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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書教育法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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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八年一月) 竊嘗以種種理由,從種種方面,推論教育上書籍之真正價值,及曆世相傳,中西相同之用書的教育,所收真正之效果,不能不確信用書的教育,乃教育界之一種極大的謬誤。而吾國數千年之哲人,世界數十國之學者,皆不能徹底覺悟,徹底糾正,為教育界之大不幸,亦世界之大不幸也。吾人不明書籍之本來的效用,故不能知教育上書籍之真正價值,遂多少不免過於重視書籍。因過於重視書籍,而在教師方面,在學生方面,乃至社會全體方面,均生出無數之惡結果。既枉費無數不需要之時日,又枉費無數不需要之心力。故欲推陳用書教育之弊害,不可不先明書籍之本來效用如下。 一 論書籍之本來效用 就理論言之,書籍之用,只有兩途。一用於同時之人所居相遠者,藉此以通達情意,傳述思想。二用於不同時之人,即藉書籍記載當世之思想或技術,以傳於後世之能讀者是也。就上二者觀之,可知書籍之用、必當言者聽者不在同時,或所居不在同處之時,因不能用直接之談話,故不得已用文字代之。如同時同處之人,欲傳述其思想,以言語表示之足矣;欲傳述其技能,以動作表示之足矣。初無需要書籍之處,書籍之興,必因應一種正當之需要而然。此等本不必需要而需要之者,可知其必非書籍之本來效用也。 吾非謂人類不應學習讀書,惟學校中教授,多有不應用書之處。吾亦非謂學校中教授完全不應用書,惟不應用書之處較多,而應用書之處較少。又即此應用書之一部分,其所以應用書之理由,及其教授之方法,常人之見解,亦多不足憑信之處。然因常人誤解書籍之效用,遂並書籍本來之效用,一概抹煞之,則亦不敢爾也。 讀者或將疑吾何為作此好奇立異之說。吾誠不知吾說之有當否,然吾意彼謂此說為好奇立異者,必未能一細察用書教育之害者也。茲進論用書教育之害。 二 論用書教育之害 用書教育,實為違背自然,而無理由之煩擾,有百害而無一利。吾今縷述其害十七種,不過略示其一斑耳。 對於良教師之害有三種:(一)為書所拘。此害在中小學用教科書者,最易顯見。蓋編此項教科書者,無論其如何慎選材料,苦心斟酌,然適於此地,常不適於彼地,適於此時,常不適於彼時。教者因用書之故,不能不勉強遷就,或所教者為學生不需要之功課,而因是反耽誤其需要之功課矣。或所教者,為學生不急需要之功課,而因是反耽誤其急切需要之功課矣。總之,既用一定的教科書,而欲其隨時隨地,皆能藉以傳授適合學生需要之知識,可斷言絕對無望之事。此用書教育之害,一也。(二)為書所誤。夫編書者未必能有十分正確之知識,即令其知識,在一時一地可稱為十分正確矣,又未必易時易地,而能無幾分不正確之處也。如有不正確之處,而勉強教授之,其貽誤後生何如哉!然此等弊端,雖良教師亦有不能免者。蓋既過於信賴書籍,其不正確之處,自未必能一一覺察,而尤以細微的不正確之處,為易逃人耳目,雖良教師不能不受其欺也。此用書教育之害,二也。(三)費不需要之時力,以補救用書之缺點。