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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記(2)


  民國初年的時裝,大部分的靈感是得自西方的。衣領減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時候也有,領口挖成圓形,方形,雞心形,金剛鑽形。白色絲質圍巾四季都能用。白絲襪腳跟上的黑繡花,像蟲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交際花與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鏡以為美的。舶來晶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見一斑。

  軍閥來來去去,馬蹄後飛抄走石,跟著他們自己的官員、政府、法律,跌跌絆絆趕上去的時候,也同樣地千變萬化。短襖的下擺忽而圓,忽而尖,忽而六角形。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寶一般,沒有年紀的,隨時可以變賣,然而在民國的當鋪裡不復受歡迎了,因為過了時就一文不值。

  時裝的日新月異並不一定表現活潑的精神與新穎的思想。恰巧相反,它可以代表呆滯;由於其他活動範圍內的失敗,所有的創造力都流人衣服的區域裡去。在政治混亂期間,人們沒有能力改良他們的生活情形。他們只能夠創造他們貼身的環境——那就是衣服。我們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裡。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長袍。發源于滿洲的旗裝自從旗人人關之後一直與中土的服裝並行著的,各不相犯,旗下的婦女嫌她們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較撫媚的襖褲,然而皇帝下沼,嚴厲禁止了。五族共和之後,全國婦女突然一致採用旗袍,倒不是為了效忠于滿清,提倡復辟運動,而是因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在中國,自古以來女人的代名詞是「三綹梳頭,兩截穿衣」。一截穿衣與兩截穿衣是很細微的區別,似乎沒有什麼不公平之處,可是一九二〇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她們初受西方文化的薰陶,醉心于男女平權之說,可是四周的實際情形與理想相差太遠了,羞憤之下,她們排斥女性化的一切,很不得將女人的根性斬盡殺絕。因此初興的旗袍是嚴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風格。

  政治上,對內對外陸續發生的不幸事件使民眾灰了心。青年人的理想總有支持不了的一天。時裝開始緊縮。喇叭管袖子收小了。一九三〇年,袖長及肘,衣領又高了起來。往年的元寶領的優點在它的適宜的角度,斜斜地切過兩腮,不是瓜子臉也變了瓜子臉,這一次的高領卻是圓筒式的,緊抵著下頗,肌肉尚未鬆弛的姑娘們也生了雙下巴。這種衣領根本不可怒。可是它象徵了十年前那種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氣——直挺挺的衣領遠遠隔開了女神似的頭與下面的豐柔的肉身。這兒有諷刺,有絕望後的狂笑。

  當時歐美流行著的雙排鈕扣的軍入式的外套正和中國人淒厲的心情一拍即合。然而格守中庸之道的中國女人在那雄

  赳赳的大衣底下穿著拂地的絲絨長袍,袍叉開到大腿上,露出同樣質料的長褲子,褲腳上閃著銀色花邊。衣服的主人翁也是這樣的奇異的配搭,表面上無不激烈地唱高調。骨子裡還是唯物主義者。

  近年來最重要的變化是衣袖的廢除。(那似乎是極其艱危險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費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同時衣領矮了,袍身短了,裝飾性質的鑲滾也兔了,改用盤花鈕扣來代替,不久連鈕扣也被捐棄了,改用攢鈕。總之,這筆帳完全是減法——所有的點綴品,無論有用沒用,一概剔去。剩下的只有一件緊身背心,露出頸項、兩臂與小腿。

  現在要緊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雲托月忠實地將人體輪廓曲曲勾出。革命前的裝束卻反之,人屬次要,單只注意詩意的線條,於是女人的體格公式化,不脫衣服,不知道她與她有什麼不同。

  我們的時裝不是一種有計劃有組織的實業,不比在巴黎,幾個規模宏大的時裝公司如Lelong's Schiaparelli's,壟斷一切,影響及整個白種人的世界。我們的裁縫卻是沒主張的。公眾的幻想往往不謀而合,產生一種不可思議的洪流。裁縫只有追隨的份兒。因為這緣故,中國的時裝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誰是時裝的首創者,很難證明,因為中國人素不尊重版權,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襲是最隆重的讚美。最近人時的半長不短的袖子,又稱「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說是香港發起的,而香港人又說是上海傳來的,互相推諉,不敢負責。一雙袖於翩翩歸來,預兆形式主義的復興。最新的發展是向傳統的一方面走,細節雖不能恢復,輪廓卻可儘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樣能夠適應現代環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採取圍裙式,就是個好例子,很有點「三日人廚下」的風情,耐人尋味。

  男裝的近代史較為平淡。只有一個極短的時期,民國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講究花哨,滾上多道的如意頭,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當其時的人都認為那是天下大亂的怪現狀之一。目前中國人的西裝,固然是謹嚴而黯淡,遵守西洋紳士的成規,即使中裝也長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裡面打滾,質地與圖案也極單調。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單憑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願意做一個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掛齒的小事。劉備說過這樣的話:「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可是如果女人能夠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個西方作家(是蕭伯納麼?)曾經抱怨過,多數女人選擇丈夫遠不及選擇帽子一般的聚精會神,慎重考慮。再沒有心肝的女子說起她「去年那件織錦緞夾袍」的時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紀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紅著綠的權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現代文明的特徵。不論這在心理上有沒有不健康的影響,至少這是不必要的壓抑。文明社會的集團生活裡,必要的壓抑有許多種,似乎小節上應當放縱些,作為補償。有這麼一種議論,說男性如果對於衣著感到興趣些,也許他們會安分一點,不至於千方百計爭取社會的注意與讚美,為了造就一己的聲望,不借禍國殃民。若說只消將男人打扮得花紅柳綠的,天下就太平了,那當然是笑話。大紅蟒衣裡面戴著繡花肚兜的官員,照樣會淆亂朝綱。但是預言家威爾斯①的合理化的烏托邦裡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著最鮮豔的薄膜質的衣褲、斗篷,這倒也值得做我們參考的資料。

  ①威爾斯(Herbert George Wells,1866-1946),英國作家,著有《時間機器》、《隱身人》等科學幻想和社會預言小說。

  因為習慣上的關係,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確看著不顧眼,中裝上加大衣,就是一個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來得妥當,便臃腫些也不妨。有一次我在電車上看見一個年輕人,也許是學生,也許是店夥,用米色綠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緊的袍,腳上穿著女式紅綠條紋短襪,嘴裡銜著別致的描花假象牙煙斗,煙斗裡並沒有煙。他吮了一會,拿下來把它一截截拆開了,又裝上去,再送到嘴裡吮,面上頗有得色。乍看覺得可笑,然而為什麼不呢,如果他喜歡?……秋涼的薄暮,小菜場上收了攤子,滿地的魚腥和青白色的蘆粟①的皮與渣。一個小孩騎了自行車沖過來,賣弄本領,大叫一聲,放鬆了扶手,搖擺著,輕情地掠過。在這一刹那,滿街的人都充滿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愛的當兒便在那一撒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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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蘆粟,上海話稱一種甜玉米秸稈,可像甘蔗那樣咬吮。

  (原刊1943年12月《古今》半月刊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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