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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位有趣味的候選總統(1)


  老子 胡佛的政敵民主黨候選總統史密斯的老太爺是一個運貨車的車夫。當他老人家做運貨車夫的時候,還沒有汽車,當然也沒有現在所用的摩托貨車,只有一兩隻笨重的馬,拖著一輛貨車,在很不高明的馬路上趕著走!他雖是一個「苦工」,但是也有幾個優點傳給他的兒子。

  他雖不過做了一個運貨車夫,卻自願的加入本鄉救火會做一個團員,很有幾次極危險的火患,他能奮不顧身的救出許多人,這種急公好義的精神,為鄉里人士所翕服。他常說的一句話是:「不能替朋友幫忙的不是人。」(A man who cannot do a friend favor is not a man.)所以後來他的兒子極富於為群眾服務的精神。

  他老人家非常健談,談起來又是滔滔不絕,娓娓動聽,他的鄰居沒有一個人不喜歡他,高興和他來往。現在他的兒子也是美國的演壇健將,辭鋒銳不可當。

  這位老太爺體格非常壯健,身體魁梧,比他現在的兒子身體還要大,聲若洪鐘,記憶力非常之強。這幾點也是史密斯受用無窮的特長。

  史密斯現在追憶小時父子相處的渺茫影事,還記得他小的時候,遇著熱天,他的父親帶他到河邊去游泳,把一條繩的一端縛在他的身上,手持別一繩端,把他丟在河裡,教他游泳,至今游泳是史密斯最喜歡的一種遊戲運動。

  這位老太爺一八八六年逝世的時候,家中一貧如洗,當時史密斯不過是十三歲的小把戲。

  娘 史密斯的老太太也不是坐在家裡吃白飯的人,她也在家裡從事家庭小工藝(制傘),補助家用。她的丈夫逝世後,她工作愈勤。想使她的兒子多進幾年學校,兩年之後,竟難堅持,史密斯於是不得不輟學了。這位老太太對於教導兒子有一句很簡單的話,她說:「你只要指示小孩子是非的區別,他便知道選擇是的事情去做。」(「Show a chil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ight and wrong, and he will choose the right.」)

  小地方 一八七三年史密斯生在紐約的一個小地方,叫做「東邊」(East side),環境非常的惡劣;但是他靠著他的能力品性,竟由一個街上售新聞紙的童子,一個魚行的夥計,一個運貨車夫,做到名聞全球的人物,環境不能限制人的奮鬥向上,於此可見。

  狹隘的房屋 史密斯小的時候,他的全家住在「南街」一個小樓面,那所小屋有三層樓,他家住在第三層,每層只有兩個窗,三樓之上還有一個小而暗的「頂樓」(attic),史密斯和鄰居的許多「小把戲」常在這裡面遊玩,竟好像他們的俱樂部!第二層是一個德國人開的理髮店,最下一層是一家糖果店。

  居然領袖 史密斯期因家況窮苦,所以不到十二歲的時候,就開始在街頭巷尾售賣新聞紙。他每次用兩角錢做資本,賣了一捆,把所賺得的錢再批報兜售。到了夜裡,他把一天所賺得的一點款子,帶回家裡,為數雖不多,在那樣窮苦的人家,也就需要迫切。那個時候他雖工作很勤,卻還有許多時間遊玩,而在那種遊玩裡面,已經可以現出他是一個有組織能力的領袖。他家裡有一個小而且暗的「頂樓」,上文已經提及。他每每號召鄰近的男女小孩到這個頂樓裡面去,由他支配指揮,大做其戲!他的妹子現在還記得,在那個時候,史密斯派她做一個戲上腳色,導演了許久,仍不滿意,說她不合於他的美術標準!竟不讓她加入表演;他的妹子現在還記得當時那個「舞臺」裡的小孩子鬧得不亦樂乎,樓下剃頭司務的夫婦雖是好脾氣的人,也不得不提出抗議,弄得史密斯的母親不得不屢向他們道歉!

  在校情形 史密斯一面做售報童子,同時在本地一個教會設立的學校裡求學。他從小做事雖是有恒心,而且總是一團高興,不過有一點倒要老老實實說的,就是他在校裡的功課成績,並沒有什麼出類拔萃的地方。不過他在校裡已經現出善於公開的演說,曾經得過演說競爭的銀牌獎章,這塊小銀牌,至今他的老母親還替他存在一個珠寶盒子裡。當時小學裡的教師嘗稱史密斯還有兩種特長,一是集中注意的能力,二是持久不忘的記憶力,並說他對於一切事物,只肯記憶于他有用的東西,只肯記其特別重要的部分,這也許是他能夠集中注意和持久記憶的秘訣。

  十五歲起 史密斯十二歲的時候,雖進了學校,同時卻做零售報紙的小生意,以補助他的父母,這是上面已經提過的。他的父親逝世後兩年,他才十五歲,因家況愈困,他不得不完全脫離學校,用全力做工了。他所得的第一次職業,是替一個運貨車夫兜攬生意,這個事情他做了兩年。一八九〇年,他改就一事,在一家油廠做了夥計的幫手。一八九二年,他在一家魚行裡做記帳的助手,同時兼為那個魚行做兜售生意。每星期裡做到十二圓薪俸,此外還可以隨意選擇一些魚回去交給母親。他每天的職務從上午四時做到下午四時,遇到星期五,上午三時就去開工。

  後來他在一家製造汽管的公司,做搬運汽管的工人。這種事情較為吃力,所幸他此時年齡較為大些,力氣也比前大些了,所以還搬得動,由此更可多得些收入,應付家用。在這個時期裡面,他每晨六時起身,由他的母親備好蛋和咖啡,他狼吞虎嚥的吃完之後,就要趕著步行到江邊,附著渡船到公司裡去工作,手裡還帶著母親備好的裝好的午餐。在他未加入政治生涯以前,他便一直過這樣的生活,一直做到二十二歲。

  貧窮最能使人無可奈何,像史密斯以上所做的事,有什麼了不得的地方?有什麼有出息的地方?也無非為貧窮所驅而已;但是意志堅強而不悲觀,並且能向前奮鬥的人,就是貧窮,不能限制他的前途;就是不得不暫做小事,也不能限制他的前途。

  法警 一八九五年,史密斯二十二歲,得友人的介紹,被一個法院任為傳喚證人的法警職務,他做了八年的法警,才被選舉為州議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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