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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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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船上,兩個男子兩個女郎對坐在淡藍布荷葉邊平頂船篷下。膝前一張矮桌,每人面前一隻茶杯,一撮瓜子,一大堆菱角殼。他們正在吃菱角,一隻只如同深紫紅色的嘴唇包著白牙。 「密斯周今天好時髦!」男子中的一個說。稱未嫁的女子為「密斯」也是時髦。 密斯周從她新配的眼鏡後面狠狠地白了他一眼,扔了一隻菱角殼打他。她戴的是圓形黑框平光眼鏡,因為眼睛並不近視。這是一九二四年,眼鏡正入時。交際明星戴眼鏡,新嫁娘戴藍眼鏡,連鹹肉莊上的妓女都戴眼鏡,冒充女學生。 兩個男子各自和女友並坐,原因只是這樣坐著重量比較平均。難得說句笑話,打趣的對象也永遠是朋友的愛人。 兩個女郎年紀約二十左右,在當時的女校高材生裡要算是年輕的了。那時候的前進婦女正是紛紛地大批湧進初小,高小。密斯周的活潑豪放,是大家都佩服的,認為能夠代表新女性。密斯範則是靜物的美。她含著微笑坐在那裡,從來很少開口。窄窄的微尖的鵝蛋臉,前劉海齊眉毛,挽著兩隻圓髻,一邊一個。薄施脂粉,一條黑華絲葛裙子系得高高的,細腰喇叭袖黑木鑽狗牙邊雪青綢夾襖,脖子上圍著一條白絲巾。 周身毫無插戴,只腕上一隻金表,襟上一隻金自來水筆。西湖在過去一千年來,一直是名士美人流連之所,重重疊疊的回憶太多了。游湖的女人即使穿的是最新式的服裝,映在那湖光山色上,也有一種時空不協調的突兀之感,仿佛是屬另一個時代的。 湖水看上去厚沉沉的,略有點污濁,卻仿佛有一種氤氳不散的脂粉香,是前朝名妓的洗臉水。 兩個青年男子中,身材較瘦長的一個姓羅,長長的臉,一件淺色熟羅長衫在他身上掛下來,自有一種飄然的姿勢。他和這姓郭的朋友同在沿湖一個中學裡教書,都是以教書為藉口,借此可以住在杭州。擔任的鐘點不多,花晨月夕,盡可以在湖上盤桓。兩人志同道合,又都對新詩感到興趣,曾經合印過一本詩集,因此常常用半開玩笑的口吻自稱「湖上詩人」,以威治威斯與柯列利治自況。 密斯周原是郭君的遠房表妹,到杭州進學校,家裡托郭君照顧她,郭請她吃飯、遊湖,她把同學密斯范也帶了來,有兩次郭也邀了羅一同去,大家因此認識了。自此幾乎天天見面。混得熟悉了,兩位密斯也常常聯袂到宿舍來找他們,然後照例帶著新出版的書刊去遊湖,在外面吃飯,晚上如果月亮好,還要遊夜湖。劃到幽寂的地方,不拘羅或是郭打開書來,在月下朗誦雪萊的詩。聽到迴腸盪氣之處,密斯周便緊緊握住密斯範的手。 他們永是四個人,有時候再加上一對,成為六個人,但是從來沒有兩個人在一起。這樣來往著已經快一年了。郭與羅都是結了婚的人——這是當時一般男子的通病。差不多人人都是還沒聽到過「戀愛」這名詞,早就已經結婚生子。郭與羅與兩個女友之間,只能發乎情止乎禮,然而也並不因此感到苦悶。兩人常在背後討論得津津有味,兩個異性的一言一笑,都成為他們互相取笑的材料。此外又根據她們來信的筆觸,研究她們倆的個性——雖然天天見面,他們仍舊時常通信,但僅只是落落大方的友誼信,不能稱作情書。