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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這裡是就魯迅先生的文章中論到中國語言文字的話,綜合的加以說明,不參加自己意見。有些就抄他的原文,但是恕不一一加引號,也不注明出處。

  魯迅先生以為中國的言文一向就並不一致,文章只是口語的提要。我們的古代的紀錄大概向來就將不關重要的詞摘去,不用說是口語的提要。就是宋人的語錄和話本,以及元人雜劇和傳奇裡的道白,也還是口語的提要。只是他們用的字比較平常,刪去的詞比較少,所以使人覺得「明白如話」。至於一般所謂古文,又是古代口語的提要而不是當時口語的提要,更隔一層了。

  他說中國的文或話實在太不精密。向來作文的秘訣是避去俗字,刪掉虛字,以為這樣就是好文章。其實不精密。講話也常常會辭不達意,這是話不夠用;所以教員講書必須借助於粉筆。文與話的不精密,證明思路不精密,換一句話,就是腦筋有些糊塗。倘若永遠用著這種糊塗的語言,即使寫下來讀起來滔滔而下,但歸根結蒂所得的還是一些糊塗的影子。要醫這糊塗的病,他以為只好陸續吃一點苦,在語言裡裝進異樣的句法去,裝進古的,外省外府的,外國的句法去。習慣了,這些句法就可變為己有。

  他贊成語言的歐化而反對劉半農先生「歸真反樸」的主張。他說歐化文法侵入中國白話的大原因不是好奇,乃是必要。要話說得精密,固有的白話不夠用,就只得採取些外國的句法。這些句法比較的難懂,不像茶泡飯似的可以一口吞下去,但補償這缺點的是精密。反對歐化的人說中國人「話總是會說的」,一點不錯,但要前進,全照老樣子是不夠的。即如「歐化」這兩個字本身就是歐化的詞兒,可是不用它,成嗎?

  「歸真反樸」是要回到現在的口語,還有語錄派,更主張回到中古的口語,魯迅先生不用說是反對的。他提到林語堂先生讚美的語錄的便條,說這種東西在中國其實並未斷絕過種子,像上海堂口攤子上的文人代男女工人們寫信,用的就是這種文體,似乎不勞從新提倡。他還反對「章回小說體的筆法」,都因為不夠用,不精密。

  他贊成語言的大眾化,包括書法的拉丁化。他主張將文字交給一切人。他將中國話大略分為北方話,江浙話,兩湖川貴話,福建話,廣東話,主張地方語文的大眾化,然後全國語文的大眾化。這全國到處通行的大眾語,將來如果真有的話,主力恐怕還是北方話。不過不是北方的土話,而是好像普通話模樣的東西。

  大眾語裡也有紹興人所謂「煉話」。這「煉」字好像是熟練的意思,而不是簡練的意思。魯迅先生提到有人以為「大雪紛飛」比「大雪一片一片紛紛的下著」來得簡要而神韻。他說在江浙一帶口語裡,大概用「凶」「猛」或「厲害」來形容這下雪的樣子。《水滸傳》裡的「那雪正下得緊」,倒是接近現代大眾語的說法,比「大雪紛飛」多兩個字,但那「神韻」卻好得遠了。這裡說的「神韻」大概就是「自然」,「到家」,也就是「熟練」或「煉」的意思。

  對文言的「大雪紛飛」,他取「那雪正下得緊」的自然。但一味注重自然是不行的。他主張語言裡得常常加進些新成分,翻譯的作品最宜擔任這種工作。即使為略能識字的讀眾而譯的書,也應該時常加些新的字眼,新的語法在裡面。但自然不宜太多;以偶爾遇見而自己想想或問問別人就能懂得的為度。這樣逐漸的揀必要的一些新成分灌輸進去,群眾是會接受的,也許還勝過成見更多的讀書人。必需這樣,大眾語才能夠豐富起來。

  魯迅先生主張的是在現階段一種特別的語言,或四不像的白話,雖然將來會成為「好像普通話模樣的東西」。這種特別的語言不該採取太特別的土話,他舉北平話的「別鬧」「別說」做例子,說太土。可是要上口,要順口。他說做完一篇小說總要默讀兩遍,有拗口的地方,就或加或改,到讀得順口為止。但是翻譯卻寧可忠實而不順;這種不順他相信只是暫時的,習慣了就會覺得順了。若是真不順,那會被自然淘汰掉的。他可是反對憑空生造;寫作時如遇到沒有相宜的白話可用的地方,他寧可用古語就是文言,決不生造,決不生造「除自己之外誰也不懂的形容詞」。

  他也反對「做文章」的「做」,「做」了會生澀,格格不吐。可是太「做」不行,不「做」卻又不行。他引高爾基的話「大眾語是毛坯,加了工的是文學」,說這該是很中肯的指示。他所需要的特別的語言,總起來又可以這樣說:「采說書而去其油滑,聽閒談而去其散漫,博取民眾的口語而存其比較的大家能懂的字句,成為四不像的白話。這白話得是活的,因為有些是從活的民眾口頭取來,有些要從此注入活的民眾裡面去。」

  北平《新生報》,19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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