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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不要再姑息了

  在現代戰爭中的國家,容忍一部分囤貨投機商人及半商人(半商人是我創造的名詞,這名詞,可以包括許多投機營利的人,也比較含蓄),在市場上這樣無惡不作,只有我們中國了吧?一年又一年,一月又一月,我們總以為那部分商人看到國家民族所踏的地位,日漸嚴重,可以休手。結果是每個時局緊張的消息,都造成物資的益發的選避與收藏,也都造成每一件物價隨時看漲。除了那一部分囤貨投機商人及半商人(甚至他們自己也在內),無不痛恨,趁火打劫的行為,是罪在不赦。若國家的法典,尊重民意,必如孟子所說:「國人皆曰可殺,然後殺之。」現在也就到了這個時候了。

  就國家對這一部分商人及半商人說,真是深仁厚澤。容許他們發財,他們也都發了財。發財是無止境的,囤貨或投機商人,他們正如日本人侵略鄰國一樣,口胃越吃越大。以為他們發了財,就可以天良發現,永遠不會有這麼回事。有道是「姑息養奸」,國家實在養不起這些奸商,也就不必再姑息了。

  ※194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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