——他們從書法與措詞上可以看出密斯周的豪爽,密斯範的幽嫻,久已分析得無微不至,不可能再有新的發現,然而仍舊孜孜地互相傳觀,品題,對朋友的愛人不吝加以讚美,私下裡卻慶倖自己的一個更勝一籌。這一類的談話他們永遠不感到厭倦。 在當時的中國,戀愛完全是一種新的經驗,僅只這一點點已經很夠味了。 小船駛入一片荷葉,灑黃點子的大綠碟子磨著船舷嗤嗤響著。隨即寂靜了下來。船夫與他的小女兒倚在槳上一動也不動,由著船隻自己漂流。偶爾聽見那湖水卟的一響,仿佛嘴裡含著一塊糖。 「這禮拜六回去不回去?」密斯範問。 「這次大概賴不掉,」羅微笑著回答。「再不回去我母親要鬧了。」 她微笑。他儘管推在母親身上,事實依舊是回到妻子身邊。 近來羅每次回家,總是越來越覺得對不起密斯範。回去之前,回來之後,密斯範的不愉快也漸漸地表示得更明顯。 這一天她僅只問了這樣一聲,已經給了他很深的刺激。船到了平湖秋月,密斯周上岸去買藕粉,郭陪了她去。羅與密斯範倚在朱漆欄杆邊等著,兩人一直默然。 「我下了個決心,」羅突然望著湖低聲說。然後,看她並沒有問他是什麼決心,他便又說,「密斯範,你肯不肯答應等我?也許要好些年。」 她低下了頭,扭過身去,兩手卷弄著左邊的衣角。 當天她並沒有吐口同意他離婚。但是那天晚上他們四個人在樓外樓吃飯,羅已經感到這可以說是他們的定情之夕,同時覺得他已經獻身於一種奮鬥。那天晚上喝的酒,滋味也異樣,像是寒夜遠行的人上路之前的最後一杯酒。 樓外樓的名稱雖然詩意很濃,三面臨湖,風景也確是好,那菜館本身卻是毫不講究外表,簡陋的窗框,油膩膩的舊家具,堂館向樓下廚房裡曼聲高唱著菜名。一盤熗蝦上的大玻璃罩揭開之後,有兩隻蝦跳到桌上,在醬油碟裡跳出跳進,終於落到密斯範身上,將她那淺色的襖上淋淋漓漓染上一行醬油跡。密斯周尖聲叫了起來。在昏黃的燈光下,密斯範紅著臉很快樂的樣子,似乎毫不介意。 羅直到下一個星期六方才回家。那是離杭州不遠的一個村莊,連乘火車帶獨輪車不到兩個鐘頭。一到家,他母親大聲宣佈蠲免媳婦當天的各項任務,因為她丈夫回來了。媳婦反而覺得不好意思。她大概因為不確定他回來不回來,所以在綢夾襖上罩上一件藍布短衫,隱隱露出裡面的大紅緞子滾邊。 這天晚上他向她開口提出離婚。她哭了一夜。那情形的不可忍受,簡直仿佛是一個法官與他判處死刑的罪犯同睡在一張床上。不論他怎樣為自己辯護,他知道他是判她終身守寡,而且是不名譽的守寡。 「我犯了七出之條哪一條?」她一面憤怒地抽噎著,一面盡釘著他問。 第二天他母親知道了,大發脾氣,不許再提這話。羅回到杭州,從此不再回家。他母親托他舅舅到杭州來找他,百般勸說曉諭。他也設法請一個堂兄下鄉去代他向家裡疏通。托親戚辦交涉,向來是耽誤時候,而且親戚代人傳話,只能傳好話,決裂的話由他們轉達是靠不住的,因為大家都以和事佬自居,尤其事關婚姻。拆散人家婚姻是傷陰騭損陽壽的。 羅請律師寫了封措辭嚴厲的信給他妻子。家裡只是置之不理,他妻子娘家人卻氣得揎拳擄臂,說:「他們羅家太欺負人。當我們張家人都死光了?」恨不得興師動眾打到羅家,把房子也拆了,那沒良心的小鬼即使不在家,也把老太婆拖出來打個半死。只等他家姑奶奶在羅家門框上一索子吊死了,就好動手替她復仇。但是這事究竟各人自己主張,未便催促。 鄉下一時議論紛紛,都當作新聞來講。羅家的族長看不過去,也說了話:「除非他一輩子躲著不回來,只要一踏進村口,馬上綁起來,到祠堂去請出家法來,結結實實打這畜生。鬧得太不像話!」 羅與密斯範仍舊天天見面,見面總是四個人在一起。郭與密斯周十分佩服他們不顧一切的勇氣,不斷地鼓勵他們,替他們感到興奮。