夫用書之缺點,既有如上所云云矣。良教師亦有不甘為書所拘,或為書所誤者,於是不能不設法變通,以應學生之需要,或竭力糾正其不正確之點,以期不致貽誤後生,此固無可非議之事也。雖然,此等之行為,其所可讚美之處,亦至有限。蓋原書果不適合不正確矣,彼之所變通所糾正者,或仍未能十分適合或正確,更或限於教科書之編法,竟有無法可以使之十分適合或正確者。即令居然能十分適合或正確矣,究彼所用以變通或糾正之時力,若能竟改用不用書教育法,則皆枉費而不必需要者也。向使彼以此枉費而不必需要之時力,用之于其他有關學生福利之方面,其為利將何限。然若不能不用書以為教育,則無望其能為學生謀此等之福利矣。此用書教育之害,三也。 對於劣教師之害有四種:(一)解釋謬誤。夫既恃書籍以傳授知識,則文字之解釋,自為重要之事,而劣教師或于文字之間,加以謬誤之解釋。緣是所得一切之知識,即因而陷於謬誤。此用書之害,四也。(二)解釋不明了。解釋謬誤,知識固因而謬誤。然即不謬誤矣,但解釋不明了,所得知識,亦即因而有不明了之弊。夫知識之有益,固謂其能施於實用也。如知識不明了,既不能施於實用,不能施於實用,則雖有所得之知識,猶如未有所得而已。此用書教育之害,五也。(三)解釋不合當。此等之弊,苟非良教師,多不免犯之者。即普通所稱為良教師者,亦且不免犯之。如于教科書中,應詳加解釋之處,而解釋甚略,不應詳加解釋之處,而解釋反詳。此外,更或於甲學科之書籍,用解釋乙學科之方法解釋之,皆其例也。以吾所聞,如解釋修身學之教科書,教師之注意,乃在文章之佈局練句等事者。內地學校之歷史、地理等科,說者有以為就教授上論之,幾無異另一之國文學科。此皆吾所謂解釋不合當之弊。此用書教育之害,六也。(四)使劣教師有藏身自固之餘地,亦用書教育之缺點。蓋不用書之教育,非研究有素,預備有素之教師,不敢輕易上課。蓋實地之傳習,實物之教授,非如有一種之教科書,可以解釋文字,敷衍時間也。今日學校理化等課,雖不能不用書,然以教授上應用實物試驗之,故劣教師即已不敢輕於嘗試。如實行不用書教育法,則各學科教授之難,皆將與今日之理化同等。於是教育事業中,更無濫竽充數之餘地,而劣教師自不能苟存於教育界,以誤人子弟矣。試觀今日無學之人,如有機緣能廁身教育界中,必最喜擔任完全用書之學科,絕對不擔任完全不用書之學科。可知吾所謂用書教育,使劣教師有藏身自固之餘地者,初不為虛語。此用書教育之害,七也。 對於學生之害有六種:(一)易為書籍或教師所誤。書籍有不正確之處,或教師之解釋有不正確之處,為學生者,既不能從實地用其他方法(如工場實習或化學室試驗之例)參證之,即無由知其謬誤與否。即知其謬誤,亦無法改正之。此所以古人謬誤之知識,有數千年而不為人所覺察者。吾國教育,迷信書籍最甚,即此等數千年不能覺察之謬誤,亦以吾國為多。此用書教育之害,八也。(二)多費腦力。教授上重書籍而不重實地傳習,實物教授,則為學生者,須以腦力想像之,不能以五官觀察之,想像之,其難於觀察,不啻千萬倍也。昔讀《儀禮》釋宮,與諸友議作模型。此事在古人,已有說可征,有圖可按,則吾等為此,固預想其不甚難成也。然著手之初,難題蜂起,乃反復參考其圖說,窮吾腦力,伏思三日,始仿佛如有所見。後又曆思十餘日,折衷諸說,參度情理,始能開始工作。然其中不能考而牽強製造者,尚不下十餘處。事後自己發覺謬誤之處又數處,然後確信想像之難,而深歎實地觀察之教育法,不可以不提倡也。夫以想像之教育,施之成人,尚猶不可,若更施之于腦筋未發達之兒童,其賊夫人之子,為何如哉!