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 | 上頁 下頁 |
久在喉嚨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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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從十六歲畢業高小後,就進一所教會辦的產科學校去半工半讀。誰知不到一年,就有一個美籍醫生來戀我,他只有二十餘歲,醫學也很精通,人品性情也合我意,平日待我很厚,尤能專心教我醫學學識。他先向我求愛,繼向我求婚,我因年幼識淺,就與哥哥商量。孰知哥哥不贊成,並說:「『非我民族,其心必異』,他現在看你年輕,固然愛你,異日年老,難免拋棄,且國際結婚,設一旦遇有事變,應受何國法律之裁判?所生的子女,取得何國國籍?」我記得有一位菲律賓男子欲與美國女子結婚時,被美國政府聞知禁止,結果一對親愛的鴛鴦只得無條件分散。先生,為什麼美國政府禁止本國女子與菲人結婚?中國女子——尤其是廣東女子——嫁給別國男子,為什麼中國政府不禁止?先生,設我嫁給他以後,將來遇有事變,是否仍受中國法律之保護?產生小孩,得取何國國籍? 蕭芳英 答:婚姻應以雙戀為基礎,原不必以國界為限,例如我國亦有人娶外國女子者,我以為此類事無所用其提倡,亦無所用其反對。若《一位美國人嫁與一位中國人的自述》書中所述的章卿與麥葛萊女士(此書所述全系事實,章卿雖非真姓名,但其本人曾在南洋大學擔任過英文教授,還教過記者英文,故知之特詳),我們見他們倆之情深義厚,大有海枯石爛此志不渝之概,未嘗不願他們有情人得成眷屬。惟普通心理,以娶入為便宜,嫁出為吃虧,故曾聞某君坦然的說,「一位美國女子嫁與中國人」,我還要看看,倘若是「一位中國女子嫁與美國人」我便不願看。其實這種偏見,並無充分理由為根據。美國人禁止本國人娶菲女,亦無理由可說,全屬種族成見,我國政府不禁止本國人和外人聯婚,我以為卻是合理的態度。總之我對於國際婚姻,以為無所用其提倡,亦無所用其反對,只須兩方本人有徹底瞭解,出於雙戀,則無論本國或國際,都是個人的問題,應由個人自己選擇。但蕭女士之令兄所慮固亦不無理由,蓋外國男子視離婚較中國人為輕,而外國女子因多能自立,且離婚後易於再嫁,故亦視離婚較中國女子為輕。今以中國女子嫁外國男子,此種危險似乎較大。惟此層亦視男子個人心地如何為斷,倘擇人不慎,則拋棄之事,即中國男子亦未嘗無之。故此事在女士第一點須自問是否已徹底深知其人之品性心地等等;第二點須自問萬一有拋棄之事,是否仍有自立能力而不至陷入不能自活之苦境。如此兩層無把握,愚意以勿貿然為是。至女士最後所詢兩點,簡括奉答如下:(一)遇有事變,如在外國,當然受當地法律裁制,如在中國,在領判權未收回以前,美人仍受彼等本國法律裁制;(二)子女國籍從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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