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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時


  (浮及尼亞坐在壁爐前,她的出門用件,丟在一張椅上:她的靴在爐圍裡微微地蒸著汽。)

  浮及尼亞(放下信):我不喜歡這封信——一點也不。我想不到難道他是存心來嘔我的氣——還是他生性就是這樣的。(念信)「多謝你送我襪子,碰巧新近有人送了我五雙,我所以拿你送我的轉做人情,送了我的一個同事,我想你不至於見怪吧。」不,這不能是我的猜想。他准是存著心來的,這真叫人太難受了。

  噯,我真不應該寫那封信給他叫他自個兒保重,有法子拿得回來才好呢。我又是在禮拜晚上寫的,那更糟極了,我從不該在禮拜晚上寫信的,曾就自己拿不了主意,我就不懂為什麼禮拜晚上老給我這樣的怪味兒,我真想給人寫信——要不然就想噯,對了,可不是。真叫我難受,又心酸,又心軟,怪,可不是!

  我還是重新上教堂去罷,一個人坐在火跟前愣著可不合式,而且教堂裡有的是唱詩,那時候就便拿不了主意,也沒有危險了,(她低聲唱著)(And then for those our Dearest and our Best)——(但是她的眼看著信上的下面一句)「真多謝你還是自己給我打的」那真是!真是太難了!男人真「臭美」(「臭美」是一句本京話,意思是搭架子,字也許寫錯了)得討厭!他簡直以為我還自己給他打襪子哪!哼!我連認都不大認識他,才給他說了幾回話,誰還給他打襪子,那才倒楣!他簡直以為我就那樣拿自己丟給他呢。要是替一個生人結襪子那還不如拿自己去湊給人家。隨便給他買一雙那就又是一回事了,不,我再不寫信給他了,那是一定的了,再說又有什麼用呢,回頭我竟許認真有了意思,他還是連正眼亦瞧不著我,男人多是這樣的

  我就不懂為什麼過了些時候,人家就像是嫌我似的。怪,可不是,起初他們喜歡我,以為我不平常,有見解,可是等到我稍微的示意我有點喜歡他們,他們就好像怕我似的,慢慢的躲開了。將來我竟許會鬧灰心的。亦許他們知道我裡面積得太滿了。就許因為這個把他們全嚇跑了,喔!我有無限,無限的情愛給一個人——十二分的愛他!顧憐他,使一分不稱心的事情全遠著他。隨他想要什麼東西,我都可以替他去做,只要我覺得有人要我,能夠幫他的忙,我就許會另變一個人的,對了,只要有人要我,有人愛我,有人完完全全的靠著我,那我的一生就有了落兒了。我很強健,又比普通的女人有錢,我想別的女人一定不會有我這樣熱烈的想望要表現我自己,我想對了,簡直像是要開花似的,我是整個兒裹著,關著,在黑暗裡,亦沒有人留意。我猜想就為這個緣故,所以每回我見了花草有病的生物雀兒等等,我就動了很深的憐惜!無非借此發洩我裡面的積蓄,這滿心的愛,同時,自然咯,那些東西全是得靠傍的人——那是另外一件事,但是我總覺得男人要是愛上了你,他也就沒了主意了,對了,我信男人是很沒有主意的。

  我不明白為什麼今晚我覺著想哭,當然不能是為這封信。這滿不夠相干,可是我老想不開我的生活終究會不會有變化,還是老就這樣下去一直到老——老是等著,等著。就是現在我已經比不得從前年輕了,臉上有了皺紋,皮膚也不跟從前似的了。我本來不算美,照平常眼光看,可是我從前的皮膚多可愛,頭髮多美——路不走得好,可不是今天我在一面衣鏡裡照見我自己——背駝駝的,衣服拖拖的……樣兒頂累贅頂老腔的,嘸,也不,或許不至於那樣的壞,我說自己老是說過分的,現在我逢著事情總有點迷糊——許就是快上年紀的樣子咧,就說風吧——現在我再不能讓風吹著,我亦恨雨濕了腳,從前我再不介意這些事,倒是很喜歡的!使我覺得像是與自然合成一體似的。可是現在很煩躁,想哭,老是望有些別的事情來可以使我忘卻這樁事,可是不,怪呀!怪不得女人們要去「吃酒」呢。(注:外國女人吃上酒與中國人抽大煙一樣的不體面)火快要滅了,燒了這封信吧,這算得了甚麼事!我一點也不在意,於我有什麼關係?那五個女人亦會送他襪子的!我想他一點也不是我意料的人,我好像還聽見他說著「呀,太勞駕了!還要你自己給我打。」他有一種迷人的聲音,亦許是他那聲音引動我的,還有他的手看的多強壯,多麼男人的手,噯,得了,不要盡著發癡了!燒了吧!不,現在不成了,這火已經完了,我去睡覺吧,難道他真的存心來嘔我的氣?喔,我累極了,這一時我上床睡的時候,常拿被蒙住頭——就哭,怪,可不是!

