。
  打婆婆,報了官,事出乾隆五十三。
  將夫婦,問剮罪,拖累左鄰與右舍。
  那鄰里,最慘傷,先打後充黑龍江。
  那族長,伯叔兄,有問絞來有問充。
  後家娘,留省城,當面刺字充四門。
  那學官,革了職,流徙三千杖六十。
  坐的土,掘三尺,永不准人再築室。
  將夫婦,解回城,淩遲碎剮曉諭人。
  命總督,刻碑文,後有不孝照樣行。

  我再翻看前後,果然在卷首看見「遵錄湖北碑文」,文云:

  「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奉 上諭:朕以孝治天下,海澨山陬無不一道同風。據湖北總督疏稱漢川縣生員鄧漢禎之妻黃氏以辱母毆姑一案,朕思不孝之罪別無可加,唯有剝皮示眾。左右鄰舍隱匿不報,律杖八十,烏龍江充軍。族長伯叔兄等不教訓子侄,亦議絞罪。教官並不訓誨,杖六十,流徙三千里。知縣知府不知究治,罷職為民,子孫永不許入仕。黃氏之母當面刺字,留省四門充軍。漢禎之家掘土三尺,永不許居住。漢禎之母仰湖北布政使司每月給米銀二兩,仍將漢禎夫婦發回漢川縣對母剝皮示眾。仰湖北總督嚴刻碑文,曉諭天下,後有不孝之徒,照漢禎夫婦治罪。」

  我看了這篇碑文,立刻發生好幾個感想。第一是看見「朕以孝治天下」這一句,心想這不是家之上下四旁麼,找到了可談的材料了。第二是不知道這碑在那裡,還存在麼,可惜弄不到拓本來一看。第三是發生「一丁點兒」的懷疑。這碑文是真的麼?我沒有工夫去查官書,證實這漢川縣的忤逆案,只就文字上說,就有許多破綻。十全老人的漢文的確有欠亨的地方,但這種諭旨既已寫了五十多年,也總不至於還寫得不合格式。我們難保皇帝不要剝人家的皮,在清初也確實有過,但乾隆時有這事麼,有點將信將疑。看文章很有點像是老學究的手筆,雖然老學究不見得敢於假造上諭,——這種事情直到光緒末革命黨才會做出來,而且文句也仍舊造得不妥貼。但是無論如何,或乾隆五十三年真有此事,或是出於士大夫的捏造,都是同樣的有價值,總之足以證明社會上有此種意思,即不孝應剝皮是也。從前翻閱阮雲台的《廣陵詩事》,在卷九有談逆婦變豬的一則云:

  「寶應成安若康保《皖遊集》載,太平寺中一豕現婦人足,弓樣宛然,(案,此實乃婦人現豕足耳。)同遊詫為異,余笑而解之曰,此必妒婦後身也,人彘之冤今得平反矣,因成一律,以『偶見』命題雲。憶元幼時聞林庾泉雲,曾見某處一婦不孝其姑遭雷擊,身變為彘,唯頭為人,後腳猶弓樣焉,越年余複為雷殛死。始意為不經之談,今見安若此詩,覺天地之大事變之奇,真難於恒情度也。惜安若不向寺僧究其故而書之。」

  阮君本非俗物,於考據詞章之學也有成就,今記錄此等惡濫故事,未免可笑,我抄了下來,當作確實材料,用以證此種思想之普遍,無雅俗之分也。翻個轉面就是勸孝,最重要的是大家都知道的《二十四孝圖說》。這裡邊固然也有比較容易辦的,如扇枕席之類,不過大抵都很難,例如喂蚊子,有些又難得有機會,一定要湊巧冬天生病,才可以去找尋魚或筍,否則終是徒然。最成問題的是郭巨埋兒掘得黃金一釜,這件事古今有人懷疑。偶看尺牘,見朱蔭培著《芸香閣尺一書》(道光年刊)卷二有致顧仲懿書云:

