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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洋房汽車


  在上期我們談起有一位熱心讀者報告有人說編者靠本刊大發其財,有了洋房汽車了。我在上期已說明過兩個要點:(一)本刊是公立的性質,不是任何個人的私產;(二)本刊收支細帳每半年都經潘序倫會計師審核蓋章,負責證明。現在要對於所謂「洋房汽車」談幾句。

  編者個人有無洋房汽車,只要不是藉本刊作弊弄來的作孽的錢,原不成問題。美國的木匠,泥匠去做工時,來回都用自備的汽車,他們住的屋子,有地氈,有書房,如果像編者這樣一個窮酸書呆子,居然也勉強能和美國的木匠泥匠比得來,那正是我國發達的好現象,正求之而不可得者,無庸諱言也。這都是個人的問題,恕不多談,現在要問《生活》週刊社有沒有洋房汽車?為公而用。有了洋房可以給為本刊努力辦事的同事以良好的工作環境,有了汽車可以使為本刊努力辦事的同事有較速的效率,也是我們所希望的,但目前尚未足以語此。本刊現在完全經濟獨立,辦公室也由本刊自己出錢租的,雖似乎有點像洋房,但辦公室裡人多地小,辦公桌的中間走不過並排走的兩個人,簡直好像在牛角尖裡周旋。至於汽車嗎?人還乘不著——除非公共汽車——《生活》卻自第五卷第一期起每星期乘著汽車揚長駛到郵局。從前《生活》是鑽在許多大麻袋裡,乘著八九輛黃包車,搖搖擺擺的蜿蜒過市,途中印度阿三看見滿滿的高高的堆著不知什麼,常常舉著警棍和我們為難,所以為免麻煩及省時起見,自第五卷起已極力設法使《生活》每星期乘一次汽車,讓它闊一下!不過還是租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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