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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二


  ▼焚紙錢送父母官

  在帝制時代,我們的老百姓,有被迫著給地方官專立德政碑、送萬民傘的義務。其實這種玩意兒,弄得普遍了,只能成為一種走動官府人惡劣的應酬,對於受者並沒有什麼風光之處。同時,民間另有一種作風,就是于貪污官吏下任離去的日子,在大街上焚紙錢相送,這一明是無益之舉。但他終於刮著地皮,滿載而歸了,其奈他何呢?其一帛紙錢,做一個無聊的咒駡,鄰居彼此望著笑噓一番,多少可以解除胸中一點苦悶。

  但便是被焚紙錢相送的官吏,一般也有人替他立德政碑,說一句遺愛在民,說一套某某地方人士,於今稱之思念不置。老百姓真是可憐,被他痛痛快快地掠刮了若干年,有冤無處申也罷了,還要被強姦著戴上一點私念不置的帽子。教他們再破費幾文,焚化一帛紙錢真無其他辦法了。我是安徽人,我知道帝制時代的安徽曾有此事。

  ※194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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