  「所論岳武穆何不直搗黃龍,再請違旨之罪,知非正論,姑作快論,得足下引《春秋》大義辨之,所謂天王明聖臣罪當誅,純臣之心惟知有君也。前春原嵇丈評弟郭巨埋兒辨雲,惟其愚之至,是以孝之至,事異論同,皆可補芸香一時妄論之失。」

  以我看來,顧嵇二公同是妄論,純是道學家不講情理的門面話,但在社會上卻極有勢力,所以這就不妨說是中國的輿論,其主張與朕以孝治天下蓋全是一致。從這勸與戒兩方面看來,孝為百行先的教條那是確實無疑的了。

  現在的問題是,這在近代的家庭中如何實行?老實說,仿造的二十四孝早已不見得有,近來是資本主義的時代,神道不再管事,奇跡難得出現,沒有紙票休想得到筍和魚,世上一切都已平凡現實化了。太史公曰,傷哉貧也,生無以為養,死無以為葬也。這就明白的說明盡孝的難處。對於孝這個字想要說點閒話,實在很不容易。中國平常通稱忠孝節義,四者之中只有義還可以商量,其他三德分屬三綱,都是既得權利,不容妄言有所侵犯。昔者,施存統著《非孝》,而陳仲甫頂了缸,至今讀經尊孔的朋友猶津津樂道,謂其曾發表萬惡孝為首的格言,而林琴南孝廉又拉了孔北海的話來胡纏,其實《獨秀文存》具在,中間原無此言也。

  我寫到這裡殊不能無戒心,但展側一想,餘行年五十有幾矣,如依照中國早婚的習慣,已可以有曾孫矣,余不敏今僅以父親的資格論孝,雖固不及曾祖之闊氣,但資格則已有了矣。以余觀之,現代的兒子對於我們殊可不必再盡孝,何也,蓋生活艱難,兒子們第一要維持其生活於出學校之後,上有對於國家的義務,下有對於子女的責任,如要衣食飽暖,成為一個賢父良夫好公民,已大須努力,或已力有不及,若更欲彩衣弄雛,鼎烹進食,勢非貽誤公務虧空公款不可,一朝捉將官裡去,豈非飲鴆止渴,為之老太爺老太太者亦有何快樂耶。鄙意父母養育子女實止是還自然之債。

  此意與英語中所有者不同,須引《笑林》疏通證明之。有人見友急忙奔走,問何事匆忙,答雲,二十年前欠下一筆債。即日須償。再問何債,曰,實是小女明日出嫁。此是笑話,卻非戲語。男子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即此意也。自然無言,生物的行為乃其代言也,人雖靈長亦自不能出此民法外耳。債務既了而情誼長存,此在生物亦有之,而于人為特顯著,斯其所以為靈長也歟。

  我想五倫中以朋友之義為最高,母子男女的關係所以由本能而進於倫理者,豈不以此故乎。有富人父子不和,子甚倔強,父乃語之曰,他事即不論,爾我共處二十餘年,亦是老朋友了,何必再鬧意氣。此事雖然滑稽,此語卻很有意思。我便希望兒子們對於父母以最老的老朋友相處耳,不必再長跪請老太太加餐或受訓誡,但相見怡怡,不至於疾言厲色,便已大佳。這本不是石破天驚的什麼新發明,世上有些國土也就是這樣做著,不過中國不承認,因為他是喜唱高調的。凡唱高調的亦並不能行低調,那是一定的道理。吾鄉民間有目連戲,本是宗教劇而富於滑稽的插話,遂成為真正的老百姓的喜劇,其中有「張蠻打爹」一段,蠻爹對眾說白有云:

