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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掉散文的辮子(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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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當代名詩人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曾經說過,他用左手寫散文,取悅大眾,但用右手寫詩,取悅自己。對於一位大詩人而言,要寫散文,僅用左手就夠了。許多詩人用左手寫出來的散文,比散文家用右手寫出來的更漂亮。一位詩人對於文字的敏感,當然遠勝於散文家。理論上來說,詩人不必兼工散文,正如善飛的鳥不必善於走路,而鄧肯也不必參加馬拉松賽跑。可是,在實踐上,我總有一個偏見,認為寫不好(更不論寫不通)散文的詩人,一定不是一位出色的詩人。我總覺得,舞蹈家的步行應該特別悅目,而聲樂家的說話應該特別悅耳。 可是我們生活於一個散文的世界,而且往往是二三流的散文。我們用二三流的散文談天,用四五流的散文演說,複用七人流的散文訓話。偶而,我們也用詩,不過那往往是不堪的詩,例如歌頌上司,或追求情人。 通常我們總把散文和詩對比。事實上這是不很恰當的。散文的反義字有時是韻文(verse),而不是詩。韻文是形式,而詩是本質。可惜在散文的範圍,沒有專用的名詞可以區別形式與本質。有些散文,本質上原是詩,例如《祭石曼卿文》。有些詩,本質上卻是散文,例如頗普的Essay on Criticism.這篇名作雖以「英雄式偶句」的詩的形式出現,但說理而不抒情,仍屬批評的範圍,所以頗普稱它為「論文」。 在通常的情形下,詩與散文截然可分,前者是美感的,後者是實用的。非但如此,兩者的形容詞更形成了一對反義字。在英文中,正如在法文和意大利文中一樣,散文的形容詞(prosaic,prosaique,prosaico)皆有「平庸乏味」的意思。詩像女人,美麗,矛盾,而不可解。無論在針葉樹下或闊葉林中,用毛筆或用鋼筆,那麼多的詩人和學者曾經嘗試為詩下一定義,結果都不能令人完全滿意。詩流動如風,變化如雲,無法製成標本,正如女人無法化驗為多少脂肪和鈣一樣。至於散文呢?散文就是散文,誰都知道散文是什麼,沒有誰為它的定義煩心。 在一切文體之中,最可厭的莫過於所謂「散文詩」了。這是一種高不成低不就,非驢非馬的東西。它是一匹不名譽的騾子,一個陰陽人,一隻半人半羊的faun。往往,它缺乏兩者的美德,但兼具兩者的弱點。往往,它沒有詩的緊湊和散文的從容,卻留下前者的空洞和後者的鬆散。此地我要討論的,是另一種散文——超越實用而進入美感的,可以供獨立欣賞的,創造性的散文(creative prose)。 據說,自五四以來,中國的新文學中,最貧乏的是詩,最豐富的是散文。這種似是而非的論斷,好像已經變成批評家的口頭禪,不再需要經過大腦了。未來的文學史必然否定這種看法。事實上,不必等那麼久。如果文學的價值都要待時間來決定,那麼當代的批評家幹什麼去了?即在今日,在較少數的敏感的心靈之間,大家都已認為,走在最前面的是現代詩,落在最後面的是文學批評。以散文名家的聶華苓女士,曾向我表示過,她常在讀臺灣的現代詩時,得到豐盛的靈感。現代詩,現代音樂,甚至現代小說,大多數的文藝形式和精神都在接受現代化的洗禮,作脫胎換骨的蛻變之際,散文,創造的散文(俗稱「抒情的散文」)似乎仍是相當保守的一個小妹妹,迄今還不肯剪掉她那根小辮子。 原則上說來,一切文學形式,皆接受詩的啟示和領導。對於西方,中國古典文學的代表,不是文起八代之衰的韓愈,而是詩人李白。英國文學之父,是「英詩之父」喬叟,而不是「英散文之父」亞佛烈王或威克利夫。在文學史上,大批評家往往是詩人,例如英國的柯文治和艾略特,我國的王漁洋、袁子才和王觀堂。在「簡明劍橋英國文學史」(The Concis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中,自一九二〇至一九六〇的四十年間,被稱為「艾略特的時代」。在現代文學中,為大小說家漢明威改作品的,也是詩人龐德。最奇怪的一點是:傳統的觀念總認為詩人比其他類別的文學作家多情(passionate),卻忽略了,他同時也比其他類別的文學作家多智(intellectual)。文學史上的運動,往往由詩人發起或領導。九繆思之中,未聞有司散文的女神。要把散文變成一種藝術,散文家們還得向現代詩人們學習。 現在,讓我們來分析分析目前中國散文的諸態及其得失。我們不妨指出,目前中國的散文,可以分成下列的四型: (一)學者的散文(scholar's prose):這一型的散文限於較少數的作者。