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惲代英 > 惲代英文集⑥ | 上頁 下頁 |
革命政府與關稅問題 |
|
(一九二四年一月五日) 一 我們都知道外國人是用經濟政策侵略中國,我們都知道中國現今是在國際帝國資本主義的剝削之下。不過我們不注意事實的國民,每每還不感覺得這中間有什麼真危險。我們被外人勒索的賠款,只庚子一役,本利便是九萬八千多萬兩,還須二十二年才得還清。甲午一役,賠款與贖遼[1]費用,雖對日本已交付清訖;然因此而起的俄法債款,美德債款,英德續債款,亦還須二十年才得清楚。加以最近十餘年外人利用我們北京政府的愚暗,借種種名義借與款項,大其回扣,重其利息,又因而掠取種種利源作為抵押品。據財政部報告,連賠款借款現負之數,總共在十二萬萬元以上;而交通部尚欠七萬萬餘元。對於這些債款;每年攤還本利,總在一萬萬元以上,這是如何一個重大的負擔? 然而這比較還是小事。更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就海關報告冊所告訴我們的,民國十年外國輸入貨物,價值九萬萬餘兩;而我們的輸出貨物,價值六萬萬餘兩;兩抵輸入貨物超過三萬萬餘兩。民國十一年外國的輸入貨物,價值九萬四千余萬兩;而我們的輸出貨物,價值六萬五千余萬兩;兩抵輸入貨物仍是超過將近三萬萬兩。海關冊所謂兩,是指的海關銀,每兩折合庫平銀一兩零一七八六三;而照中國的國幣條例,銀元每元折合庫平純銀六錢四〇八;由此推算,民國十年十一年外國輸入,應超過輸出的價值五萬萬元左右。海關冊所載物價,每低於實在的市價:民國二年棉紗實價每擔二十九兩,海關冊所載為二十五兩;銅實價每擔三十三兩,海關冊所載為三十兩。這可知海關冊所載外國輸入超過輸出,價值五萬萬元左右,實際所超過價值必還遠在五萬萬元以上。 所謂輸入超過,便是外國貨物賣出得較多,便是中國人對於外國的貨物買入得較多,便是中國人付出貨物的代價較多。所以輸入超過在五萬萬元以上,便是中國多付出了五萬萬元以上的款項。中國在外債方面每年要付出一萬萬元以上的款項,固為可駭的事;然而比起這對外貿易上面流出的每年五萬萬元以上的款項,為數還不過四五分之一而已。我們試想這對外貿易上面每年的損失,這是我們所能長久擔負得起的事嗎? 自然這種輸入超過,使是表明外國的機器生產打倒了中國的手工生產。外國機器生產制度之下,出品迅速,成本低廉,品質精美。到了中國的市場上,因為人性自然愛好價廉物美的物品,於是中國的土產處處不能維持他原有的銷路。雖然我們曾經屢次極力提倡維持土產,購用國貨;然而就民國十一年海關冊報告,我們已經用了外國輸入的: 棉貨類 共價二萬一千八百余萬兩 米、穀 七千九百余萬兩 雜糧粉 一千六百余萬兩 赤糖、白糖、冰糖 六千一百余萬兩 煤油 六千三百余萬兩 紙煙、煙 四千一百余萬兩 我們由這可知外國機器生產品已占了無敵的優勢。再以日本貨物為例,我們自民國四年以來,每年幾於無不抵制日貨;然而日貨在民國四年入口只一萬二千余萬兩,民國十一年卻進而至於二萬三千余萬兩,這亦可知機器生產的優勢,非一時的排貨運動所能加以影響。中國除了機器生產化,沒有法子抵抗人家,即沒有法子免於經濟破產的慘禍。居今日還有些人說中國要保存為一個農國,真要怪他太不長眼睛了。 然而中國不能發達機器生產。中國的內亂,既永遠是這樣綿延的紛擾下去,一切生產事業,都受他的妨害。在歐戰期間,因戰爭諸國生產失其常態,我們國內紗廠、麵粉廠等頗多創辦;然而自從戰爭諸國喘息既定以後,他們已注意要回復他們原有的市場。在這種情況之下,民國十一年機器的輸入,已減少價值五六百萬兩。本來產業後進國在他的產業基礎未固以前,要與先進國發生爭競,是必然失敗的事。