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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李離自殺


  李離是晉文公的理獄官。有一次,他斷錯了案子,誤殺一人。他自己拘禁起來,以為應死。文公道:「官有貴賤,罰有輕重。這是下吏的過失,並不是你的罪。」李離道:「我做了長官,並沒有讓高位給下吏們;我受了厚祿,也並沒有分利給下吏們。如今斷錯了案子,誤殺了人,倒要把罪過推到下吏身上去,實在不敢這末做。」因此,辭謝而不受文公的命令。文公遂道:「你便自己以為有罪,那末,我也是有罪的麼?」李離道:「做理獄官的人有成法在那裡;錯刑了人,則當受刑;錯殺了人,則當受死。你以我能夠聽察微理,以決疑獄,故叫我做了理獄官。如今我斷錯了案子,以致誤殺了人,罪當死!」遂不受文公的命令,拿劍自殺而死。

  ——《史記》卷一百十九

  這樣明白法律責任的人,勇於引咎自責的人,歷史上能有幾個?今日還有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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