此用書教育之害,九也。(三)多費時光。竊謂教授上如能減少用書之處,而加多實地觀察之教育以代之,則現今學制,各種學校之畢業期限,皆可酌量縮短。蓋今日各種學校之所以須較多數之時間者,皆由於用書之故,而需要各種之描寫與解釋,及文字上所生疑問之辨難。如能凡可以實地教授者,均改為實地教授,則此等占現今教授上大部分時間之事,皆可以從根本上減少者也。此用書教育之害,十也。(四)止[只]知從書本上求學問,學校既重視書籍如此,學生以積久之浸潤,幾以為舍書本外,更無所謂學問。故所學既不知實地試驗,而書本以外,一切應學之人事知識,則皆不屑過問,似惟恐延擱讀書時間者,甚至德育、體育一併拋棄,惟終日從故紙堆中尋生活。此所以因是之故,國家中每產生無數虛浮而無實在之讀書人也。此用書教育之害,十一也。(五)所學不能應用。夫學所以求應用也,如不能應用,則所學為無價值。《楞嚴經》曰,[1]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應當看月。若複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惟忘失月體,亦忘其指,善乎。以吾所知,今之學生,重視書籍過甚,以為讀書便是學問者多矣。此皆所謂觀指以為月體,不但不知學問,亦且並書籍之本來效用而失之者也。如此則讀書何用?求學何用?或曰,子言固矣。如能用一種正確之書籍,一種正確之教授,雖不從實地傳習,亦安見所學即不能應用耶?曰,無論如此正確之書籍不易得,即令可得矣,凡不從實地傳習者,無論如何正確之教授,其知識必不能十分正確。如今告生徒以牛之形狀,謂四足之獸,其體肥大,毛作黃褐色,額上有角。此數語者,非不正確也,究竟遂能令生徒喚起一種想像,適如實物之牛之形狀乎?吾敢言其決不能也。故實地之傳習,用力省而知識正確。書籍之教授,用力勞而知識不正確。每有為紙上之談,若明白無以復加者。一旦試之實事,常叢脞而不能勝任。此正足證用書之教育,所學每不能實用矣。此用書教育之害,十二也。(六)所學不生趣味。常有極有趣味之科學,一經用書教授,即一化而索然無味,受教者輒昏昏欲睡。蓋用書教授,每聒聒於名詞之界說,文字之解釋,此等之事,本枯燥而無味之事也。試觀教授物理學者,用器械試驗時,與不用器械試驗時,學生之興味顯然不同。其所學既無明確實地的瞭解,常日惟以莫明其妙的定理之記憶為事,亦無怪其不能對於所學,發生一種之趣味矣。夫自然科學,本極有趣味之學問,而吾國人多不知其趣味者。自然科學之趣味,在觀察,在實驗。如文字名詞之糾紛,初無關於自然科學,而吾國人所謂學自然科學者,又幾于所學者,完全為文字名詞之糾紛而已,初未涉於自然科學之本體。如此則其以自然科學為無趣味,亦不足怪。自然科學之不能發達于吾國,亦不足怪,而究之皆受用書教育之害也。此教育用書之害。十三也。 社會緣是所生之害又有四種:(一)學術見重于世人之時,則所重皆虛偽之學。蓋重文字,輕事實,其結果所學每不能十分正確。視文字愈重,視事實愈輕,則所學之不正確愈甚。而用書教育之國,所謂重學術者,每為重文字之代名詞,此無怪其所重皆虛偽之學也。吾國八股之制,為國人所最詬病,其實亦不過重文字輕事實之結果。今日八股雖廢,一般提倡保存國粹者,尚欲以八股或類似八股之事,提倡國人,以害國家,而猶自以為愛國。此用書教育之害,十四也。(二)學術不見重于世人之時,一切事業無學問以貫注之,文化必致衰敗。夫世人但重文學,固慮其文勝於質也。