何況還加以我國內的紛擾,我們如何有發達機器生產的日子? 凡國家對外有債務的,要籌清償的法子,而國民經濟不受重大損失,那便最好是使對外貿易輸出超過輸入,因以所贏餘的與還債之款相抵銷,以維持國際貸借的均衡。日本、美國從前對外負債,便都是因為他們對債權的國貿易,輸出超過輸入,所以不成什麼問題。反過來,倘若一國輸入超過輸出,為維持國際貸借的均衡計,不但無力還債,還有必須再行借債之勢。今試看中國的情形,中國一方負了外債將近二十萬萬元,然而一方對外貿易每年輸入超過為數甚巨。計從海關有統計起,只有光緒二年為輸出超過,餘均為輸入超過。從光緒二年到民國十一年,共計輸入超過三十五萬萬餘兩。分期計算: 由光緒二年至宣統三年 共超過十九萬萬餘兩 平均每年五千余萬兩 由民國元年至民國五年 共超過五萬五千余萬兩 平均每年一萬一千余萬兩 由民國六年至民國十年 共超過六萬七千余萬兩 平均每年一萬三千余萬兩 民國十一年 超過二萬九千余萬兩就上列看來,可見輸入超過之數量正在以一定的趨勢繼續增高。中國的外債,在這種情形下,無清償的希望。外債不能清償,對外貿易的入超如此的繼續增高,中國眼見不免於經濟破產之禍。中國要自己救拔,只有發達機器生產。而機器生產,又不能發達。中國已處於極危險無可挽救的地位。但中國人究竟不急速研究解決這眼前的困難,豈不可怪? 若是要研究怎樣使中國機器不能發達的呢,無論何人不能否認的,最重大的原因,一是國內的紛擾,一是先進國機器生產的壓迫。然而再進一步研究,國內的紛擾,是由於有割據的軍閥;有割據的軍閥,是由於有可以聽他們豢養驅遣的兵匪流氓;有這等流氓,是由於中國百業凋敝而生活騰貴,許多人找不著正當的生活路徑;百業凋敝,是由於國內手工生產被國外機器生產打倒,而國內機器生產又因外力競爭不能發達起來;生活騰貴,是由於一切賠款借款的本利,即加到國民的負擔上面,而內亂的損失,一般兵匪流氓的生活費用,均須國民分擔。由此可知,中國機器生產不能發達,國內的紛擾還不是他最初最主要的原因。只有先進國機器生產的壓迫,才是他致命的打擊呢。 在這種情形之下,中國亦並不是便沒有法子可以自救。中國對手不義的勒索賠款並無必須再為支付的義務。即那歷年外人與北京政府勾結的賣國借款,我們亦應當援俄國前例根本加以否認。然而這還是比較小的問題。中國應用關稅政策,以保護本國產業的發達,以消弭本國的遊民;亦須靠聰明的稅則,減輕一般人民的負擔,使他轉嫁到外國或本國資產階級身上。中國能用這種法子,既可以減少內亂,更可漸圖挽回輸入超過的傾向。即令償還外債,亦只有這樣才有可能的希望。 然而談到關稅問題,我們只有憤恨,只有痛心切齒于英美等國的愚弄伎倆,與劫[鉗]制我們的方法。我們的關稅,已經被他們用種種條約死死的加上許多束縛制限,我們完全失了自主的權利了。 二 第一件可痛心的事,便是中國的關稅稅率,完全是一種協定制度。本來稅率的規定,于自主國定以外,有時因兩國的友誼或經濟上的特別關係,對於某幾種商品,由條約協定其稅率;或因優待最惠國關係,定為比普通關稅較低之減額關稅;亦為現在各國曾有的事。但國際條約常須一定的期限,兩方的同意,乃能修改;故主張保護制度的人,常反對此種辦法。然這還不是如我國以一切商品,對一切通商國家均用協定稅率的辦法。像我國這種辦法,現在是全世界惟一無二的奇怪制度。他使外國貨物用很廉的成本輸送進來,奪去許多土貨原來的銷路。同時加重土貨在本國所負的稅率,使不能與外國貨爭競。中國自己需要的原料物品,亦不能加重關稅阻遏他的輸出。外國的關稅是保護自己的產業,以防遏人家的工具;我們的關稅,卻成了幫助人家經濟的侵略,以損害自己的東西。我們不但不能用關稅政策抵制外國的經濟侵略,我們現有的關稅制度,正是國際資本主義征服中國最重要的武器。 