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恨水 > 歡喜冤家 | 上頁 下頁
自序


  本書的故事,大部分是有的,只是書中女主角的下半段演變,與事實相反而已。當這故事發生的時候,我還住在北平,見聞逼真。我覺得女子謀職業,實在不易,尤其作伶人,很難逃出社會的黑暗層。而同時又感到青年用非所學,不能吃苦耐勞,雖有學識,也是容易墮入陷阱的。這種故事,實在是現成的小說題材,不應該放棄。

  就在這時,潘公展先生在上海辦晨報,約我寫部社會長篇,我就以此篇故事報命,取名《歡喜冤家》。載出之後,頗也蒙受社會人士予以不壞的批評。抗戰之後,有人將此書盜印,銷行滬港。書輾轉到了重慶,我取了書再看一遍,覺得對男主角的轉變之由,還寫得不夠,因此我重新增訂,改名《天河配》,以便更切合戲劇氣氛。事實上,他們也正是天河配。意識方面,對「懦夫立」這點,特地加強。而就人情言,也毋寧說這是應有的了。我們作小說問世,不敢說令讀者讀之一定有益,至少也讓人家讀之無害,區區微意,讀者于看完全篇之後,當可予以亮察。

  至篇中所寫年月,比較含混,這是筆者討巧之處,不過將故事時間縮小,讓它緊湊些,並非筆者蟪蛄不知春秋也。附帶聲明一句。

  三十三年三月,張恨水序于南溫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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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4年7月電影《歡喜冤家》節目單↓
《歡喜冤家》電影1
《歡喜冤家》電影2
《歡喜冤家》電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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