它包括抒情小品、幽默小品、遊記、傳記、序文、書評、論文等等,尤以融合情趣、智慧和學問的文章為主。它反映一個有深厚的文化背景的心靈,往往令讀者心曠神怡,既羨且敬。面對這種散文,我們好像變成面對哥德的艾克爾曼(J.P.Eckerman n),或是恭聆約翰生博士的鮑斯威爾(James Boswell)。有時候,這個智慧的聲音變得厚利而辛辣像史感夫特,例如錢鐘書;有時候,它變得詼諧而親切像蘭姆,例如梁實秋;有時候,它變得清醒而明快像羅素,例如李敖。許多優秀的「方塊文章」的作者,都是這一型的散文家。 這種散文,功力深厚,且為性格、修養和才情的自然流露,完全無法作偽。學得不到家,往往淪幽默為滑稽,諷刺為駡街,博學為炫耀。並不是每個學者都能達到這樣美好的境界。我們不妨把不幸的一類,再分成洋學者的散文和國學者的散文。洋學者的散文往往介紹一些西方的學術和理論,某些新文藝的批評家屬這類洋學者。乍讀之下,我們疑惑那是翻譯,不是寫作。內容往往是未經消化的什麼什麼主義,什麼什麼派別,形式往往是情人的喃喃,愚人的喋喋。對於他們,含糊等於神秘,嚕蘇等於強調,枯燥等於嚴肅。 「作為一個偉大的喋喋主義的作家,我們的詩人,現在剛慶祝過他六十七歲生日的莫名其米奧夫斯基,他,在出版了他那後來成為喋喋主義後期的重要文獻的大著《一個穿花格子布褲的流浪漢》和給予後期的喋喋派年輕詩人群以更大的影響力的那本很有深度的《一個戴七百七十七度眼鏡的近視患者》之後,忽然做了一個令人驚訝不已的新的努力和嘗試,朝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的期期主義和計一世紀初期的艾艾主義大踏步地向前勇敢邁進了呢!」 讀者們覺得好笑麼?這正是目前某些半生不熟的洋學者的散文風格。只有十分愚蠢的讀者,才會忍氣吞聲地讀完這類文章。 國學者的散文呢?自然沒有這麼冗長,可是不文不白,不痛不癢,同樣地夾纏難讀。一些繼往開來儼若新理學家的國學者的論文,是這類散文的最佳樣品。對於他們鼓吹的什麼什麼文化精神,我無能置啄。只是他們的文章,令人讀了,恍若置身白鹿洞中,聽朱老夫子的訓話,產生一種時間的幻覺。 下面是兩個真實的例句: 「再如曹雪芹之寫《紅樓夢》,是涉獵了多少學問智識,洞察了多少世故人情?此中所涵人類之共性,人世間之共相,人心之所同然處,又豈非具有博學通識,而徒讀若干文學書,純為文學而文學者所能違此境城?是故為學,格物,真積力久,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乃為中國學者與文學家所共遵循之途撤。」 「吾人以上所說之發展智慧之道或工夫,我們皆名之為一種道德之實踐,此乃自吾人於此皆須加以力行而非意在增加知識而說。然此諸道或諸工夫,乃屬廣義之道德實踐。此種種實踐,唯是種種如何保養其心之虛靈,而不為名言之習氣所縛,不形成知識習氣之實踐。」 我實在沒有胃口再抄下去了。這些哲學家或倫理學家終日學究天人,卻忘記了把雕蟲末技的散文寫通,對自己,對讀者都很不便。羅素勸年輕的教授們把第一本著作寫得晦澀難解,只讓少數的飽學之士看懂;等莫測高深的權威已經豎立,他們才可以從心所欲,開始「用『張三李四都懂』的文字(in a language "understanded of the people". )來寫書。羅素的文字素來清暢有力,他深惡那些咬文嚼字彎來繞去的散文。有一次,他舉了一個例子,說雖是杜撰,卻可以代表某些社會科學論文的文體: Human beings are completely exempt from undesirable behavior pattern only when certain prerequisites,not satisfied except in a small percen- tage of actual cases,have,through some fortuitous concourse of favorab- le circumstances,whether congenital or environmental,chanced to combine in producing an individual in whom many factors deviate from the norm in a socially advantageous manner. 這真把我們考住了。究其原意,羅素說,不過是: All men are scoundrels, or at any rate almost all.Themen who are not must have had unusual luck, both in their birth and in their upbring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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