就入口稅說,我們自鴉片戰爭敗衄以後,受英人劫制,對於一切貨物均定為值百抽五的稅率。自英法聯軍之後,更將值百抽五,明定於條約之中。這種均一的稅則,使必需品與奢侈品所出的稅,不能有高低分別。使製造品與原料品所出的稅,亦完全一致。在工業國家,因為對於生活必需的品物,與工作原料品,全恃國外供給,他對於許多這類物品,全不加課關稅。例如英國課稅的輸入品,大別僅十餘種,各國對於生棉、生絲多課稅極輕或完全無稅。但一般國家,對於凡外貨輸入可以妨害本國農工生產品銷路的,或禁止其入口,如英國禁止受獎勵金之精糖入口;或加重其稅率,如一九二二年美國為抵制德國廉價的鋼鐵,中國廉價的雞蛋,及其他因本國生產費高不能與外貨競爭的商品,因宣佈增加其入口稅。對於嗜好品,如煙酒等物,各國均特別重稅。美國酒精稅率值百抽百,日本捲煙值百抽三百五十。其他各國無不如此。然反觀我國,則無論何種輸入品,均系值百抽五。我們眼望著英國、日本的疋頭棉紗,如洪水的流進來,使本國的紗廠不能發展;然而我們無法抵抗。甚至受印度政府獎勵金之茶,亦不能重課其入口稅,以抵殺其優勢。至於照民國十一年的海關報告,寧波入口的米,長江來的由二五二六六擔減至三七二六擔,香港西貢來的,由一五七五一擔增至二〇四五六五擔;廈門美國面廠與上海面廠為敵,已操勝算。這所說的米與麵粉,照條約是免稅貨物。明明看著他們妨害我們自己的農產物銷售(民國十二年蕪湖米失其顧客,所銷甚微),我們亦無可如何。至於煙酒等物,在民國七年以前,以稅率與市價計算,本出值百抽五以外;關冊所載煙酒之價,每較市價為高。然民國七年修改稅則,竟亦以值百抽五相衡,英、美、日本,錙銖計較。結果至日本酒每箱抽稅較前減少一分,裝瓶啤酒每箱抽稅亦較前減少六厘。每千枝價不及一兩五錢的紙煙,抽稅亦較前減少兩分。為修改稅則,而奢侈品反輕減稅率,真世界上罕有的奇事,亦即是我們因條約束縛,所忍受的奇恥。自馬凱條約(即光緒二十八年中英續議通商行船條約,定約者為盛宣懷與英人馬凱),英人因內地厘金終不免為洋貨推銷之害,雖條約規定洋貨於入口稅外繳納子口半稅值百抽二點五,即沿途照驗放行概不重征,然內地厘卡需索,商人伸理為難,仍不免忍受了事;故英人為正本清源計,希望吾國裁厘,允加完「照進口正稅一倍半之數」,即值百抽一二點五。因裁厘後無所謂子口半稅,故英人彼時完值百抽一二點五之稅,實際比今日完正稅值百抽五與子口稅二點五,只多完值百抽五之數而已。華盛頓會議,許我先行增收二點五之附加稅,以為教育實業及一切公益之用,奢侈品可抽至百分之十,俟裁厘後實行值百抽一二點五稅則。然特別關稅會議,延遲不肯舉行,仍只是口惠而實不至。且即令一一實行,所謂附加二點五,所謂值百抽十,所謂值百抽一二點五,仍是固定的均一稅則,仍是為我們定了一種最高限度,與所謂值百抽五只是五十步百步之比而已。然而還有荒謬的,國內機器廠貨運銷各口或內地,原定辦法只須完清正稅,沿途概免重征;此等辦法,本可使國內機器廠貨負擔關稅較輕。然馬凱條約,竟因投合無識的總署意見,且藉以加重機器廠貨成本,竟越俎代庖的為他輕輕定下「須完一出廠稅,其數系倍於光緒二十七年議和條約所載之進口正稅。」即加至值百抽十的話。這種出廠稅,英國棉貨業者曾請政府在印度所制棉貨方面施行,這完全是虧損印度以利英國棉貨推行的方法。英人竟以此為對我國裁厘加稅的交換條件。他們束縛中國的毒計,無所不用其極。又華會所允二五附加稅,原說為中國教育實業等用,然去年十月英、法、美、日四國照會,又于將來關餘用途,要中國表示有用以擔保外債趨向。我們由此可知中國一天忍辱屈服於這些不利的條約之下,中國的關稅總只能使外國資本家快意,永無能由我們用以抵制外貨的日子。 就出口稅說,出口稅在歷史上本只是封建時代那些諸侯認為賣貨物給外國人時,須付一部分的錢給他們,以請求他們允許的意思。