然如世人並文字之學,亦複不重,則雖此粉飾文明之虛偽學術,亦將與實學並衰。前日之中國,文勝於質之國也。今日之中國,文質並衰之國也。因文勝於質,遂以退于文質俱衰之境為較佳固不可,因文質俱衰,遂以還于文勝於質之境為得計,亦不可。為今日計,非改弦更張,於教育上極力減少不需用書而用書之處,即提倡不用書教授,而側重實地傳習不可。不然,欲以學術救吾國之危亡,難矣。此用書教育之害,十五也。(三)文化不易進步,即影響於國家民族運命之盛衰。夫今日之世界,以文化相競爭之世界也。文化進步愈易,即國家民族之強盛愈易。反之,而進步愈難,即國家民族之強盛愈難。馴至因強盛之難,遂為文化較高之國所魚肉矣。如此則凡有礙文化之進步,或且足致其衰敗之事物,必極力掃除之。而此枉費無數不需要之時日與心力,以從事於文字解釋,名詞界說,及無謂之想像,無趣味之記憶之用書教育,其有礙文化之進步明甚,其在所當掃除亦明甚矣。吾國在近世文化中,為後進之國,苟能行不用書教育法,取最經濟之教育方法,兼程並進,以與列強爭,則欲求其並駕齊驅,或更超而上之,固不為無望之事。若仍對於舊制鍥而不捨,人進以尺,我進以寸,必至愈距愈遠,卒至於亡國滅種而後已矣。此用書教育之害,十六也。(四)幼稚教育不能振興。今人非弱冠之年,于普通知識不能卒業。然若幼稚教育能振興者,何必須如許之年齡乎?幼稚教育所以不能振興,皆由於世人重書籍,重文字,故以為一切學科,非借書籍傳授即無他法。如自然科學,本兒童所樂為研究者也。因其識字不多,雖國民小學,尚不能列於課程之內。至種植、縫紉、畜牧、簡單製造,亦兒童所能傳習,更訂為職業學校之專課,絕不知利用兒童餘暇,隨時逐漸加以教導,則其浪費光陰,坐失機會,亦無怪其必經多年,乃能卒業普通常識矣。而因是一般兒童天性相近之學科,皆不能得相當之傳習。在入小學以前,終日處於無教育之地位。此皆用書教育之厲階也。此用書教育之害,十七也。 綜上十七端,讀者試一平心靜氣思之,豈尚以為不當急起改良,豈尚以為不用書教育法為好奇立異之說,無研究之價值乎?吾意讀者或將謂自古以來,所謂教育,止知有用書的,不知有不用書的。子之說雖近似,奈所謂不用書教育法,為歷史之所無,而又非吾人之所能行,奈何?則應之曰,果用書教育法,在所必當掃除,果不用書教育法,在所必當實行,則雖為歷史所無之事業,亦複何害。在瓦特以前,歷史上何曾有汽機?在馬志尼以前,歷史上何曾有無線電報?正以其為歷史上所無而能發明之,實行之,愈增其價值耳。抑不用書教育法,並不得指為歷史所無之事。茲且進而述不用書教育之實例,詳於下篇。至以為非吾人之所能行,正以其不能行,而又不得不行,故必起而研究之,學習之,以求至於能行而後已也。 三 不用書教育之實例 不用書教育法,世間固不乏實行之者,且此等實行之者,皆各有極明顯之成效,至少足以證明其較用書教育之為有價值,惜世人多不肯一顧及之耳。茲縷述如下: 第一,普通學校中所已行之不用書的教育 其完全不用書者,如圖畫、手工、音樂、體操等。此等學科,苟教授得宜,常為資性較低之生徒所樂傳習。此等之生徒,其學課成績,亦恒以在此等學科中為較良,可知不用書教育之功效矣。其次如算學理化,亦稍參實地教授,蓋不用書教育與用書教育並行之學科也。此等學科,在勤學者,每易實有所得。反之,如不用心而無所得者。亦必不能虛驕以為有所得,不似歷史、地理、國文、修身之純恃書籍者,專養成一般似有所得而實無所得,雖無所得,而必偽以為有所得之生徒也。 第二,技藝界傳授工徒之直接教授 技藝界除實地指點實地練習外,更無教育可言。