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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二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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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挑糞 同文超構兄記西北旅行,對於一個挑糞縣長,頗感到興趣。這樣的人才,他處不是沒有,但果然這樣做,必然得一個「驚世駭俗」的考語,落個沒趣,那又何必。我不必遠處舉例,我有兩個朋友,一姓萬,一姓虞,同以第一流的新聞記者下海當縣長,都幹得意興闌珊而去。虞君的一縣,緊鄰著戰地,我只知道他出生入死幾回,於今養病故園,其事不詳。萬君卻以能吏,馳名那一省,有草鞋縣長之稱。他曾辦一張縣報,將人民對他的批評,公開地登在那報上,然後親自為文答辯。這一份民主精神,就找不到前例。他的廉潔,尤其難得。幾乎把賣草紙錢的賬目,都讓人民審查。可是起來早了,丈夫不願意;起來晚了,婆婆又不願意。他栽了個大筋斗下臺,險不一點兒坐了牢。他說起來,至今猶有餘憾。請問,虞、萬兩君,若在必須挑糞的所在,他何難乎挑糞?然而,他要在所幹的那兩縣挑糞,被人家說他一句「有失官體」,立刻就得卷行李走路了。 所以縣長挑糞,非該縣長之能特別賣力,情勢有以使之然耳。華萊士副總統要玩農夫的鋤頭,其理由正同。我國北洋軍人馮國璋也當過副總統,卻是出門先禁街,你若叫他下田弄鋤頭,那不是一種侮辱嗎? ※1944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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