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朱自清 > 十四家詩鈔 | 上頁 下頁
野田黃雀行


  《樂府詩集》以此篇與《置酒篇》,俱為《野田黃雀行》。朱乾《樂府正義》曰:《楚策》:莊辛曰,黃雀俯啄白粒,仰棲茂樹,鼓翅奮翼,自以為無患。不知夫公子王孫左挾彈,右攝丸,將加己乎十仞之上。取義於此,大約相戒免禍。

  高樹多悲風,海水揚其波。
  利劍不在掌,結友何須多。
  不見籬間雀,見鷂自投羅①。
  羅家得雀喜,少年見雀悲。
  拔劍捎羅網②,黃雀得飛飛。
  飛飛摩蒼天,來下謝少年。

  ①本集《鷂雀賦》:鷂欲取雀。《說文》:鷂,鷙鳥也。

  ②《方言》: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取物之上謂之撟捎。

  吳摯甫曰:高樹旬,言在高位春竟為不善也。海水句,言天下騷動也。利劍句,言己無權不能去惡也。結友句,言同心雖多而無益也。《魏略》曰:太子立,欲治丁儀罪,轉儀為右刺奸掾,欲儀自裁。而儀不能,乃對中領軍夏侯尚叩頭求哀。尚為涕泣而不能救。後遂因職事收付獄殺之。詩中籬間雀,疑即指儀,少年即指尚。植為此篇當在收儀付獄之前,深望尚能救儀,如少年之救雀也。

  張蔭嘉曰:首四句以樹高多風,海大揚波,比起有權勢之易於為力。

  朱緒曾曰:《文心雕龍·隱秀》云:陳思之《黃雀》,公幹之《青松》,格高才勁,而並長於諷諭。此與《鷂雀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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