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趙樹理 > 孟祥英翻身 | 上頁 下頁
八 分家


  有人說,因為孟祥英能生產度荒,婆婆丈夫都跟她好起來了。仔細一打聽,完全不確。

  孟祥英采來的野菜,婆婆吃起來倒也不反對,可是不贊成她去采,說她是「勾引上一夥年輕人去放風」。「放風」這個說法,原有兩個出處:從前有一種開煤窯的惡霸,花錢買死了工人(被買的人有了錯,可以隨便打死),關在窯底,五天或十天放出來見一次太陽,名叫「放風」;放罷了收回去,名叫「收風」。監獄裡對犯人也是這樣——從屋子裡放到院子裡叫「放風」,從院子裡鎖到屋子裡叫「收風」。孟祥英的婆婆也不是絕不贊成放媳婦的風——只要看孟祥英初嫁的時候也到地裡收割、拔苗就是個證據。不過她想「就是放風,也得由我放由我收」。按「老規矩」,媳婦出門,要是婆婆的命令,總得按照期限回來;要是自己的請求,請得准請不准只能由婆婆決定,就是准出去,也得叫媳婦看幾次臉色;要是回來得遲了,可以打、可以罵、可以不給飯吃。孟祥英要領導全村婦女,按這一套「老規矩」如何做得通?因此婆婆便覺著「此風萬萬放不得」了。

  這種思想,不只孟祥英的婆婆有,恐怕還有幾個當婆婆的也同意。牛差差老婆趁此機會造出謠言,說野菜吃了不抵事。有些婆婆就不叫媳婦去了。孟祥英為了這件事,特別召集婦女開會檢查了一次,才算把這股謠言壓下去。

  采罷了野菜,割罷了白草,孟祥英自己總結成績的時候,婆婆也在一邊給她作另一種總結。她的總結,不是算一算孟祥英采了多少菜,割了多少草,她的總結是「媳婦越來越不像個媳婦樣子了」。她的腦筋裡,有個「媳婦樣子」,是這樣:頭上梳個笤帚把,下邊兩隻粽子腳,沏茶做飯、碾米磨面、端湯捧水、掃地抹桌……從早起倒尿壺到晚上鋪被子,時刻不離,喚著就到;見個生人,馬上躲開,要是自己不宣傳,外人一輩子也不知道自己還有個媳婦。她自己年輕時候雖然也不全是這樣,可是她覺著媳婦總該是這樣。她覺著孟祥英越來離這個「媳婦樣子」越遠:頭上盤了個圓盤子,兩隻腳一天比一天大,到外邊爬山過嶺一天不落地,一個峧口村不夠飛,還要飛到十裡外,不跟自己商量著有事瞞哄工作員,反把什麼事都告工作員說……她作著這個總結髮了愁:「怎麼辦呀!打不得,罵不得,管又管不住,賣又賣不了。眼看不是家裡的人了!工作員成人家的親爹了!」好幾夜沒有睡覺,才算想了個好辦法——分家。

  婆婆請牛差差作證,跟孟祥英分了家。家分的倒還公道(不公道怕孟祥英不願分),孟祥英夫婦分得四畝平地四畝坡地,只是沒有分糧食。據婆婆說:「打得少,吃完了。」可是分開以後,丈夫又回婆婆家吃飯、睡覺,讓孟祥英一個人走了個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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