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小言論·第三集 | 上頁 下頁
賣身契約的簽字問題


  當外交部長羅文幹氏僕僕風塵于平保之間的時候,我國和日本直接交涉或妥協的傳說頗轟動一時,三月十六日政府通訊機關的中央社發表一個通訊,大意謂「外部發言人稱,羅外長北上,純為與蔣商洽一種外交之新途徑,此種新途徑不但非軟化的妥協的,且為積極的強硬的,俟羅外長回京與中央會商後,即可決定」云云,羅外長回京似已多時,這種「積極的」而又是「強硬的」東西不知道「決定」了沒有,我們做老百姓的仍在悶葫蘆中。在這個「強硬的」消息揭布的前一天,羅外長在北平就表示「決不簽字於賣身契約上」,我們不知道所謂「積極的」而又是「強硬的」,是否就指「決不簽字於賣身契約上」而言,如果是的話,不願「賣身」的老百姓一方面似應感激涕零,一方面卻於思前慮後之中,未免越想越覺得汗毛站班起來!為什麼呢?一則因為早已簽字的「賣身契約」有儘量維持現狀的形勢;二則因為現在的「賣身」只須「實際」可矣,契約上的簽字不簽字乃是「形式」問題,在實際上反而沒有多大關係。

  關於上面的「一則」,可請孫中山先生出來說幾句話,他在民十三途過日本對神戶各團體歡迎宴會的演說詞裡,說起中國所受於各帝國主義的不平等條約「就是從前中國政府把我們國民押給外國人所寫的一些賣身契,現在拿到那種賣身契的還有十幾國,就是我們還有十幾個主人,我們現在是做十幾國的奴隸,是十幾國的殖民地」。但就最近幾年的事實看,從前所口口聲聲要積極打倒的「主人」,現在反向他們——尤其是帝國主義集團的國聯——乞憐懇求之不暇,大有極欲維持現在的「奴隸」身份而不可得的形勢!

  關於上面的「二則」那是更顯明的,東三省在力勸民眾「鎮靜」之下,三千萬同胞已很簡易地被人把「身」「賣」了,最近熱河託福於「誓與國土共存亡」的「封疆大吏」,三百五十萬同胞又已很簡易地被人把「身」「賣」了,這是「實際」,「賣身契約」上的簽字不簽字,在那位「主人」方面是滿不在乎的,他們這樣的「積極的強硬的」,和我們嘴上喊的似乎有點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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