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張恨水 > 水滸人物論贊 | 上頁 下頁 |
| 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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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寧 第十九 人之子孫,襲祖父之基業,其所以自處之道有三,秉其智力,發揚而光大之,上也。兢兢業業不失所有,中也。守之不力,輕易失之,下也。若所承繼既毀,且降志辱身,人隨物盡,則破家之不肖子矣。 徐甯為御林軍金槍教頭,身懷絕技,名聞江湖,固上上人物也。然其鉤鐮槍法,非自習得,乃祖父所遺傳。故其上上人物之資格,非所自來,亦複祖父所傳予,平衡論之,此與屋子梁上紅皮箱內所藏之賽唐猊雁翎甲,孰貴孰賤,孰重孰輕,不待知者而後知。而徐之與甲也,朝夕呵護,重等性命。及甲為時遷所盜,一再追尋,雖有職守,在所不顧。對於祖先所授之物,可謂盡其保守之職矣。然其名為祖先之余蔭,則忘之。其身為祖先之遺體,亦忘之。一旦被賺入山,三言兩語,即隨綠為盜,是視甲不能歸於竊賊,而身則可歸於強盜也。本末倒置,亦甚矣乎? 封建之世,保守祖先基業責任之重者,莫如天子。試以天子言之,成也,當如漢光武,起自農畝,卒挽劉家將墜之業。敗也,當如明崇禎,散發披面,縊死景山,以示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若古今兒皇帝之流,雖幸得苟延殘喘,豈徒玷辱先人,更為其子孫遺羞耳。因論徐寧,不禁感慨系之。 (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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