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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未肯入東門


  正月二十日與潘、郭二生出郊尋春,忽記去年是日同至女王城作詩,乃和前韻①

  東風未肯入東門,走馬還尋去歲村。
  人似秋鴻來有信,事如春夢了無痕②。
  江城白酒三杯釅,野老蒼顏一笑溫。
  已約年年為此會,故人不用賦招魂③。

  ① 《總案》十九:元豐二年己未(1079),公年四十四。八月十八日赴台獄。十二月二十九日,准敕,責授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

  又二十:元豐三年庚申(1080)二月一日,到黃州貶所,寓定惠院。五月二十九日,家累到黃,遷居臨皋亭。亭在回車院中;院即監司行館,為三司按臨所居。

  又二十一:元豐四年辛酉(1081)正月二十日,往歧亭(本集《與楊元素書》云:「陳季常在州界百四十裡。」)潘丙、古耕道、郭遘送至女王城東禪莊院。元豐五年壬戌(1082),公年四十七。正月二十日與潘丙、郭遘(郭字興宗,汾陽人,僑居黃州。)出郭尋春,和去年是日同至女王城詩。

  王文誥曰:公與朱康叔書云:「某與潘丙解元至熟,最有文行。」

  又祭任師中文云:「進士潘丙。」考丙字彥明,大臨之叔也。家近東坡。公因是求得其地,並營雪堂。古耕道椎魯無他長,家南陂之下,有修竹十畝。古能審音。郭遘字興宗,僑居于黃者也。喜為挽歌辭,好義。以上三人皆朝夕相從者也。

  查注:《名勝志》:「去黃州十裡有永安城,俗謂之『女王城』。初,春申君相楚,受淮北十二縣之封;蓋『楚王城』之訛耳。在唐為禪莊院。」

  ② 施注:《禮記》:「季秋之月,鴻雁來賓。」又:白樂天詩:「來如春夢幾多時。」

  ③ 王注:次公曰:「《楚辭》,宋玉憐哀屈原忠而斥棄,愁懣山澤,魂魄放佚,厥命將落,故作《招魂》。」

  王文誥曰:紀昀曰:「三四新警。」

  《正月二十日往歧亭,郡人潘、古、郭三人送余于女王城東禪莊院》:十日春寒不出門,不知江柳已搖村。稍聞決決流冰穀,盡放青青沒燒痕。數畝荒園留我住,半瓶濁酒待君溫。去年今日關山路,細雨梅花正斷魂。

  《六年正月二十日複出東門,仍用前韻》:豈惟見慣沙鷗熟,已覺來多釣石溫。

  趙彥傳《今體詩鈔》注略二:公答秦太虛書,有潘生者,作酒店樊口。棹小舟徑至店下,村酒亦醇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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