此等之傳授,果遇良好之教師,其卒業常極神速,而卒業之後,所學與所用,無一毫不相吻合之處,不似學校中所養成之人才,學工業者,尚不能投身工界,學法政者,尚不合宦場之用也。又此等傳授,即令工徒資性極為愚拙者,其卒業時間仍不敵用書教育之十一。此所以社會之通習,凡讀書無長進之子弟,多遣之為工徒。蓋工徒所受之不用書教育,固較讀書者所受之用書教育,為易於領受,而尤便於資性較低之子弟也。 第三,露天學校之教授 不用書籍,而成績之偉大,為一般評論家之所樂於稱述。無論何人,不能不信此等之成績,由於不用書教育之故。若使其事事用書教授,則多數學科,直有無從教授之苦。於此可以覘不用書教育之便利矣。 第四,童子軍之成績 此尤為最顯明之不用書教育的實例。夫童子軍之隊員,普通不過弱冠左右,其幼者或尚不過七八歲。然而能識天文,能繪地圖,能烹飪,能縫衣,能知急救損傷之方法,能解旗語,能搭營篷,能造橋樑,能知測量,乃至其他種種之事。彼之所以能如此者,皆賴其直接教授,不假書籍之力也。倘如此種種知識,必須一一用書籍教授,無論年幼者識字無多,其解釋字義,先須無數不需要之時力,即令置此不論,恐此等學科,以學校正課之餘暇教授之,至少非五六年不能卒業。若欲上午教授,下午即可實行,如今日者,恐絕不可能也。究之使吾等多費五六年之勞力,以用書教授學生所得之知識,果能較此頃刻授受之知識較明白、較正確否乎?以吾觀之。如用書籍而不廢實地之練習,則費時更多,而書籍之教授,為駢枝無益之事。如並實地練習而廢之,則其知識或較不明白、較不正確則有之,如以為較明白,較正確,斷乎無此理也。 綜上四者觀之,可見不用書教育法,非歷史所無之事,而其比較用書教育,有特別之優點四端:(一)直接教授,則無文字解釋之勞,故節省時力。(二)實地傳習,則省仿佛想像之勞,故便利於腦筋簡單之學生。(三)知識正確,無解釋謬誤,想像謬誤之弊。(四)重真知識,務求合於實用,則不至有迷信書籍,迷信文字,至有文勝於質之弊。然則不用書教育法,其為教育上最良之方法,而為最應提倡者矣。 四 教授上應用書之時 然則教授上遂完全不應用書乎?此又矯枉過正,似是而實非之論也。前既言書籍之本來之效用,可知書籍固非無效用之物,且其效用,有非他物所可代者。如與不同時不同地之人,欲傳思想情意,或承受其思想情意,舍書籍文字,其道無由。如學校完全不用書籍,則學生必皆不知讀書作文之法,即將來不能傳達其思想情意於不同時不同地之人,亦不能承受不同時不同地之人之思想情意。斯其為教育方法,亦可謂不完全之至矣。惟用書之時,當能記憶書籍之本來效用,只期其能得此等效用為目的,則用書為有利無害。若今日之教育,無時無地而不用書,乃至不能得用書之益,反受用書之害,則深以為不足取也。 總之,書籍與教師有不能並立之勢。用書之時,教師之職務,即應減輕或較現制完全變更;用教師之時,書籍之應用亦宜減少。蓋教師即為授業之人,自當以直接傳授,較用書本傳授為合宜。若學生果能讀書,則教師立于指導輔助之地位足矣。若今日之教育狀況,教師與書籍,自小學至大學,皆同立於重要之地位。本不須用書也,而必使之用書本。不必須詳細解釋文字句讀也,而必使之詳細解釋文字句讀。此所謂疊床架屋之教育,耗時費力之方法,故不可不改良也。 近人倡自習之教育主義,蓋已悟用書之時,教師職務即應減輕,或加變更之理。雖然自習之教育主義,究片面之真理也。今日教師之職務,固不合當,而應加以變更,然低級學校與高級學校之情形不同,即教師之職務,亦應不同。