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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語錄


  樓下公雞啼,我便睡。像陳白露。像鬼——鬼還舒服,白天不用做事。

  按:陳白露是《日出》裡的交際花。她有一句出名的對白:「太陽不是我們的,我們要睡了。」

  我們下一代同我們比較起來,損失的比獲得的多。例如:他們不能欣賞《紅樓夢》。

  「人性」是最有趣的書,一生一世看不完。

  最可厭的人,如果你細加研究,結果總發現他不過是個可憐人。

  不知聽多少胖人說過,她從前像我那年紀的時候比我還要瘦——似乎預言將來我一定比她們還要胖。 按:愛玲不食人間煙火,從前瘦,現在苗條,將來也沒有發胖的危險。

  「才」、「貌」、「德」都差不多一樣短暫。像xx,「娶妻娶德」,但妻子越來越嘮叨,煩得他走投無路。

  書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點是使近視加深,但還是值得的。

  有些書喜歡看,有些書不喜歡看——像奧亨利的作品——正如食物味道恰巧不合胃口。

  喜歡看張恨水的書,因為不高不低。高如《紅樓夢》、《海上花》,看了我不敢寫。低如「xx」、「xx」看了起反感。也喜歡看《歇浦潮》這種小說。不過社會小說之間分別很大。

  不喜歡看王小逸的書,因為沒有真實感,雖然寫得相當流利,倒情願看「閑草野花」之類的小說。

  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時間和機會;不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藉口。

  回憶永遠是惆悵的。愉快的使人覺得可惜已經完了,不愉快的想起來還是傷心。最可喜莫如「克服困難」,每次想起來都重新慶倖。

  一個知已就好像一面鏡子,反映出我們天性中最優美的部分來。

  一個人在戀愛時最能表現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質。這就是為什麼愛情小說永遠受人歡迎——不論古今中外都一樣。

  我有一陣子不同別人接觸,看見人就不知道說什麼好。如果出外事,或者時常遇到陌生人,慢慢會好一點——可是又妨礙寫作。

  有人說:不覺得時間過去,只看見小孩子長大才知道。我認為有一個更好的辦法,就是每到月底拿薪水——知道一個月又過去了。但從來沒有過這種經驗。按:現在愛玲可以靠每半年結版稅知道,只是相隔時間長一點。

  「秋色無南北,人心自淺深」,這是我祖父的詩。

  替別人做點事,又有點怨,活著才有意思,否則太空虛了。

  女明星、女演員見我面總劈頭就說:「我也喜歡寫作,可惜太忙。」言外之意,似乎要不是忙著許多別的事情——如演戲——她們也可以成為作家。

  有人共享,快樂會加倍,憂愁會減半。

  搬家真麻煩!可是一想起你說過:「以前我每次搬家總怨得不得了,但搬後總覺得:幸虧搬了!」我就得到一點安慰。

  我故意不要家裡太舒齊,否則可能:

  (一) 立刻又得搬家

  (二) 就此永遠住下去,

  兩者皆非所願。

  你們臥室的小露臺像「廬山一角」,又像「壺中天地」。

  從前上海的櫥窗比香港的值得看,也許白俄多,還有點情調。 按:近年香港也有值得大看特看的櫥窗了。

  教書很難——又要做戲,又要做人。

  這幾天總寫不出,有如患了精神上的便秘。

  寫了改,抄時還要重改,很不合算。

  人生恨事:

  (一)海棠無香;(二)鰣魚多刺;(三)曹雪芹《紅樓夢》殘缺不全;(四)高鶚妄改——死有餘辜。
  
  按:前三句用在《紅樓夢未完》一文中,重抄時差一點刪掉,後來我說:「如果你不用,我用。」愛玲就用了。

  她的眼睛總使我想起「涎瞪瞪」這幾字。

  很多女人因為心裡不快樂,才浪費,是一種補償作用。例如丈夫對她冷淡,就亂花錢。

  聽你說她穿什麼衣服,有如看照相簿。面孔已經熟悉,只要用想像拿衣服配上去就可以。

  有些作家寫吃的只撿自己喜歡的。我故意寫自己不喜歡的,如面(又快又經濟)、茶葉蛋、蹄膀。

  別人寫出來的東西像自己,還不要緊;只怕比自己壞,看了簡直當是自己「一時神智不清」寫的,那才糟呢!

  寫小說非要自己徹底瞭解全部情形不可(包括人物、背景的一切細節 ),否則寫出來像人造纖維,不像真的。

  寫完一章就開心,恨不得立刻打電話告訴你們,但那時天還沒有亮,不便擾人清夢。可惜開心一會兒就過去了,只得逼著自己開始寫新的一章。

  我這人只有一點同所有女人一樣,就是不喜歡買書。其餘的品質——如善妒、小氣——並不僅限於女人,男人也犯的。在亂世中買書,丟了一批又一批,就像有些人一次又一次投機失敗,還是不肯罷手。等到要倉皇逃離,書只能丟掉,或三錢不值兩錢地賣掉,有如女人的首飾,急於脫手時只能削價賤賣;否則就為了那些書而生根,捨不得離去,像xxx那樣困居國內。我從來沒有遇到過一個像某些男人那麼喜歡買書的女人,女人總覺得隨便買什麼都比買書好。結論是:一個女人如果肯默不出聲,不雲干涉男人買書,可以說經得起愛情的考驗。

  辦雜誌,好像照顧嗷嗷待哺的嬰孩,非得按時喂他吃,喂了又喂,永遠沒有完 我一聽見xx的計劃就擔心這一點。

  最討厭是自以為有學問的女人和自以為生得漂亮的男人。

  本來我以為這本書的出版,不會像當初第一次出書時那樣使我快樂得可以飛上天,可是現在照樣快樂。我真開心有你們在身邊,否則告訴誰呢?

  狂喜的人,我還能想像得出他們的心理;你們這種謙遜得過分的人,我簡直沒法瞭解!

  我小時候沒有好衣服穿,後來有一陣拼命穿得鮮豔 ,以致博得「奇裝異服」的「美名」。穿過就算了,現在也不想了。

  這首詩顯然模仿梁文星的作品,有如猴子穿著人的衣服,又像又不像。

  我喜歡的書,看時特別小心,外面另外用紙包著,以免汙損封面,不喜歡的就不包。這本小說我並不喜歡,不過封面實在好看,所以還是包了。

  這張臉好像寫得很好的第一章,使人想看下去。

  即使是家中珍藏的寶物,每過一陣也得拿出來,讓別人賞玩品評,然後自己才會重新發現它的價值。

  ——原載1976年12月香港《明報月刊》1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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