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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武昌地委致團中央(第四號)


  ——要求增加經費(一九二五年四月中旬)(1)

  教務處公鑒:

  接到來示,悉敝處學款增加拾元,盛意可感!惟敝處前定預算,實在無法可減。學費雖照章徵收,而窮苦學生,均系減收,再則各級活動,亦均有支出,交來敝處者為數極少,何補於事?因此敝處再行請求貴處諒此間組織之擴大,工作之發展,萬望設法再予增加,否則無法支持也(尤其是房屋問題無法解決)。又漢口為極重要之地,貴處前有通知,令敝處特別注意。敝處近來努力之結果,漢口可望成立地方,惟目前無房屋不能辦事。現他們已看好一屋,租金至少七元,此款非吾人擔負不可。因此,請求貴處,勿論如何困難,應設法增加漢口房租,不然漢口吾人無容身之所,真無法進行矣!

  至盼至禱,立候回示!祝

  教安

  武昌初級教務長 Lingnu[1]

  選自中央檔案館、湖北省檔案館編:《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集》(1925年),1983年內部印刷

  【注釋】

  [1]譯音為「林根」。

  (1)原件無年月,此年月是根據本文內容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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