事實是相形之下,使郭非常為難。儘管密斯周並沒有明言抱怨,卻也使他夠難堪的。到現在為止,彼此的感情裡有一種哀愁,也正是這哀愁使他們那微妙的關係更為美麗。但是現在這樣看來,這似乎並不是人力無法挽回的。 羅在兩年內只回去過一次。他母親病了,風急火急把他叫了回去。他一看病勢並不像說的那樣嚴重,心裡早已明白了,只表示欣慰。他母親乘機勸了他許多話,他卻淡淡的不接口。也不理睬在旁邊送湯送藥的妻子。夜裡睡在書房裡,他妻子忽然推門進來,插金戴銀,穿著吃喜酒的衣服,仿照寶蟾送酒給他送了點心來。 兩人說不了兩句話便吵了起來。他妻子說:「不是你媽硬逼著我來,我真不來了——又是罵,又是對我哭。」 她賭氣走了。羅也賭氣第二天一早就回杭州,一去又是兩年。 他母親想念兒子,漸漸的不免有些後悔。這一年她是整生日,羅被舅父勸著,勉強回來拜夀。這一次見面,他母親並沒有設法替兒子媳婦撮合,反而有意將媳婦支開了,免得兒子覺得窘。媳婦雖然怨婆婆上次逼她到書房去,白受一場羞辱,現在她隔離他們,她心裡卻又怨懟,而且疑心婆婆已經改變初衷,倒到那一面去了。這幾年家裡就只有婆媳二人,各人心裡都不是滋味。心境一壞,日常的摩擦自然增多,不知不覺間,漸漸把仇恨都結在對方身上。老太太那方面,認定了媳婦是盼她死——給公婆披過麻戴過孝的媳婦是永遠無法休回娘家的。老太太發誓說她偏不死,先要媳婦直著出去,她才肯橫著出去。 外表上看來,離婚的交涉辦了六年之久,仍舊僵持不下。 密斯範家裡始終不贊成。現在他們一天到晚提醒她,二十六歲的老姑娘,一霎眼,望三十了,給人做填房都沒人要。羅一味拖延,看來是不懷好意,等到將來沒人要的時候,只好跟他做小。究竟他是否在進行離婚,也很可疑,不能信他一面之詞。也可能癥結是他拿不出贍養費。打聽下來,有人說羅家根本沒有錢。家鄉那點產業捏在他妻子手裡,也早靠不住了。他在杭州教書,為了離婚事件,校長對他頗有點意見,搞得很不愉快。倘若他並不靠教書維持生活,那麼為什麼不辭職? 密斯周背地裡告訴郭,說有人給密斯範做媒,對象是一個開當鋪的,相親那天,在番菜館同吃過一頓飯。她再三叮囑郭君守秘密,不許告訴羅。 郭非常替羅不平,結果還是告訴了他。但是當然加上了一句。「這都是她家裡人幹的事。」 「是把她捆了起來送到飯館子去的,還是她自己走進去的?」羅冷笑著說。 「待會兒見面的時候可千萬別提,拆穿了大家不好意思,連密斯周也得怪我多嘴。」 羅答應了他。 但是這天晚上羅多喝了幾杯酒,恰巧又是在樓外樓吃飯,勾起許多回憶。在席上,羅突然舉起酒杯大聲向密斯範說: 「密斯範,恭喜你,聽說要請我們吃喜酒了!」 郭在旁邊竭力打岔,羅倒越發站了起來嚷著:「恭喜恭喜,敬你一杯!」他自己一仰脖子喝了,推開椅子就走,三腳兩步已經下了樓。 郭與密斯周面面相覷,郭窘在那裡不得下臺,只得連聲說:「他醉了。我倒有點不放心,去瞧瞧去。」跟著也下了樓,追上去勸解。第二天密斯範沒有來。她生氣。羅寫了信也都退了回來。一星期後,密斯周又來報告,說密斯範又和當鋪老闆出去吃過一次大菜。這次一切都已議妥,男方給置了一隻大鑽戒作為訂婚戒指。 羅的離婚已經醞釀得相當成熟,女方漸漸有了願意談判的跡象。如果這時候忽然打退堂鼓,重又回到妻子身邊,勢必成為終身的笑柄,因此他仍舊繼續進行,按照他的諾言給了他妻子一筆很可觀的贍養費,協議離婚。然後他立刻叫了媒婆來,到本城的染坊王家去說親。王家的大女兒的美貌是出名的,見過的人無不推為全城第一。 