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恨水 > 上下古今談 | 上頁 下頁


  ▼回憶二十年前

  在民國初年,過陽曆年是件新鮮事兒,尤其北京城圈子裏,那種過舊曆年氣氛最濃厚的地方,對於這種年反映得最有趣味。一方面老百姓是全不買賬,一方面政府又必鋪張一番。也有人說,起什麼哄?那份兒熱鬧,也只在衙門口湊付湊付罷了。那意思是說,機關放了假,毫無動靜,只有門口的松柏牌坊與國旗,表現了與平常不同。在民國三四年間,警察廳卻勒令著商家懸旗,以免外國人看了不順眼。於是詩人又打趣他們:「新舊桃符都不用,國旗只要掛三天。」終於有人代擬了一副春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這個現象,一直到民國十年以後,才比較協調一點。新年戲館和電影院,也鬧客滿了。這當然不足以形容過年,然而就是這點成績,已有十年訓練了。

  北京政府這塊料,於今回首一看,真是什麼都不幹了,糊裏糊塗的,也不知他當年怎麼居然生存著。「九一八」若提前發生,我想只有準備亡國而已。雖然在北京政府時代,我們就常罵滿清政府昏庸腐敗透頂。北京政府中人,他可沒想到「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我們抗戰五年,正在迎接著勝利,可是回想當年,也不啻過了爛索橋,回頭向萬丈深谷一望吧?

  ※194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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