在低級學校,教師當立于較重要之位置,以其不能用書,教育之職,完全由教師負之之故也。在高級學校,教師當立于較不重要之位置,以其既能用書,初無待教師耳提而面命也。 教授上應用書之時,亦可別之為二。(甲)在低級學校中,生徒應練習讀書能力,以為出校後應用之,教授上必當本此目的,而與之為用書的教育。如在校時,絕對不用書者,其害有三:(一)出校後不能作應用函劄或讀報紙;(二)舊日所習功課有遺忘者,無法查考而溫習之;(三)出校後欲于所習學科,更求進修,其道無由。故此時用書之教育為必要。 (乙)在生徒學習知識,以自書籍學習,較自教師學習為便利之時。此在高級學校中生徒,每有此種狀況。彼等程度既高深,知識欲亦甚廣大,斷非恃有限精力與知識之教師,所能供給傳授而可以滿意者。故此時即當以用書為教育方法。凡研究參考之事,皆學生自任之,教師但立于監督指導輔助之地位足矣。茲詳論不用書教育與用書教育之實施方法如下。 五 理想之小學教育 小學之教育,不用書之處應較多,用書之處應較少。茲縷述之。 (一)修身 修身為德育之訓練,不應與各學科等量齊觀,使生徒因而誤視為一種之智育,完全失實踐道德之本旨。故以絕對不用書,且不列於課程。每日於授課以前,為半小時之道德談話代之為佳。此等之道德談話,自不宜過於枯寂無味。當以嘉言為經,嘉行為緯,使生徒易於感發,易於領悟為主,亦不必定求生徒記憶。修身考試當完全拋棄之而不用。但能每日灌注以可為教訓之言行,使生徒人人心目中,有多數之好觀念,又時時鼓勵其實地力行可矣。教授上修身類之掛圖,或有關於當日道德談話之攝影或模型等,自當妥善預備,以便指示,則不待論也。現今小學修身之教授,其弊有四:(一)教師因注意解釋文字,至其講述此嘉言懿行,不能十分自由發揮。(二)以為修身為限於一定時間教授之物,故道德實踐在所不注意。否,亦視為另一事而注意之。(三)學生但知記誦文字,視為一種智育,而不知其為德育。(四)每週修身一課不過一二小時,一曝十寒,不能敵惡習染惡嗜好之加增。由此四者觀之,可知以道德談話代修身一課之效益矣。如每日能以半小時為衛生談話更佳。 (二)歷史地理 此等學科,在國民學校四年卒業者,除最後一年或最後一學期外,皆可行不用書教育法,惟既不用書,則凡可以輔助教授,便利教授之圖表、模型、影片乃至幻燈等物,必須完全設備。教授之法,第一二年,當授以散漫而有興趣之重要知識。第三年可將以前所教授者,略編成一系統而複教之,又加以其他必需之知識焉。至最後一年,或最後一學期,則就第三年所教授者,編一簡略之講義,以備生徒溫習或察考之用,即以養成其離校後閱書之能力。如此則其最初數年,雖識字無多,不害教授之進行,至最後一年或一學期,亦不患其不能讀一簡略之講義,而尚待文字之解釋矣。在高等小學三年卒業者,亦可以前一年半為不用書教育時代,其教授為有系統的,視國民學校所教授又加詳焉。後一年半,則就此所教授者而編一較詳之講義。此等教授方法,含有循環溫習意味,在生徒既有讀書能力之時,即講義稍詳,文字與事實解釋之勞甚少,亦易於教授也。如此則在不用書之時,口耳傳授,雖識字無多,不受文字之牽制;在用書之時,文字事實,又不多煩教師之解釋,其利便何如哉! (三)博物理化 博物及淺近之理化,為兒童所最喜研究。然現今教育,因非用書不能教授,而兒童又斷不能用書,於是小學遂以不教授此等學科為得計。雖然,因教育界一般謬誤之見解,而犧牲兒童最有興趣之學科,不使之得與相接近,此非至可惜之事乎。竊意能仿前述歷史地理之教授方法,以教授此等學科,其效益仍可操左券,而此等學科,以實地教授,較標本模型之教授為佳。