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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體文歐化問題與東華先生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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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濟之兄由北京寄一張《京報》的《青年之友》(六·三十)給我,上面登著傅東華先生的一篇評論《語體文歐化》,是批評我同雁冰在《小說月報》六號上所登的《文藝叢談》的。他所說的話,我認為還很有商榷的餘地;所以抽出一點工夫,同他再討論一下。我的意思是說,「為求文學藝術的精進起見,我極贊成語體文的歐化。」換一句話,就是說,語體文的歐化是求文學藝術的精進的一種方法。並沒有提起除了使語體文歐化以外,別無它種方法可以使文學藝術精進。「文學藝術」本包括一切形成「文學」的元素而言,不僅指「文法」或文學的形式而言,所以傅先生所舉的「想像」也是文學藝術的一種。想像力的強弱與文學藝術的好壞,確有極大的影響。傅先生想「打破習慣」求「文學藝術的精進」,想「創新」,而注意于想像力的培養,我是極贊成的。惟他未免把「形式」或「文法」看得太輕了。我們要曉得文學藝術固不能指「形式」或「文法」而言,然而也是不能僅指「想像力」的。只有想像力是決不能使我們達到創造新文學,或「打破習慣」,「求文學藝術的精進」的。因為想像是不能單獨表白出來的,必定要借著文學才能把它表現給大家看。如果文學的「形式」或「文法」不改造,就有很強的想像力恐怕也是不能充分的發表出來的。因為我們始終相信中國舊式的文言或語體文是不能充分表現我們的思想與情緒與想像力的。如果傅先生贊成這一層意思的話,那麼他也不能說:「想用『歐化』的手段來達到這種偉大的目的,我覺得未免所見太淺」了。 傅先生以「歐化」為「模仿」也未免有些誤解。「模仿」是仿照前人的「體裁」或是摹擬名作家的特殊的語法的意思。如揚雄的《解嘲》,班固的《答賓戲》,曹植的《七啟》,張協的《七命》之類,才能算得是「模仿」。至於普通文法,是無所謂模仿不模仿的。如果以引進歐洲的普通文法為模仿,那麼,那一個文學家不是模仿別人呢?名詞擺在前頭,動詞擺在後面,是無論那一個作家都逃不出這個普通的文法規則的。如果以他們為「模仿」,而要別創新格,那麼,非至於把「狗跑」變成「跑狗」式的新鮮的句法不可了。這一層要請東華先生特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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