近世因為他是產業及通商的妨害,故英國於一八四二年,德國於一八七三年,荷蘭於一八七七年,法國於一八八一年,日本於明治三十二年,均廢止此種制度。現在徵收出口稅的,只有或出於保護民食,或出於保護國內需要的原料,或出於限制金銀出口,或出於保存本國古物。然而中國則一切出口貨物,亦與入口一例,納值百抽五之稅。外國因求彼國之貨能在別國行銷,或給以獎勵金,補助其生產費用;或減輕本國產物鐵路運費,使其成本低廉。故他們的貨,有在外國市場中,反較在本國價廉的事,名為當平(Dumping)。我國不但對於出口業一無促進之法,反凡物品均加課稅。至於課稅之率,又是固定的均一制。即馬凱條約,亦仍規定為「出口土貨所納稅之總數,不得逾值百抽七點五之數。」雖解釋之者,謂在七點五以內,我們可以自由規定高低之稅則,然他既為我規定了最高限度,我們要利用稅則保護本國需要自用之物,不使出口必為十分困難的事。民國十一年洋棉入口共一百七十余萬擔,可見本國棉花不能自給。然本國出口棉花,亦八十四萬餘擔。說者謂「中國所產之棉,以銷國內猶有不敷,然而出洋之額,日益加巨(民國九年只三十七萬餘擔,十年至六十萬餘擔),轉以外來之貨供應國內之要求,可見中國之情狀殊為奇特。」不知中國此等奇特之情狀,完全由此奇特之出口稅則所造成。我既不能以重稅遏本國生棉之出口,故我國價廉之生棉,會被外人攘去;而我反只有以價昂的洋棉,供自己之用。這亦未始非本國紗業不易振興之一原因。中國因為有這種出口稅則,於是外國可以自由的在中國攘取各種原料,中國的生產狀況完全受外國收買原料者的影響。外國熟貨既奪了中國原有土貨的銷場,中國的生產事業,只有仰外國原料商人的意旨。民國十一年,輸出植物油三千余萬兩,生絲一萬五千余萬兩,生皮一千三百余萬兩,駱駝毛、羊毛一千五百余萬兩,茶葉一千六百余萬兩,蛋二千九百余萬兩,然而這並不是什麼可喜的事。這只是表明中國的生產事業,完全由外人操縱,中國完全立于經濟全隸屬的地位。 此外本國貨物,由本國通商此口運至本國通商彼口,照約有所謂複進口半稅。這使本國貨物於正稅外尚有半稅之負擔,以比之外貨輸入非運至內地者,只須完一次正稅,是本國貨物尚不如外國貨物之受優待。又如外國貨物運至內地,照約只加完子口半稅,沿途概不重征;中國貨物經行國內,遍地厘卡需索,說者謂由內地至海口須完稅二十七成,以比之外貨擔負,相差遠甚。這種幫助外國貨物以打倒本國貨物的辦法,固為厘金常關制度所致;然自外人勒索賠款,私訂債約,國庫空虛,擔負重大,使裁厘等說永只托於空言。外人複一力擁護惡劣的北京政府,使中國永無根本改革此等制度希望。外貨輸入之稅,既無法加重;國貨通過之稅,亦無望減輕。他們因而志得意滿的,看中國人自己斫喪自己的命脈。噯!這是何等慘毒的手段啊! 三 我們便令不從保護政策方面說罷!倘若就國家財政一方面觀察中國的關稅,亦發現種種的紕繆。一國的關稅,應能在對外貿易不受妨害的範圍內,視國用之需要,以伸縮其稅率。英國于南非戰爭時,恢復其已廢止的穀物稅則,在一年零二月餘的時期,得款二百余萬鎊。美國在南北戰爭時,為籌戰費,國會通過加稅者有將近一千五百種貨物,平均稅率在百分之五十左右。然我國出入口稅則均受條約牽制,不能自由變更。辛醜和議以後,外人為求擔保他們所勒索的賠款,曾經修改稅則一次。依各國與中國所訂商約,大都有十年更改稅則一次之語;至民國元年,應再修改一次。然各國以國體變更尚未經彼承認為辭,不肯允諾。及既經承認國體,俄、法、日本仍提出各種不利的條件,以為承允修改稅則的交換。延至歐戰,迄無解決。最初中英天津條約,系一八五八年簽字;中日通商行船條約,則一八九六年批准。逢六之年提議改約,則英美稱未到期。逢八之年提議改約,則日本藉口時期已過。