標本模型之教授,較圖表之教授為佳。故此等學課之教授,初不必在課堂中,可在庭院中或野外旅行之時教授之,而注重實用,尤為不可忘之要旨也。 (四)算學、圖畫、音樂、手工、體操等 均可仍照舊式教授。惟音樂在第一二年級,可不教曲譜,其聲調高下及歌詞,均可使生徒因反復練習而默誦之。又音樂、手工、體操,在後二年,或最後一年可發給講義,或在課堂複習一次,或使自閱,其不解者,由教師指示之。 (五)其他學科 本此辦法以辦小學,則雖除上列各學科及下述國文學科外,更加其他之學科,亦非不可能之事。如簡單製造也,養蜂養蠶養雞也,種樹蒔花也,乃至童子軍之職務也,均可相機作為正課教授之。但此等學科可完全不用書乎?否,亦於最後一學期發給講義,使之自閱,以備他日遺忘參考之用,不更須詳細複講也。 (六)國文 近日小學每週學課,以國文占時間最多,而國文之教授,其目的不但在使生徒學習文字,且須使之學習歷史、地理、博物、理化之一切科學。夫目的如此之雜,何怪國文教授之不易改良,費時多而成功少乎?今於歷史等科,即各以特別時間教授之,則國文之教授,限於練習文字而止。目的既定,用力自專,而成效自大。雖每日僅以一小時為教授國文時間,積以三四年之力,生徒所得必較今日為多。以吾之理想,苟善誘之,在小學卒業,當未有不能具社會上應用之文字知識者,而小學之教授國文,又本止應以此為目的也。 或曰,子之說亦繁矣。然子未嘗為小學教師,無實地經驗,足以佐證子之理想,安知子之理想,非盡不可實行者乎?曰吾固慮之,吾此所言理想之小學教育,非謂辦小學者必一一取吾言,不問其能行與否而實行之,此不過盡吾思想之所及,以表示不用書教育,非完全不可行之學說之方法而已。吾不敢信吾之所言,完全無謬誤之處,然吾信即有謬誤之處,亦終必有確切可行之處。是在有志者研究而實行之。各以其思想其經驗,糾正匡補吾說之不及,以完成不用書教育之主義耳。若因吾說有一二疵謬之處,則並一切吾所擬之方法而拋棄之,或更以為不用書教育法,為不足研究之問題,此則大非吾之所願聞矣。 或曰,即令汝之說為可行,然汝欲于小學之時,教授生徒以若許之學科,豈非阻礙兒童遊戲之時間,而大乖其心理乎?曰苟能行吾此法,則教授之時,生徒只感其興味,而不感其疲勞。能感其興味,則雖為多時之教授,于兒童初無損害,且兒童亦未有不願從者。博物等科,則在課堂外或野外教授。理化等科,用實驗器械教授。歷史、地理等科,用幻燈、活動影戲教授。此直一種遊戲耳。又如手工、圖畫、音樂、體操,乃至其他工作,苟非不善教授兒童,未有不視為遊戲者。如此則雖終日教授可也,又安有違背兒童心理之足慮乎?反之,如今日小學,授課時間雖少,兒童一入課堂,如入牢獄,若不能一息安者,所謂違背兒童心理,惟此等教育足以當之耳。而此等教育之所以致此者,則用書之時過多故也。 近人提倡職業教育,擬多設乙種實業學校。夫一地方苟需要某種之實業人才,則特設學校以資養成,固非失計。然如徒慕提倡實業之名,而不顧其合地方情勢與否,則凡在此等學校畢業者,所學初無所用,言其成績,至高不過等於一尋常小學而已。吾意尚不如用吾所述上法,于一切小學中,加入生活技能之學科。又國文、算學、手工等,一切舊有學科,亦注意切合實用,則凡在小學畢業而不能入中學者,莫不有以自營其生活。較之提倡有虛名而無實際之實業教育者,其為利迥不侔矣。 六 理想之中學以上之教育 中學以上之生徒,多能已有讀書之能力,故即教授時而用書者,解釋文字等之弊端,當較小學為少。