  *

  我翻譯這篇矮矮的短篇,還得下注解,現在什麼事都得下注解,有時注解愈下,本文愈糊塗,可是注解還得下。這是一個下注解的時代,誰都得學時髦,要不然我們哪兒來的這麼多文章。

  男人與女人永遠是對頭,永遠是不講和不停戰的死冤家,沒有拜天地——我應當說結婚,拜天地聽得太舊,也太浪漫——以前,雙方對打的子彈,就化上不少,真不少,雙方的戰略也用盡了,照例是你躲我追,我躲你追,但有時也有翻花樣的,有的學諸葛亮用兵,以攻為守,有的學甲魚賽跑,越慢越牢靠。這還只是一篇長序,正文沒有來哪,雖則正文不定比序文有趣,坐床撒帳——我應當說交換戒指,度密月,我說話真是太古氣——以後就是濠溝戰爭,那年份可長了。彼此就是望得見的,抓可還是抓不到,你乾著急也沒有用,誰都盼望總攻擊時的那一陣的濃味兒,出了拼性命時有神仙似的快樂,但誰都摸不准總司令先生的脾胃,大家等著那一天,那一天可偏是慢吞吞的不到。

  宕著,懸著,掛著,永不生根,什麼事都是像我們的地球一樣,滾是滾著,可沒有進步,男的與女的:好像是最親密不過,最親熱不過,最親昵不過的是兩口子不是?可是事情沒有這樣簡單。他們中間隔著的道兒正長著呢!你是站在紐約五十八層的高樓上望著,她在吳淞炮臺灣那裡瞭著,你們的鏡頭永遠對不准。

  不准才有意思,才有意思。愈看不准,你愈要想對,愈幌著鏡子對,愈沒有準兒,可是這裡面就是生活,悲劇,趣劇,哈哈,眼淚,文學,藝術,人生觀,大學教授、《京報附刊》,全是一個網裡撈出來的魚。

  我說的話,你摸不清理路不是?誰要你摸不清,誰要你摸得清?你摸得清,就沒有我的落兒!

  十九世紀出了一個聖人,他現在還活著。聖人!誰是聖人,什麼聖人?不忙,我記得口袋裡有的是定義,讓我看看。「聖人就是他」——這外國句法不成,你須得輪頭來。誰要能說一句話或一篇話,只要他那裡有一部分人想得到可是說不上的道德,他就是聖人。「我未見好德如好色者,」那是孔二爺。這話說得頂平常,頂不出奇,誰都懂得,誰都點頭兒說對。好比你說貓鼻子沒有狗鼻子長,頂對,這就是聖。聖人的話永遠平常的,一出世他也許是一個吳稚暉,或是誰,那也不壞,可就不是聖人。

  可是我說的現代的聖人又是誰?他有兩個名子:在外國叫勃那蕭,在中國叫蕭伯納。他為什麼是聖人?他寫了一本戲,誰都知道的叫做《人與超人》一篇頂長,頂繁,頂囉嗦的戲,前面還裝著一篇一樣長,繁,囉嗦的長序。但是他說的就是一句話,證明的就是一句話,這話就是——凡是男與女發生關係時,女的永遠是追的那個,男的永遠是躲的那個,這話可沒有我孔二爺的老實,不錯,分別是有,東洋孔二爺是戴平天冠,捧著白玉圭,頭頂朝著天,腳跟踏著地,眼睛看著鼻子,鼻子顧著鬍子,大鬍子掛在心坎上,條縷分明的輕易不得吹糊。他們的蕭伯納是滿臉長著細白毛,像是龍井茶的毛尖,他自己說是叫蟲子啃過的草地,他的站法頂別致,他的不是A字式的站法,他的是Y字式的站法,他不叫他的腿站在地上,那太平常不出奇,他叫他的腦袋支著地,有時一雙手都不去幫忙,兩條腿直挺挺的開著頂對天花板,為是難為了他的頸根酸了一點,他這三四十年來就是玩著這把戲——一塊朝天馬蹄鐵的思想家,一個「拿大鼎」的聖人。這分別你就看出來了不是?用腿的站得住(那也不容易有人到幾十歲還閃交呢),用頭的也站住了,也許蕭先生比孔先生覺得累一點,可是他的好看多了。這一來他們的說話的道兒就不同,一是順著來的,一是反著來的,反正他們一樣說得回老家就是——真理是他們的老家。

