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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音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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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我琴的先生是俄國女人,寬大的面頰上生著茸茸的金汗毛,時常誇獎我,容易激動的藍色大眼睛裡充滿了眼淚,抱著我的頭吻我。我客氣地微笑著,記著她吻在什麼地方,隔了一會才用手綢子去擦擦。到她家去總是我那老女傭領著我,我還不會說英文,不知怎樣地和她話說得很多,連老女傭也常常參加談話。有一個星期尾她到高橋游泳了回來,驕傲快樂地把衣領解開給我們看,粉紅的背上曬塌了皮,雖然已經隔了一天,還有興興轟轟的汗味太陽味。客室的牆壁上掛滿了暗沉沉的棕色舊地毯,安著綠漆紗門,每次出進都是她丈夫極有禮貌地替我們開門,我很矜持地,從來不向他看,因此幾年來始終不知道他長得是什麼樣子,似乎是不見天日的陰白的臉,他太大教琴養家,他不做什麼事。 後來我進了學校,學校裡的琴先生時常生氣,把琴譜往地下一摜,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橫掃到鋼琴蓋上去,砸得骨節震痛。越打我越偷懶,對於鋼琴完全失去了興趣,應當練琴的時候坐在琴背後的地板上看小說。琴先生結婚之後脾氣好了許多。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臉上——離著臉總有一寸遠。松松地包著一層白粉,她竟向我笑了,說:「早!」但是我還是害怕,每次上課之前立在琴間門口等著鈴響,總是渾身發抖,想到浴室裡去一趟。 因為已經下了幾年的工夫,仿佛投資開店,拿不出來了,棄之可惜,所以一直學了下去,然而後來到底不得不停止了。可是一方面繼續在學校裡住讀,常常要走過那座音樂館,許多小房間,許多人叮叮略略彈琴,紛紛的琴宇有搖落、寥落的感覺,仿佛是黎明,下著雨,天永遠亮不起來了,空空的雨點打在洋鐵棚上,空得人心裡難受。彈琴的偶爾踩動下面的踏板,琴宇連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過是大風把雨吹成了煙,風過處,又是滴滴嗒塔稀稀朗朗的了。 彈著琴,又像在幾十層樓的大廈裡,急急走上僕人苦力推銷員所用的後樓梯,灰色水泥樓梯,黑鐵欄杆,兩旁夾著灰色水泥牆壁,轉角處堆著紅洋鐵桶與冬天的沒有氣味的灰寒的垃圾。一路走上去,沒遇見一個人;在那陰風慘慘的高房子裡,只是往上走。 後來離鋼琴的苦難漸漸遠了,也還聽了一些交響樂(大都是留聲機上的,因為比較短),總嫌裡面慷慨激昂的演說腔太重。倒是比較喜歡十八世紀的宮廷音樂,那些精緻的Minuet,尖手尖腳怕碰壞了什麼似的——的確那時候的歐洲人迷上了中國的瓷器,連房間家具都用瓷器來做,白地描金,非常細巧的椅子。我最喜歡的古典音樂家不是浪漫派的貝多漢或肖班,卻是較早的巴黑,巴黑的曲子並沒有宮樣的纖巧,沒有廟堂氣也沒有英雄氣,那裡面的世界是笨重的,卻又得心應手;小木屋裡,牆上的掛鐘滴塔搖擺;從木碗裡喝羊奶;女人牽著裙子請安;綠草原上有思想著的牛羊與沒有思想的自雲彩;沉甸甸的喜悅大聲敲動像金色的結婚的鐘。如同勃朗寧的詩裡所說的: 上帝在他的天庭裡, 世間一切都好了。 歌劇這樣東西是貴重的,也止於貴重。歌劇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這樣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劇裡也就是最簡單的妒忌,一方面卻用最複雜最文明的音樂把它放大一千倍來奢侈地表現著,因為不調和,更顯得吃力。「大」不一定是偉大。而且那樣的隆重的熱情,那樣的捶胸脯打手勢的英雄,也討厭。可是也有它偉大的時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壓的音樂下從容上升,各種各樣的樂器一個個揣揣懾優了;人在人生的風浪裡突然站直了身子,原來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與歌聲便在星群裡也放光。不看他站起來,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國的通俗音樂,我最不喜歡半新舊的,例如「一百零一支最好的歌」,帶有十九世紀會客室的氣息,黯淡、溫雅,透不過氣來——大約因為那時候時行柬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種飽悶的感覺。那裡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慘沮不舒。《在黃昏》是一支情歌: 在黃昏,想起我的時候,不要記恨,親愛的…… 聽口氣是端方的女子,多年前拒絕了男人,為了他的好,也為了她的好。以為什麼事都沒有發生,她一個人住著,一個人老了。雖然到現在還是理直氣壯,同時卻又抱歉著。這原是溫柔可愛的,只是當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與腐爛,使我們對於她那些過了時的邏輯起了反感。 蘇格蘭的民歌就沒有那些邏輯,例如《蘿門湖》,這支古老的歌前兩年曾經被美國流行樂隊拿去爵士化了,大紅過一陣: 你走高的路吧, 我定低的路…… 我與我真心愛的永遠不會再相逢, 在蘿門湖美麗,美麗的湖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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