然有須注意者,果如尚須解釋文字,則寧以暫緩用書為佳。又算學、理化等科所用之書,其文字甯略毋詳。如算學,只須有習題。理化等書,亦不必備載實驗等法,當使生徒完全聽教師之教授,並使之實地練習理化實驗等。如此則無依賴書籍之思想,其聽教師之講授,自用心不敢不專究之。以今日情形言,彼雖依賴書籍,而書中文字之高深,意義之隱晦,苟非曾領會教師之講授者,多不能按文索解。彼既能領會教師之講授,雖書中無此一段文字亦無妨矣。就教師方面言,則此等學科,既經直接講授以後,因書中有此文字,又須按文字解釋一番,無益之紛擾,莫過於是。故曰所用之書,其文字甯略毋詳也。 如歷史、地理、法制、經濟等科,則用書之文字稍詳亦可。此等學科,應使生徒預習。每次授課時間,但答其疑難,並為提出各種問題,以觀察其預習之成績可矣。絕對不可仍齰齰於文字之解釋,如今日學校所為也。又如所用書之文字,尚嫌過略,或有其他特別情形時,則當為生徒指定參考書一二章,或三五節。但所指定之參考書,不宜範圍太廣,致非生徒時力之所能勝。又此等之參考書,以學校代為購置,任其取閱為佳。 如初習外國語者,讀書與會話,當以同時並進為佳。即在其認字母習拼音之時,即直接教以簡單日用之言語,使之常日練習。此等教法,雖似奇謬,然吾人習本國語時,皆在認字以前即習語言。習本國文可以如此,習外國文何獨不可如此乎?抑此等教法,不但使生徒他日會話之成績,遠勝於今日學校,即在識字拼音之時,因同時學習會話,亦較覺其有興趣,而足以鼓勵其識字拼音之猛進。此征之心理學之原理,可以確信其必然者也。 至生活技能,亦可酌量仿小學辦法,加入正課。曩者吾國主持教育之人,創設第二部中學辦法。其意甚盛,然若所擬辦法,于中學第三四年,劃分有限時間,加入實業學科,則竊不謂然。緣吾國實業學校之學生,以全力學習實業,畢業後,尚多不能自謀其生活者,而望此等偶以餘力學習實業之中學生,將來必能自謀其生活,豈非謬乎?吾意中學生,須學習生活技能,乃絕對無疑之事。且不惟無力升學之學生,應學習生活技能,即有力升學者,亦以一同學習之為佳。故在一切中學,加入生活技能的學習為最合宜。設第二部中學固非,而一般意見,以為中學可以仍舊,而于中學外擴張實業教育,提倡補習教育。竊以為尚非盡善盡美之法也。至生活技能之教授,一不必拘拘于實業學校之教科,當以適合社會或生徒能力者為宜。二不必用書籍,但從實地教授,實地練習,務使生徒於較短時間,得較多知識,且能有極大之興趣,學習研究之為最妙。此等方法,即在專門學校以上亦可行之者也。 吾此所言,未知能有當否,然皆本之于教師與書籍不能並立之一原理。此原理自信不謬者也。在中學以上,生徒用書之時愈多,即教師之職務愈益變化,直至完全立於客觀輔助、監督之地位。然如因生徒既能自己用書,遂並輔助監督之責任亦忘之,則非良教師所應爾也。 七 結篇 就上所述,可知不用書教育法,非徒好奇立異之說,亦非不能實行之說。然以上所言實施之方法,不過略舉其例耳。至其如何為完密之實施,使其奏顯明之成效,以一新教育界之耳目,則在有教育之責之有志君子,就學理上,就經驗上,參證而研究之者也。吾草此文之目的,但講明不用書教育法,非不足研究之問題而已。 載《青年進步》第九~十冊 署名:惲代英 注釋 [1]《楞嚴經》是佛經之一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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