所以咸豐八年之稅則,亙四十四年,未經修改。辛醜以後,雖曾修改一次,入民國以來,日本仍執須逢六之年乃得修改之說,否則必須另商交換條件。如此,可想我國修改稅則之難。民國七年雖委曲遷就,又經修改一次;民國十一年根據七年議定歐戰後二年(從和約批准起算)再行修改一次;然所謂修改,僅只就進口稅之從量稅,修改至所謂切實值百抽五之程度而止,並於其他稅則上問題無關。即就切實值百抽五之修改而言,每次必須俟各國派員來華開會,每事必須各國均一致承諾,乃能發生效力。民國七年修改稅則時,議在修改未決定期間,暫行先令商人照舊稅則,加完四成或三成,此比我國原提請加完八成八之案,已相去遠甚;然此案雖各國代表全體議決贊成,日本代表堅持不予同意,即仍不能見諸實行。如此死板之辦法,言之已可痛可痛,尚何有視國用以伸縮稅率可言? 其次,所謂值百抽五,亦只是一句欺人之談。關稅抽收方法,本來有從價從量兩種。從價抽稅,理論上說起來固較精確公平,然因估價不易,鑒定調查均須多所費用,故不能通行於各國。從量抽稅即就商品之重量、尺度、容積或個數,而估其市價,再照稅率之比例課稅。此為各國通行之法,我國稅則,亦多用此等規定。然用此等規定的稅則,第一,稅目宜詳細分類;第二,修改時期宜短或活動,修改手續宜簡易。因為分類詳細,然後上等貨物不與中下等貨物完納同樣關稅。修改容易,然後貨物市價如有漲跌,即可更正稅則以照公平,而亦不使國庫受其損失。然反觀我國稅則,分類粗疏。日本代表每怨中國將日本廉價之貨與英美高價的歸入一類。英美亦利用這種弱點,使日本商品處於較不利的地位,否則每次議定稅則,總使日本居於與中國爭持的地位。日本之爭持,實際是為目本想得英美一樣經濟的利益;然吾國人只見英美之寬大和易,日本之偏狹貪嗇,不知我們全為英美玩弄於股掌之上了。至於修改稅則,已如前述,極為死板困難。民國七年修改稅則委員會俄代表說:「貨價騰漲為世界經濟之所造成。自一九〇三年至一四年,每年平均漲百分之二。」該會副主任賴發洛說:「戰時年分,其常川影響於貨價,較平和時代卻加一倍。」物價逐年騰貴之現象既系如此,然咸豐八年後稅則四十四年不改;辛醜和約後,又十六年不改。此中稅款損失,誰能計其為數幾何?今試錄民國七年賴發洛調查江海關貨價之結果,決定從民國元年所實收之稅項,平均計算如下: 元年 約收百分之四 二年 約收百分之三九八 三年 約收百分之三六九 四年 約收百分之三六 五年 約收百分之三一三 六年 約收百分之二八九 以民國六年為例,民國六年關稅共收三千八百余萬兩,然只(相)當於貨價每百抽二點八九,以較切實值百抽五,應少抽百分之七十三強,即少抽稅二千八百萬兩左右。一年損失已為此數,中國通商迄今將八十年,損失將幾十萬萬兩,豈吾人所能核計?辛醜和約謂進口貨稅須增至切實值百抽五,然估算貨價不依當時市價,而以一千八百九十七、八、九之三年卸貨時各價牽算,故施行之初,平均已僅得當時各價百分之四左右。民國七年修改稅則,亦不依當時市價,而以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一六年關冊所載歷年貨價平均計算。一九一二年與一三兩年在大戰前,其物價遠低於戰後,以其與戰後之年平均率算,而謂為切實值百抽五,已為荒謬;而關冊所載,又遠低於同時市價;在會議時日本代表更屢謂市價低於關冊所載,而硬指關冊有誤。於是再三牽就,所謂切實值百抽五,全成空談。更可駭的,日本代表公然以書面發表下列之語,謂「所謂實際五分之關稅抬高,非指對於現時之市價徵收其百分之五而言。」如此可知他們以這種值百抽五的稅率,向來便是一句官話。他們用各種方法使稅則不能修改,以便可以少納應繳出的關稅,在他們是「天公地道」的事。 外國人一方用賠款債務勒索我,一方卻以應完之稅百計狡賴。