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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與為


  「能其所為」與「為其所能」而能合併,在個人在社會都是莫大的幸事;初雖未能,肯學習而做到能,則由「為」而「能」,亦尚可有為;最下者雖「能」而不「為」,或不能而妄為。

  一人事業上之成就與其能力為正比例;且自文明進化,分工愈精,則能力之專門化亦愈密,能於此者未必亦能於彼,故與事業之成就為正比例的能力,尚須注意其所專者是否適合於其所為。果有相當的能力,而此相當的能力又適合於所做的事業,其效率之增高,業務之發展,實意中事,在社會方面之興盛繁榮,全恃此種事業獲得此種人材;在個人方面之感覺興味與愉快,亦全恃此種人材有機會盡心竭力於此種事業。此即所謂「能其所為」與「為其所能」合而為一。故有志於某種事業者,與其臨淵羡魚,毋寧退而結網,結網無他,即當對於此某業所需要之能力先加以充分的準備。昔人所謂「水到渠成」,所謂「左右逢源」,都是有了充分準備以後的親切寫真。

  能力之養成,常有待于實際應付問題與處理事務時之虛懷默察,領悟訣竅,故「學」與「為」常可兼程並進,互有裨益。在此原則之下,雖最初有所未能,或能而未精,只須肯存心學習,未嘗不可由「為」而「能」,古今來有不少對社會有重大貢獻的人物,雖未有領受正式教育之機會,而猶能利用其天賦,由困知勉行而卓然有所樹立者,都是由這條路上走出來的。不過要走得上這條路,一下走不到康莊大道,必須不厭曲徑小路之麻煩;換句話說,即勿因事小而不屑為,當知「百尺高樓從地起」,天下決無一蹴即成之事,亦未有一學即能之業,無不從一點一滴的知識經驗積聚而成,若小事尚不能為,安見其能為大事?

  尤可憫者為雖「能」而不「為」。一種事業所以能有特殊超卓的成績,全恃從事者能以滿腔熱誠全副精力赴之。若因循苟且,敷衍暇逸,即有能力,無所表現,雖有能為之能,等於不能,雖有可能,永為不可能。這種毛病,不在相當知識之無有,實在良好品性之缺乏——尤其是服務的精神與忠於所業的態度。還有一個大病根,便是畏難。這種人僅見他人之成功,而不知他人之成功實經過無數次之失敗,實嘗過無數次之艱苦。常人但見成功之際之愉快,不見苦鬥時代之緊張;但聞目前的歡聲,豈知已往的慨歎?任何事業的成功史中必有一段傷心史,誠以艱苦困難實為成功必經的階段,尤以創業者為甚,雖已有「能」,在創業時期中必須靠自己打出一條生路來,艱苦困難即此一條生路中必經之途徑,一旦相遇,除迎頭搏擊外無他法,若畏縮退避,即等於自絕其前進。

  不能而妄為,其為害超過於雖能而不為,蓋一則消極的無所成而已,一則積極的闖禍。此類人既不屑學習,又不自量力,好虛榮而不顧實際,善大言而不知自慚,阻礙賢路,貽害社會,決無自省之日,徒有忮求之心,怨天尤人,永難覺悟。自知未能者尚可使有能,實際無能而自以為有能或甚至自以為有大能,輕舉妄動,雖至失敗而尚不知其致敗之由,乃真無可救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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