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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團中央組織部通告


  ——團內的教育工作

  (一九二五年三月)

  各地方及各特別支部:第三次大會,對於團內教育及訓練工作,特別重視,中央局組織部計劃亦會詳細規定,因此望各地方及各特別支部注意此項工作。

  團內教育工作應分作三種:

  (一)政治及策略之研究。對於研究政治及策略問題,各地組織部須注意根據《嚮導》、《團刊》及中央通告和當地方機關的規定,有計劃的分配報告者,輪流到各支部去做報告(這類報告性的會議,兩三支部合開亦可),但此種報告,每月至少須有一次,並每次報告及所解答的問題,要有詳細記錄。重要者,可寄給中央局一份。各地除根據上列刊物及通告向支部報告外,並且應當時時注意全國的政治狀況,如廣東軍事及北方張馮間情形,重要時事——大罷課罷市——及工人階級鬥爭——大罷工運動勞動大會……對於此類全國問題,組織部亦應指派指導員,到各支部詳細解釋,使一班同志能常與國內政治生活及社會問題接近,以助長其政治常識。

  (二)地方問題及社會現象之分析。對於當地政治問題及社會現象的分析,各地應特別注意,因為這樣切近的實際事例,去證明階級鬥爭;國民革命的階級關係;帝國主義者及軍閥資本家的壓迫;必能使一班同志對於主義及策略更容易明瞭。因此各地組織部對於當地之每一政治問題及社會鬥爭發生時,須將其事略及與工人階級的關係和本團應取的態度,詳細分析。或向支部書記和組長會議上解釋,令其轉達支部會議;或編成有統系的說明書,印好發給與各支部書記,令其根據說明書,於最近一次支部或小組會議的同志解釋加以討論,並指派同志去參加作實際上的指導,這樣方能使全體同志積極參加地方政治及社會活動,明瞭當地情形,養成有力的活動者。

  (三)研究主義及團體組織。本團有許多同志,對於主義還少根本認識,對於組織上也不明了,時常發現許多不合於團體的言論和行為,這是妨礙團體發展的大障礙。對於研究主義及組織的方法,可分為兩種:(1)各地組織訓練委員會,由委員會分配演講員到各支部去巡迴講演。(2)設立團校。做團員的普遍訓練,團校設立的辦法可以按各地情形而定。訓練委員會及團校的材料規定於後,望各地尚無訓練委員會者須從速組織,有開辦團校的可能者,則開始進行團校工作。

  (1)載《中學校刊》1925年3、4月合刊。本通告由中央局書記簽發,署名Chanta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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