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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於改革的訃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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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深君的太夫人于七月六日逝世,翌日洪君和他的弟弟在報上登了這樣的一個訃聞: 我們的母親張太夫人痛于七月六日丑時壽終滬寓,享年六十有三歲,深等隨侍在側,茲定於即日入殮,並扶柩回籍安葬。在治喪期內,家人不見客,家中不設奠,請勿枉駕。凡有鼎惠,不論銀錢劄券祭菜聯軸香燭花圈,甚至錫箔紙錠等等一切虛文糜費,務乞一齊免除。惟親戚友好有相關之誼,不敢不訃告。 (孤哀子)洪深、濟、演,(孫)鎮、鏗哀啟。 我以為交誼不在形式,我們在這個講究效率的時代,精神時間以及費用都有經濟的必要。我們常常聽見許多人望見紅帖喪帖就皺眉叫苦,尤其像我們平民,家裡用不起「二爺」,東西要自己抽出工夫去辦,甚至要自己去送,更是一件苦事,在死人方面並沒有什麼好處。所以我對於「一切虛文糜費務乞一齊免除」很表贊同,以為是社會上應該「免除」的一件事。 「家中不設奠」,想起來和尚道士一夜鳴鑼打鼓喊破喉嚨鬧個不休的把戲更可以「免除」了。我們既沒有住大廈深院的力量,每遇鄰舍死了人,便常被這樣的胡鬧吵得終宵不得安眠,這是生人叫死人不顧公德! 至於一概「請勿枉駕」,我卻以為要分別說。我有一次誤聞一位好友死了,趕緊奔往,途中追念前情,已不自禁其愴然下淚,到後方知一場誤會,同付一笑。我以為情誼真夠得上的自不免要作自動的「枉駕」,不過定好日子大開其吊,叫許多人來作被動的一鞠躬,再鞠躬,大可不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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