  「現在真不成世界了,從前我打爹的時候爹逃就算了,現在我逃了他還要追著打哩。」

  這就是老百姓的「犯話」,所謂犯話者蓋即經驗之談,從事實中「犯」出來的格言,其精銳而討人嫌處不下於李耳與伊索,因為他往往不留情面的把政教道德的西洋鏡戳穿也。在士大夫家中,案頭放著《二十四孝》和《太上感應篇》,父親乃由暴君降級欲求為老朋友而不可得,此等事數見不鮮,亦不復諱,亦無可諱,恰似理論與事實原是二重真理可以並存也者,不佞非讀經尊孔人卻也聞之駭然,但亦不無所得,現代的父子關係以老朋友為極則,此項發明實即在那時候所得到者也。

  上邊所說的一番話,看似平常,實在我也是很替老年人打算的。父母少壯時能夠自己照顧,而且他們那時還要照顧子女呢,所以不成什麼問題。成問題的是在老年,這不但是衣食等事,重要的還是老年的孤獨。兒子闊了有名了,往往在書桌上留下一部《百孝圖說》,給老人家消遣,自己率領寵妾到洋場官場裡為國民謀幸福去了。假如那老頭子是個希有的明達人,那麼這倒也還沒有什麼。如曹庭棟在《老老恒言》卷二中所說:

  「世情世態,閱歷久看應爛熟,心衰面改,老更奚求。諺曰,求人不如求己。呼牛呼馬,亦可由人,毋少介意。少介意便生忿,忿便傷肝,于人何損,徒損乎己耳。

  少年熱鬧之場非其類則弗親,苟不見幾知退,取憎而已。至與二三老友相對閒談,偶聞世事,不必論是非,不必較長短,慎爾出話,亦所以定心氣。」

  又沈赤然著《寒夜叢談》卷一有一則云:

  「膝前林立,可喜也,雖不能必其皆賢,必其皆壽也。金錢山積,可喜也,然營田宅勞我心,籌婚嫁勞我心,防盜賊水火又勞我心矣。黃髮台背,可喜也,然心則健忘,耳則重聽,舉動則須扶持,有不為子孫厭之,奴婢欺之,外人侮之者乎。故曰,多男子則多懼,富則多事,壽則多辱。」

  如能像二君的達觀,那麼一切事都好辦,可惜千百人中不能得一,所以這就成為問題。社會上既然尚無國立養老院,本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則,對於已替社會做過相當工作的老年加以收養,衣食住藥以至娛樂都充分供給,則自不能不託付于老朋友矣,——這裡不說子孫而必戲稱老朋友者,非戲也,以言子孫似專重義務,朋友則重在情感,而養老又以銷除其老年的孤獨為要,唯用老朋友法可以做到,即古之養志也。

  雖然,不佞不續編《二十四孝》,而實際上這老朋友的孝亦大不容易,恐怕終亦不免為一種理想,不違反人情物理,不壓迫青年,亦不委屈老年,頗合於中庸之道,比皇帝與道學家的意見要好得多了,而實現之難或與二十四孝不相上下,亦未可知。何也?蓋中國家族關係唯以名分,以利害,而不以情義相維繫也,亦已久矣。聞昔有龔橙自號半倫,以其只有一妾也,中國家庭之情形何如固然一言難盡,但其不為龔君所笑者殆幾希矣。家之上下四旁如只有半倫,欲求朋友于父子之間又豈可得了。

  附記

  關於漢川縣一案,我覺得乾隆皇帝(假如是他)處分得最妙的是那鄧老太太。當著她老人家的面把兒子媳婦都剝了皮,剩下她一個孤老,雖是每月領到了藩台衙門的二兩銀子,也沒有家可住,因為這掘成一個茅廁坑了,走上街去,難免遇見黃宅親家母面上刺著兩行金印,在那裡看守城門,彼此都很難為情。教官族長都因為不能訓誨問了重罪,那麼鄧老太太似乎也是同一罪名,或者那樣處分也就是這意思吧。甚矣皇帝與道學家之不測也,吾輩以常情推測,殊不能知其萬一也。

  廿五年十月十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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