既奪我自由加稅之權,即最低之稅率仍不允按實照繳,則尚何論于用關稅發達產業,便靠關稅想以供應外人之敲求,亦且不能夠用。在這種刀俎之下的國民,其慘痛為如何不言可知了。 中國因為外債的負擔,關稅的束縛,全國人民喘息苦楚於貧乏擾亂狀況之下,國內工業永無發達之望。成品之輸入,生活必需品之供給,均使外人占無敵的優越地位。中國所輸出的,多為原料,多為外人不必需的娛樂奢侈品。關稅雖多直接為外人支付(出口業亦多操外人手中),然以我需要洋貨較急,則價目易長,故其稅易轉嫁於我國人。而以外人需要土貨較緩,則價目易跌,故其稅仍多由我國售主擔負,乃能成功交易。不但如此,即各國進口稅,亦多送嫁於我國人。Bastable〔巴斯塔布爾〕說:「英國茶稅,當有一部分由華人負擔。」這種情形,除了發達機器產業,無法挽救。然而在這種關稅制度之下,發達機器產業,是一件無望的事情。 四 且試問此項關稅作何用途?——談到這一層,更令我們扼腕! 我們在英法聯軍之後,賠英法八百萬兩,即由海關指撥,至同治四年才能償清。甲午之役,我們為戰費與賠款贖遼費用,所借共五千四百余萬鎊,以關稅為主要抵押品。庚子之役,賠款又九萬八千余萬,亦由關稅撥付,均至今未清。民國以來,善後借款,亦以關稅鹽稅為擔保,每年關稅對於上述各債,須儘先支還。餘剩之款,名為關餘。關餘本以撥作政費;然因歷年北京政府私飽浪費,濫發內國債票,一般奸商乘彼等之緩急,亦得肆其要挾,任財政總長的人,又多與此等奸商內外勾結,於是關余又成為內債擔保品。全部關稅,均朋分於列強與國內外資本家之手。民國十二年,海關稅收六千余萬兩,然關稅擔保之債務,在此數目以上。計開民國十二年關稅方面應償債款: 對外的債務 俄法債款 八百余萬元(至民國二十年始清) 英德債款 九百余萬元(至民國二十一年始清) 英德續款 八百余萬元(至民國三十二年始清) 庚子賠款 約二千萬元(至民國三十四年始清) 善後借款 一千三百余萬元(至民國五十年始清) 對內的債務 三年公債 三百余萬元(至民國十四年始清) 四年公債 五百余萬元(已清) 十一年公債 二百余萬元(民國十六年始清) 整理案內各債 二千余萬元(民國十九年始清) 整理案內各債,即指八厘軍需,五年六厘,七年長期,整理六厘,整理七厘,九年金融等債。 據民國十三年一月三日路透社北京電,民國十二年各外債,及下列內債如三年,四年,十一年之公債,皆已償付。但整理案內公債各利息雖依期照付,債本之償還現約短少七百七十二萬兩。我不知讀者見此電文,生何感想。這是說我國將要忍受破產之禍呢?還是說我們的關稅,完全被一般「國民的仇敵」攘去,盡其全數都還不足以滿足他們的貪吻呢? 如上所述,民國十二年關稅所入六千余萬兩,而外債須付約六千萬元,內債須付三千萬元以上,則是我們的關稅全是外國人或本國少數奸商荷包裡的東西。中國既因產業落後,出入口關稅,乃至外國入口關稅,十九均須由中國商人擔負,即間接由一般國民擔負;而這種擔負,並非給國家作行政、練兵、辦教育實業之用,只是雙手拱獻給奸商與外國人;把一切均拱獻給奸商與外國人了,還要時時受破產的恫嚇,中國人民真是這樣的可欺麼? 再說,管理關稅的權柄,從太平天國之役,關道多離職守,海關停辦,英、法、美領事假名派員代征關稅,事平解交關道,遂輕輕騙得代辦關稅之權。咸豐八年,又以「邀請英人幫辦稅務」規定於條約中。光緒二十四年,英人欲圖長久把持關稅,提案於政府,謂英人在華貿易超過各國,納稅額之八成屬英人負擔,總稅務司一職當繼續聘用英人,總署為所強迫,只得承認。辛醜以後,外人橫勒巨數賠款,關稅當時稅額不敷擔保,於是又攫各處離海關五十裡內之常關,歸各稅務司兼辦。然滿清時之稅款,尚由稅務司掃數解交關道;革命以後,北京政府冗闒媚外,遂至任各稅務司以稅款徑交滙豐銀行存入總稅務司名下,按月由總稅務司分配用途,我國無過問之權。