交換照片之後,王家調查了男方的家世。媒婆極力吹噓,竟然給他說成了這頭親事。羅把田產賣去一大部分,給王家小姐買了一隻鑽戒,比傳聞中的密斯範的那只鑽戒還要大。不到三個月,就把王小姐娶了過來。 密斯範的婚事不知為什麼沒有成功。也許那當鋪老闆到底還是不大信任新女性,又聽見說密斯範曾經有過男友,而且關係匪淺。據範家這邊說,是因為他們發現當鋪老闆少報了幾歲年紀。根據有些輕嘴薄舌的人說,則是事實恰巧相反——少報年紀是有的。 羅與密斯範同住在一個城市裡,照理遲早總有一天會在無意中遇見。他們的朋友們卻不肯聽其自然發展。不知為什麼,他們覺得這兩個人無論如何得要再見一面。他們並不是替羅打抱不平,希望他有機會飽嘗復仇的甜味;他們並不贊成他的草草結婚,為了向她報復而犧牲了自己的理想。也許他們正是要他覺悟過來,自己知道鑄成大錯而感到後悔。但也許最近情理的解釋還是他們的美感:他們僅只是覺得這兩個人再在湖上的月光中重逢,那是悲哀而美麗的,因此就是一樁好事,不能不促成他們。 一切都安排好了,只瞞著他們倆。有一天郭陪著羅去遊夜湖——密斯周已經結了婚,不和他們來往了。另一隻船上有人向他們叫喊。是他們熟識的一對夫婦。那只船上還有密斯範。 兩船相並,郭跨到那只船上去,招呼著羅也一同過去。羅發現他自己正坐在密斯範對面。玻璃杯裡的茶微微發光,每一杯的水面都是一個銀色圓片,隨著船身的晃動輕輕地搖擺著。她的臉與白衣的肩膀被月光鍍上一道藍邊。人事的變化這樣多,而她竟和從前一模一樣,一點也沒改變,這使他無論如何想不明白,心裡只覺得恍惚。 他們若無其事地寒暄了一番,但是始終沒有直接交談過一句話。也沒有人提起羅最近結婚的事。大家談論著政府主辦的西湖博覽會,一致反對那屹立湖濱引人注目的醜陋的紀念塔。 「俗不可耐。完全破壞了這一帶的風景,」羅歎息著。「反正從前那種情調,以後再也沒有了。」 他的眼睛遇到她的眼睛,眼光微微顫動了一下,望到別處去了。 他們在湖上兜了個圈子,在西泠印社上岸,各自乘黃包車回去。第二天羅收到一封信,一看就知道是密斯範的筆跡。 他的心狂跳著,撕開了信封,抽出一張白紙,一個字也沒有,他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想寫信給他,但是事到如今,還有什麼話可以說? 他們舊情複熾的消息瞞不了人,不久大家都知道了。羅再度進行離婚。這次同情他的人很少。以前將他當作一個開路先鋒,現在卻成了個玩弄女性的壞蛋。 這次離婚又是長期奮鬥。密斯範呢,也在奮鬥。她鬥爭的對象是歲月的侵蝕,是男子喜新厭舊的天性。而且她是孤軍奮鬥,並沒有人站在她身旁予以鼓勵,像她站在羅的身邊一樣。因為她的戰鬥根本是秘密的,結果若是成功,也要使人渾然不覺,決不能露出努力的痕跡。她仍舊保持著秀麗的面貌。她的髮式與服裝都經過縝密的研究,是流行的式樣與回憶之間的微妙的妥協。他永遠不要她改變,要她和最初相識的時候一模一樣。然而男子的心理是矛盾的,如果有一天他突然發覺她變老式,落伍,他也會感到驚異與悲哀。她迎合他的每一種心境,而並非一味地千依百順。他送給她的書,她無不從頭至尾閱讀。她崇拜雪萊,十年如一日。 王家堅決地反對離婚。和平解決辦不到,最後還是不能不對簿公庭。打官司需要花錢;法官越是好說話,花的錢就更多。前後費了五年的工夫,傾家蕩產,總算官司打贏,判了離婚。手邊雖然窘,他還是在湖邊造了一所小白房子,完全按照他和密斯範計劃著的格式,坐落在他們久已揀定了的最理想的地點,在幽靜的裡湖。