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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班長制度


  學校的班長制度[1]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劈頭一句話,學校的班長制度,是因為想在每班裡邊抓出一兩個學生,養成他的奴隸性質!

  但是這話一說出,大家總以為我說的太過了。不然!我有種種的理由:

  第一,班長是學校要學生舉出的,不是學生自動要舉出的;譬如學校不要學生舉,學生就是自動的推出一二個作事,絕不請他作「長」。什麼叫做「長」?誰應作誰的「長」?要是這一二個人的學識高,這一班的同學,自然應該由研究學術上受他的益處;要是這一二個人的辦事能力好,同學自然可以委託他,請求他去辦事;所以在學問上,辦事上,都只有相互的精神得益處;為什麼還有一個「長」?學校裡邊,有了校長,還有監學?又有兼管理的教師;有了這些還不夠,硬要把學生看做奴隸,還要添上幾個「巡閱使式」的指導員!然而班長未必指導同學,不過養成他的作「長」性,這種性又未養成,只是養成他供驅使的人格!

  第二,考查班長實際上的職務,不過發講義,拿粉筆,替學校傳話,替學校做種種奔走的事,班長對於學校,只是「供差」;對於同學又不能算是盡義務,因為義務是由個人自動的意思去做,絕不是由他方面命令而選舉的去做。並且這些事,何必要班長做?為什麼不說在學生中選舉「聽差」,卻又叫他作長?至於一班對於功課上,意志上……的事,應當用班長去交涉,但是沒有班長,這一件事也一樣的交涉。既然是同學自動的意思,就應該由自動推舉的人去辦,不能借用他方命令選舉的人。所以班長對於發表學生自動意思,決不適用;換過來說:班長只適用于學校驅使;再追進一步說:班長是學校不費錢雇的「聽差」!

  第三,一樁最堪痛哭的事,就是因為班長制度,學生被一種「潛力」壓服了,由「被動奴隸性」變為「自動奴隸性」!這一種可分兩層說:

  (甲)班長方面:因為可以離開同學這一群,同時又沒有別的同學可與我一樣,我就可以單獨自作別的行動。明明白白的說,就是「逢迎」的事,詳細情形,大家都見過,醜得很!用不著細說!所以班長任期愈多的,除開自有覺悟的外,這一種性情,只有愈養愈深!可憐呀!他是未受教育啊!

  (乙)同學方面:一班有了「長」了,一個還不算,有正有副,都是「長」。本來不是自動的意思選舉的,在形勢上卻由被動變為自動;於是承認他是個「長」。覺得我們意思還沒有發表,他就可以代我去做。有了信任的心,漸漸就變為盲從的心。班長有什麼意思,我們也是他的意思。古文是讀過的,「自乎一二人心之所響而已」一句話,很可以適用。班長做逢迎的事有了利益,我們又何樂而不為?他得八十分、九十分,我們縱然比不上,也可得六十、七十;但是六十七十總不如八十九十好,我們如何可得八九十,自然要適用「班長式」的態度與行為。這樣的「自乎一二人心之所響」經過幾年的修業,自然是「風靡全班」!「風俗之厚薄奚自乎」!不用說很有效果了!

  第四,談起來更肉麻了!我常聽說,有幾種學校內,學生的班長,是由校長或監學指派的!這還不足奇,這班長是考第一的,或是考前幾名的,這一種制度,在官費的學校,或畢業後可以拿錢的學校尤甚;並且總是連作,從入學校到畢業,漸漸老練,「辦事熟手,以資造就」!然而這一種制度並不能固定,「後生可畏」,方法多得很!一句話包括就是「爭班長」。爭的手續當然是要運動,聯絡,於是分黨了,爭的結果若由選舉解決,若是班長由指派,就要用「逢迎」,「關說」,「說項」——的手段。不用說要運動投票!啊呀!這種習慣已經在學校裡養出來了!出了學校,真正是「學以致用」!可憐!我們成天罵作官,我們在修學時代,已經成了慣技,已經練熟俱樂部式、政黨式的生涯!說什麼「監督選舉」?簡直是吹牛!

  以上隨手寫了四個理由,並沒有詳盡,不過是一個「我的班長制度弊觀」罷了。但是我既主張破壞,也應該想一個建設方法,我的意思是:

  (一)一班同學大家都一樣,斷不能有長。

  (二)一班裡自動的選舉一人或二人:限期有定;職務只是傳達或執行同學大多數的意見。

  (三)發講義……等事,並不是學生不應該作,可以由值日生作;大家輪流,可以共同養成為公眾盡義務的心,本來是很好的,沒有僅看做「小子當灑掃應對」講,那就大悖本旨。

  大致有這三條就行了,還有別的,我一時想不周到,總而言之,我所主張的是:凡同學在校于思想上,學識上,很可以不一致,才有真理;但是不宜於逞意氣,因為恨這個,不高興那個,就分立黨派。我對於班長制度所以反對的理由是:(一)由學校主動選舉,所以有種種弊端。(二)權限不清,一班內不能有絕對的首領。(三)班長的長字太無道理。

  我這篇話一氣寫到這裡,因為別事,就丟下了。過了一天,忽然聽著一個朋友說:北京大學自民國九年一月起,實行取消班長制度;並且在學生會上評議都添一條,大致的意思是:受理同學質問及要求——(原文未詳),又聽說這件事是由胡適之先生諸位提倡的,現在已經決定了,好極了!這件事要實行了,本來早就該實行,現在由大學提倡尤好;但是各校都要實行才好。並且這一件事,根本上固然由學生不承認一班有長,在學校一方面,也應該取消原來的制度,因為這事與學校並無損失,設要看做甚麼「勢力消漲」,「不可收拾」,那就糟了!

  我因為聽說這個消息,又得了一個補助的意見,並且是一個很大的建設計劃:現在各校都有了學生會,北京已經都有,外省亦多半有,學生會有個評議部,評議部是各班都有一人或二人。所以關於全校同學的事,應該受納同學意見,由評議部議決去辦理;大小的事,都是全體的事,自然養成「休戚相關」的心。但是這一種的性質要認清,我並不是主張一校內就要溶成一氣,如像舊式的校友會一樣——校友會是某國貨,我們不可不抵制;評議部的宗旨與範圍都很大,原來由被動選出的班長所做的自動的事,很可以拿到這裡,純純粹粹自動去做;這是我第一個意思。原來班長只做「供差」的事,現在可以聯合多做些有益的事。這是我第二個意思。至於一校內同學,于思想上,學識上,當然可以不一致,很可以有許多會,許多的出版物。

  我的意思大概如此了!這篇話也要結束了;但是我絕不敢自認為我意見可以絕對成立。並且這件事,現在除北京大學將要實行外,別的學校,還沒有動機;我希望大家把這件事,看做一個問題來討論一下。

  (原載《少年》第4期,署名:趙世炎)

  [1]編者按:趙君這篇文章,曾經投稿上海《時事新報·學燈》欄,但不知載出沒有?合併聲明,以免與本刊啟事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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