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小言論·第二集 | 上頁 下頁
女性從寬錄取


  上海郵務管理局最近招考郵務員,事前曾接到交通部訓令,大意謂「近來各地女子受有高深教育者甚多,郵局事務之適於女性工作者亦複不少,而于儲匯事務,尤屬相宜,此次招考郵務員,為提倡女子職業起見,對於女性之投考者,應予從寬錄取,以示鼓勵」云云。國民黨政綱第十二條規定「於法律上,經濟上,教育上,社會上,確認男女平等之原則,助長女權之發展」,黨綱所載在「確認」「平等」,我們對於「男女平等之原則」,也是向來提倡的,但特對於女性從寬錄取,則對於男性之不得從寬,意在言中,一寬一不寬,是否「平等」,應為略有常識者所明瞭,而煌煌然見於部令,誠可詫異。上海郵務工會對此事呈文痛駁,謂「既雲考試,自當不分性別,以學識為標準,何得優此劣彼,有背平等之旨?且細繹令文,始則曰女子受有高等教育者頗多,繼又曰女性應從寬錄取……果受高等教育,中選自必易事,何必從寬錄取?……知之者謂為提倡女子職業,毀之者謂為輕薄女性,實為鈞部所不取」,可謂並剪哀梨,直截爽快。報載該局秘書楊克天氏仍曲為強解,謂「以愚意猜想,則所謂寬待女性者,實系檢驗體格從寬錄取,以女子先天不足,其身體之強健本不及男子,故有此令,以補女子之短,衡以平等原則,似無不合」。愚意如職務上無須注重「強健」,則男性中未嘗無「先天不足」者,「衡以平等原則」,獨令向隅,似有不合;如職務上需要注重「強健」,則對「先天不足」之女子強誘工作,縮其生命,未免殘忍!

  我記得去年美國有人主張優待女性,在刑法上廢去女性的死刑,有幾位女權運動的領袖女士們出來反對,說死刑應廢與否是另一問題,但男子的死刑未廢,女子不願獨廢,以示平等。這簡直是爭得死刑,一時傳為美談,但她們對於「男女平等之原則」如此認真努力,卻也可佩。報載有葉沁素女士此次也參加郵務員考試,對人說「男女既是平等,當然要同等待遇。我們女性是不希罕他們『從寬錄取』的!郵政當局要從寬錄取女性,是輕視我們,非優待我們」,可見我國女同胞的思想並不遜於美國女權運動的領袖,交通當局的大人先生們對之有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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