分配有餘,或酌交北京政府;分配不足,則朝野上下,凜然有破產之憂。北京政府,既須仰承總稅務司之色笑,冀得沾餘瀝以供揮霍,國內奸商,持有大宗內國債票的,亦視總稅務司如神明,來則歡迎,去則歡送,以力結總稅務司,使可以相勾結以朋分稅款。於是總稅務司乃成了中國第一等有力的人了。馬君武先生說:「總稅務司即中國皇帝」,這便是外國經濟侵略的好結果。 我們照上文看,可知關稅之朋分,外國人約得其三之二,本國奸商約得其三之一。他們肯分三之一給本國奸商,亦很為妙計。本國奸商固然借外力以盤剝本國的人民,外國人亦借這些奸商的言辭以迷惑群眾,借他們的力量以妨礙一切反抗的舉動。最顯明的,是這一次廣州收回海關問題,孫中出這種崛強舉動,固然惱怒了那些「大英國」、「大美國」,惹起他們派艦示威;亦居然有上海總商會、銀行公會、錢業公會拍電阻止孫中山這種舉動,亦居然有天津、漢口各地銀行公會的通電反對。現在聽說中國的皇帝——總稅務司安格聯——亦表示不能承認孫中山這種辦法,這些商人應當怎樣感謝「天恩」才好呢?這樣的商人,與這樣的外國勢力,打成一片,那裡還有我們國民過的日子? 五 現在是要根本解決,是要革命政府對於關稅與國債,有一個全部計劃的決定。中國人民不能聽受外國永遠的如此敲骨吸血,亦不能讓這些奸商永遠與外國人如此朋分國家的稅款。實在我們不僅是要收回關餘,要收回關稅全部;不僅是收回關稅全部,要收回規定稅則主權,保管與支配稅款主權。欺騙或強迫的條約,應給他一齊撕碎。滿清是我們厭惡而打倒了的,他的債務我們不能承認。何況還有那最不名譽、最不名譽的庚子賠款?民國以來,就是善後借款,亦是北京政府私下與人簽字所借的債,從民三到民十一的內債,更是奸商與偽政府私人的契約,國民無承認的理由。 我們應當使全世界的人知道,我們這種反抗,是為我們的生存,不能不起的抗爭。一切仇敵捆縛我們的繩索,我們要迸[拼]力扯斷。這不發生什麼信義的問題。野心的政治家,貪婪的軍閥,亦許對於我們要加以壓迫;但為人道、為公理,我們一定可以從各國的人民,得著許多友誼的援助,如他們以前反對侵略蘇俄一樣。 亦許有事實上的困難,我們不能否認一切條約,像上述的乾淨。但至少那勒索的庚子賠款,久已為全世界所詬病的,應一律免除。其餘的內外債,在一定年限之內,暫為停付本利,而且要延長償還年限,減輕債款利息。這樣,我們才有餘力整頓國內政治。至於關稅保管支配,決不容客卿把持,那是不待解說的事。稅率的規定,必須收為自主。我們亦並不必加增一切入口稅率。對於必需的入口品,非我國所能產生,而國內亦無代用品的,不但不須加稅,即以前值百抽五之稅亦可以豁免。但對於奢侈品,須打破百分之十稅率的限制。再如棉貨之輸入,妨害本國紡織工業之發達,自宜加以重稅。即上等米與麵粉,亦不能聽其免稅;與其他常為資產家所用之洋貨,均宜課以重稅。出口貨物,除本國需要之原料,宜重稅以阻其流出;餘可免其課稅。但課稅與否,或課稅若干及其修改,均有絕對的自主權,不能受任何條約之牽制。複進口稅、子口稅、厘余、常關,應一併裁除,以減少人民的負擔,而助本國生產品的銷行。 自然革命政府不是用這打倒外國資本家,以為中國資本家辟地盤。革命政府要盡力所能,謀生產事業國營,與對外貿易國營。這是預弭國內資本階級之患的最要一著。即令革命政府或不能有此力量,亦應對各種生產事業與對外貿易,有詳密的監督管理權柄。中國必須成為一個國家社會主義的國家。而且只有這樣,國內的發達產業,以求工作普及為主,不以求榨取勞工剩餘價值為主;規定關稅,以求負擔公平為主,不以求資產階級利潤增大為主。只有這樣,平民才都有生路,而且有寬裕低廉的生活。 有人說,我們要這樣做,終免不了受外人干涉。是的。不過那種干涉,亦不必把他太看重大了。