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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產生民意機關


  將要開幕的國民黨臨時代表大會,對於國事的改進和抗戰的勝利都有很大的關係,所以我們從爭取國家民族的自由解放的立場,曾屢次竭其愚誠,貢其管見,以備參考。關於國民黨本身的組織與工作,關於當前的各重要問題,以及政治綱領內容的商榷,我們都已就思考所及,有所建議。聽說國民黨本屆大會對於民意機關的問題,也將加以考慮,我們深信這個問題如能得到適當的解決,對於集中全國力量於抗戰救國是有著很大的助力,值得國人的特殊注意與研究的。

  關於民意機關這個問題,本刊也屢有意見發表(例如第三十七期的《反映民意與抗戰前途》,第五十三期的《關於民意機關》)。已說過的話,本文不再贅述。民意機關的實際問題,大概不外兩個,一是組織,一是職權。關於職權,有各國的民意機關的成例做參考,還不難解決,所要特加研究的是組織問題,因為我國目前的情形和各國不同,各國可用普選來產生國會,中國在這樣抗戰緊張的時期,這種繁重的手續非現實所允許,所以民意機關應怎樣產生確是一個需要仔細研究的重要問題。

  民意機關之所以必要,是藉此更能充實政府抗戰救國的力量,而是否藉此更能充實政府抗戰救國的力量,卻在它是否真能代表民意。所以儘量代表民意是應該怎樣產生民意機關的基本對象。中國在目前既不能採用普選的辦法,只得在可能範圍內採用「儘量代表民意」的組織辦法。在這個原則之下,雖不能採用普選,也還是要盡可能採用有限制的選舉,而不宜用指派的辦法。所謂有限制的選舉,是由各少數民族,各職業團體、各學術團體、各政治團體、各區域(應如何分區是另一問題,當另行規定,這裡不贅),選舉代表參加。此外如民眾組織的救亡團體、義勇軍、及遊擊隊,也應該選舉代表參加(以上團體當然要由政府規定標準,加以甄別,務以確能代表一部分民眾為原則)。有團體做單位選出代表,當然是可能的,餘下要特別規定的是各區域的代表,因為各區域的一般人民既不能用普選,要用什麼方法叫他們選出代表呢?我們認為變通的辦法,可使小學及初中教員、高中以上的教員和學生,擔任各該區域的選舉人。理由如下:(一)一般的講起來,各階層的人多有子弟入校求學(工農子弟能入校求學的在目前還很少,但是暫時不能徹底,只得遷就事實,幸可用工會農會略補缺憾);(二)知識水準比較普遍;(三)青年比較最純潔。這樣辦法,雖不能徹底代表各區域的一般人民,但比較上是可能代表他們的重要的意旨。至於淪亡的區域,可由同鄉會及難民(如以區域分的難民收容所中的人)選舉代表參加。淪亡的省份中還有許多縣份仍在我政府的政治勢力管理之下,也應該盡可能用上述的辦法選出他們的代表來。

  我們覺得這樣產生的民意機關,一方面適合現實的可能性,一方面也還能儘量代表全國各方面對於國事的意見,反映大多數民眾的意志,以備政府的採擇。民意機關如果不能真正代表民意,有等於無,而要真能代表民意,產生的手續非常重要,同時對民眾還需要有大規模的宣傳運動,使他們知道民意機關代表的重要,對於人選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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