鄉下的房子,自從他母親故世以後,已經一部分出租,一部分空著。新房子依著碧綠的山坡,向湖心斜倚著,踩著高蹺站在水裡。牆上爬滿了深紅的薔薇,紫色的藤蘿花,絲絲縷縷倒掛在月洞窗前。 新婚夫婦照例到親戚那裡挨家拜訪,親戚照例留他們吃飯,打麻將。羅知道她是不愛打麻將的。偶爾敷衍一次,是她賢慧,但是似乎不必再約上明天原班人馬再來八圈。她告訴他她是不好意思拒絕,人家笑她恩愛夫妻一刻都離不開。 她抱怨他們住得太遠。出去打牌回來得晚了,叫不到黃包車,車夫不願深更半夜到那冷僻的地方去,回來的時候兜不到生意。輪到她還請,因為客人回去不方便,只好打通宵,羅又嫌吵鬧。 沒有牌局的時候,她在家裡成天躺在床上嗑瓜子,衣服也懶得換,汙舊的長衫,袍叉撕裂了也不補,紐絆破了就用一根別針別上。出去的時候穿的仍舊是做新娘子的時候的衣服,大紅大綠,反而更加襯出面容的黃瘦。羅覺得她簡直變了個人。 他婉轉地勸她注意衣飾,技巧地從誇讚她以前的淡裝入手。她起初不理會,說得次數多了,她發起脾氣來,說:「婆婆媽媽的,專門管女人的閒事,怪不得人家說,這樣的男人最沒出息。」 羅在朋友的面前還要顧面子,但是他們三天兩天吵架的消息恐怕還是傳揚了出去,因為有一天一個親戚向他提起王小姐來,仿佛無意中閒談,說起王小姐還沒有再嫁。「其實你為什麼不接她回來?」 羅苦笑著搖搖頭。當然羅也知道王家雖然恨他薄幸,而且打了這些年的官司,冤仇結得海樣深,但是他們究竟希望女兒從一而終,反正總比再嫁強。 只要羅露出口風來,自有熱心的親戚出面代他奔走撮合。 等到風聲吹到那范氏太太的耳朵裡,一切早已商議妥當。家裡的太太雖然哭鬧著聲稱要自殺,王家護送他們小姐回羅家那一天,還是由她出面招待。那天沒有請客,就是自己家裡幾個人,非正式地慶祝了一下。她稱王小姐的兄嫂為「大哥」,「嫂子」,謙說飯菜不好:「住得太遠,買菜不方便,也雇不到好廚子。房子又小,不夠住,不然我早勸他把你們小姐接回來了。當然該回來,總不能一輩子住在娘家。」 王小姐像新娘子一樣矜持著,沒有開口,她兄嫂卻十分客氣,極力敷衍。事先王家曾經提出條件,不分大小,也沒有稱呼,因為王小姐年幼,姊妹相稱是她吃虧。只有在背後互相稱為「範家的」「王家的」。 此後不久,就有一個羅家的長輩向羅說:「既然把王家的接回來了,你第一個太太為什麼不接回來?讓人家說你不公平。」 羅也想不出反對的理由。他下鄉到她娘家把她接了出來,也搬進湖邊那蓋滿了薔薇花的小白房子裡。 他這兩位離了婚的夫人都比他有錢,因為離婚時候拿了他一大筆的贍養費。但是她們從來不肯幫他一個大子,儘管他非常拮据,憑空添出許多負擔,需要養活三個女人與她們的傭僕,後來還有她們各人的孩子,孩子的奶媽。他回想自己當初對待她們的情形,覺得也不能十分怪她們。只是「範家的」不斷在旁邊冷嘲熱諷,說她們一點也不顧他的死活,使他不免感到難堪。 現在他總算熬出頭了,人們對於離婚的態度已經改變,種種非議與嘲笑也都已經冷了下來。反而有許多人羡慕他稀有的豔福。這已經是一九三六年了,至少在名義上是個一夫一妻的社會,而他擁著三位嬌妻在湖上偕遊。難得有兩次他向朋友訴苦,朋友總是將他取笑了一番說:「至少你們不用另外找搭子。關起門來就是一桌麻將。」 (一九五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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