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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焚書


  秦始皇滅了六國以後,便降下一道詔書,命令天下:除了醫藥、蔔筮、種樹幾種書之外,無論什麼書都要燒掉;就是史官那裡,除了秦國的史書之外,也要一齊燒掉。他還定了燒書的限期,以詔書下來之日起,三十日為限。古來走路,最快的要算是騎馬了,一天也不過走百十里路,因此離都城咸陽有二千里路開外的地方,那詔書上的限期,就沒有不誤的。若是到了限期不燒,那就拿事主到官衙,罰為「城旦」。「城旦」是一種伕子,專管打掃城牆,以及城牆以外的街道。罰期是四年。受了處罰,還得在人的臉上刺下字來,拿汁水塗上,一輩子洗不掉。

  詔書下到雍丘邑(就是現在河南杞縣)。縣令把竹簡抄錄的詔書一看,知道燒書只有三十天限期,於是趕快把抄錄的詔書,送到各鄉。

  這詔書送到萬家村這地方,就牽涉到這裡的一位萬喜良。他是一個讀書的諸生,當時讀罷詔書,心想著:這始皇帝好厲害,怎麼連我百姓自己抄的書,都要燒掉呢?而且詔書規定了三十天為限期,在路上除耽誤了十天開外,只剩二十天的期限了,這事我還要事明父親再說吧。於是走回內房,見著他父親萬善田,把事情詳細說過。萬善田身上穿著藍綢褂子,頭上系一塊黑頭巾,鬍子很長。當時,他聽兒子這一番話,因道:「既是縣令派人來把詔書念了,這是皇帝的上諭,誰敢抵抗。明日,我把家裡用的大牛車拉來,把竹簡啦、木牒啦一起裝上,然後送到縣裡去,請縣令看過,就在縣衙空地上,點著一把火,將它燒了,倒也乾淨。」

  萬喜良牽了牽身上的藍粗綢衫子,躊躇著道:「這些竹簡,用書刀刻起來,費了多大的事,刻了多少時候,真是不易啊!」

  萬善田見兒子這樣躊躇,覺得好在還很有幾天限期,只好當下不談。

  第三日,縣裡來了兩個騎馬的公差,到了萬家門口,一人在馬上問道:「萬喜良在家嗎?」

  萬喜良在書房裡還不曾答話,這兩個人便下了馬,將馬系在他的門旁,都拿著木棍子馬鞭,一直往他書房裡走。萬喜良看到,連忙起身讓坐。

  這兩個人也不理他,把書房看了一番。原來他抄的書,就是竹簡,四圍都堆得滿滿的。這些竹簡,用書刀在上面刻了字,字刻得很大,一片竹簡只刻很少的字,等刻了十多片,就用線一穿,叫做一冊。所以抄完一本書,就要用很多的竹簡,也要費很大的事。萬喜良將屋子四圍,都用木板架著,上面堆著線穿上的竹簡,這就是書房。此外有一尺多高的桌子,桌旁有蒲墩,那就是主人抄書看書的地方。

  甲公差說:「你家裡沒有什麼,倒是抄的書很多。前天我們送了詔書來,你是看過了,怎麼你這書還不曾動?」

  喜良站在一邊道:「我們自然要搬的。只是我們家人少丁單,要搬這些書到縣裡去,如何能夠?我正為此事,在家裡發愁。不知道這些書,可不可以陸續地搬?假如說可以……」

  甲公差連連搖著頭道:「不行!不行!」

  這時萬善田從外面回來,看見兩匹馬系在門口,知道是公差到了,連忙進門,一人一揖,便笑道:「我是準備搬書的,但是車子不夠,打算明天在本村裡雇兩輛車,再和我家裡的車子,裝好一齊搬到縣裡。」

  乙公差道:「這個你們還不會辦嗎!你家書多,差不多全縣人都知道的。現在我們要點上一點數目,看一共有好多冊,點完了,還要看你家另外有沒有書藏起來。若是沒有,你父子具一個結,那就完了;如有藏書,那就唯你父子是問。聽明白了沒有?」

  他父子二人一聽這話,不但藏書藏不起來,就是有幾片斷簡殘篇,打算在屋裡收藏,也不能夠,因之萬喜良站在那裡,只管發愣。善田知道這是公差,得罪不得,便陪笑道:「那是自然,而且這樣辦,我們才乾乾淨淨。」

  兩位公差,同聲一笑。

  乙公差將手上馬鞭子搖著,對二人道:「你二人沒有什麼話說了吧?我可要點書了。」

  善田連說「請便」。兩個公差趁著他父子二人都在當面,將簡、牒兩樣全點了一遍。善田趕緊在廚房以及睡床底下摸上一摸,倒摸到了幾塊竹簡,而且都破碎了,這就在公差面前說明,家裡實在沒有書了。甲公差哈哈大笑道:「我告訴你吧!山東六國,比秦國的兵多到十倍,被我們始皇帝一個個都把他消滅了。你們若不按照詔書上去辦,你摸摸自己肩上,長有幾個腦袋!」

  說畢,就拿著馬鞭朝門上一掃,打得咚咚直響。

  喜良雖然十分生氣,但仍舊和顏悅色,只是站在旁邊,一語不發。善田笑道:「是是!還有什麼事吩咐?」

  乙公差道:「你具個結來,說書已點清了,委實就是這些,在這以外,除了種樹、醫、蔔這些書不燒,若還有書,不曾燒掉,就情甘領罪。」

  善田就連連稱是,對兒子道:「就照剛才公差說的話,我們具個結吧。」

  喜良不敢說什麼,案子旁邊有一個四方的木桶,裡面插了許多沒有字的竹簡,自己坐在薄墩子上面,在矮案子上拿起書刀,就靠住案子,把沒有字的竹片,照那公差的話刻了,然後站起來,把竹簡遞給公差。公差看了一看,便道:「我們走了。書要拿去燒,照著我們點的數目,一片都不能少。還有,我得交代明白,你明日須把書送到縣裡!」

  善田只管說是知道,恭恭敬敬將二位公差送出了大門,看著他們騎上馬走了。

  萬喜良站在房裡,歎了一口氣。他的母親何氏,就走出來叫道:「公差說的話,我都已聽到了,送去就送去吧,明天找一找哪家有書,再抄上一部。」

  萬喜良不由得笑道:「再抄上一部,到哪裡去抄呢?人家有書,也是一樣要燒喲!」

  何氏想想也是,便笑道:「可不是。就不要這些書吧。我兒隨父耕田也好。」

  喜良向來講孝道的,便答應「是」,扶了母親進房去。

  次日,萬善田再不問兒子是否同意,就在本村裡雇了兩輛車子,加上自己的一輛,一共三輛,擺在院子裡。他將那些竹簡,一串一串地抱著出來,就往車子上放。喜良看見,心裡非常難過,就走近來,對父親道:「縣裡兒想不去了,免得親自看到一把火把兒一生心血燒了個乾淨。我想,對縣令的事,父親一定辦得很好。」

  善田道:「我本來打算不要你去,你看,現在正是三月半邊上,千紅萬紫,田野上好看得很,吃了飯,出去遊逛遊逛吧。」

  喜良答應「很好」。於是善田趕了車子上縣裡去了。喜良吃過早飯,告別母親,就出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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