譬如說,國際封鎖嗎?那是說,外國人甘心丟了他們經營多年的一個大市場。封鎖的時期,必要品的供給,不能接濟;或者我們要感受幾分恐慌,但我們幸而離自給經濟的時代不遠,這種恐慌當亦只是暫時的影響。但他們呢,就民國十一年說,一年之間,英國及其殖民地對於中國輸入超過二萬萬兩,日本、美國各六千萬兩。他們的封鎖中國,便要使他們減少二萬萬兩或六千萬兩商品的銷路,他們即刻要發生生產過剩或失業的問題。由此可知封鎖幾於是做不到的事。譬如說,武力干涉嗎!那是說外國人甘心對中國為不人道的壓[迫]。中國人在今天不得著自由,便只一條死路。我們但能使國民認清這些事,認清一切遊民、盜匪、貧乏、戰亂,都只有這種奮鬥可以消滅。我們盡可以盡力所能與他們拒抗。我們不應當像庚子年那樣無分別的屠戮外人,或者毀損外人利益,使他們國內的政治家、資產家有所藉口,以鼓起他們國民的仇忿。但我們必須很坦白的否認一切外人非法的加於我們的束縛。我們這種自衛的無可非議的手段,必然能得各國公道的群眾諒解擁護。 再則談到外交方面,我們這種反抗的舉動,亦並不至於引起各國一樣程度的反感。各國在中國的債權有大有小,商業上的利益亦相差很遠。最大的敵人,是英、美、日本。而英、美、日本,利害亦很不一致。所以只須我們抱定了反抗的意志,而又能用合當的態度實行出來,不但各國未必一致壓迫我,將來暗中給我許多助力的,都會有人呢。我這不是說我們要倚賴人家的助力,只是說我們在這些互相猜忌互相傾軋的資本主義國家中,盡有運用手腕,以恢復中國獨立自由的餘地。土耳其已經這樣的復興了。現在還留了許多機會,給中國的革命政府呢。 在今天這種政治經濟情形中,弱小的國家不愁沒有機會,爭得獨立自由;只愁這種國家的國民,全不預備這種抗爭的意志與力量。世界上還有不少次的大戰爭呢!各國的國交,都有很多罅隙。他們的實力,亦並不像我們所想像的那樣可怕。有血性的,不願束手待斃的中國人,你想想你應當怎樣做呢! 一九二四,一,五上海。 載《前鋒》第3期 署名:惲代英 注釋 [1]贖遼,指贖還遼東半島。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全權代表李鴻章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該條約共十一款,主要內容為:(一)承認日本對朝鮮的控制。(二)割讓遼東半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和澎湖列島。(三)賠償軍費二萬萬兩白銀。(四)增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四個通商口岸。(五)允許日本在中國通商口岸設立工廠等。日本割占遼東半島,嚴重地打擊了沙俄在遠東的擴張野心。4月23日,俄、德、法三國駐日公使,從本國的國家利益出發,分別向日本政府提出口頭警告,要求日本放棄佔領遼東半島。5月5日,日本政府宣佈接受三國政府勸告,退還遼東半島。但又聲稱「對三國全然讓步,對中國一步不讓」。又經過俄、德、法三國與日本多次密謀,決議迫使清政府加付白銀三千萬兩「贖金」,作為退還遼東半島的交換條件。 三國干涉日本退還遼東半島,是19世紀末葉帝國主義列強為爭奪中國而發生的一次正面衝突,既暴露了俄國侵佔中國東北的貪婪野心,又為德、法兩國向中國索取「干涉還遼」報酬及強租港灣找到了藉口,加劇了列強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的活動,使中國的民族危機更為深重。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