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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華人

〔小百姓〕

  一等華人,拿很多的錢,不做事。

  二等華人,拿相當多的錢,指揮別人做事。

  三等華人,拿吃飯穿衣的錢,替別人做事。

  四等華人,拿不夠吃飯穿衣的錢,賣命替別人做事。

  五等華人,要賣命替人做事而不可得,當然是沒有錢。

  193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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