  孔二爺理想中的社會是拿幾條粗得怕人的大繩子拴得穩穩的社會,尤其是男與女的中間放著一座掀不動鑽不透的「大防」。孔二爺看事情真不含糊,黃就是黃,青就是青,男就是男,女就是女,乾脆,男女是危險的。你簡直的要想法子,要不然就出亂子。你得防著他們,真的你得防著他們,把野獸裝進了鐵籠子,隨他多兇猛也得屈伏。別的不必說,就是公公媳婦、大伯弟婦都得要防防,哥哥妹妹、弟弟姊姊都得要防防,六歲以上就不准同桌子吃飯,夫婦也不准過分的親近:老爺進了房,太太來了一個客人,家裡來了外人,太太愛張張也得躲到屏風背後去。這來不但女子沒法子找男子,就是男子也不得機會去找女子了。結果防範愈嚴,危險愈大,所以每回一鬧亂子,我們就益發的佩服孔二爺的見解高明。不錯,這野獸其實也太不講禮太猖獗,只有用粗索子去拴住他,拿鐵籠子去關住他,我從不反過頭來想想——假如把所有的繩子全放寬,把一切的籠子全打開了,看這一大群的野畜生又打什麼主意。

  蕭伯納的回答說不礙,隨你放得怎樣寬,人類總是不會滅的,廢棄了一切人為的法律,逃避了一切人群的勢力,我們還是躲不了生命的勢力(Life force)。男人著忙去找女人,或是女人著忙去帶著一個男人,這就是潛在的生命的勢力活動的證據。男人的事務是去尋飯吃,女人的事務是生殖;男人的作用是經濟的,女人的作用是生物的。女人天生有極強極牢固的母性。她為要完成她的天職,她就(也許不覺得的)想望生活的固定,頂要緊是有一個家。但是男人卻往往怕難,自己尋食吃已經夠難,替一家尋食吃當然更是麻煩。他有時還存心躲懶,實際上他怕的是一個永久固定的家。還有一個理由為什麼女人比男人更著急,那是因為女性美是不久長的,她的引誘力是暫時而且有限的,所以她得趕緊。一個女兒過了三十歲還不出嫁父母就急,連親戚都替她擔憂。其實她自己又何嘗不急,只是在老社會情況底下她沒有機會表示意志就是。她急的緣故也不完全是為要得男人的愛,她著急是為要完成她的職務,為要滿足她的母性。所以蕭伯納是不錯的,他說在一個選擇自由的社會裡男女間有關係發生時,女的往往是追的那個,男的倒反是躲的那個。王爾德說男子總不願意結婚除非他是厭倦了,女子結婚為的是好奇。這話至少一半是對的。平常一個有志氣愛自由的男子哪肯輕易去冐終身企業的危險?去擔負養活一個家的仔肩?反面說女人倒是常常在心裡打算的(她們很少肯認帳,竟許也有自己不感覺到的,但實際卻有這種情形),打算她身世的寄託,打算她將來的家,打算親手替她親生子打小鞋做小襪子。並不是女子的羞恥,這正是她的榮耀。這是她對人道的義務。要是有一天理性的發展竟然消滅了這點子本性,人類種族的生產與生存也就成了問題了。我們不盼望有那一天,雖則我們看了「理性的」或是「智理的」的女人一天一天增加數目,有遠慮的就多少不免擔憂。

  曼殊斐爾是個心理的寫實派,她不僅寫實,她簡直是寫真。你要是肯下相當的工夫去讀懂她的作品,你才相信她是天才無可疑的。她至少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作者的一個,她的字一個個都是活的,一個個都是有意義的,在她最精粹的作品裡我們簡直不能增也不能減更不能更動她一個字隨你怎樣奧妙的細微的曲折的,有時刻薄的心理她都有恰好的法子來表現。她手裡擒住的不是一個個的字,是人的心靈變化的真實,一點也不錯了。法國一個畫家叫台迦(Degas)能捉住電光下舞女銀色的衣裳急旋時的色彩與情調。曼殊斐爾,也能分析出電光似急射飛跳的神經作用;她的藝術,(仿佛是高爾斯華綏說的),是在時間與空間的縫道裡下工夫,她的方法不是用鏡子反映,不用筆白描,更不是從容幻想,她分明是伸出兩個不容情的指頭,到人的腦筋裡去生生的捉住成形不露面的思想的影子,逼住他們現原形!短篇小說到了她的手裡,像柴霍甫(她唯一的老師)的手裡,才是純粹的美術(不止是藝術)。她斲成的玉是不僅沒有疤斑,不玷土灰,她的都是成品的,最高的藝術是形式與本質(Form and Substance)化成一體再也分不開的妙制;我們看曼殊斐爾的小說就分不清哪裡是式,哪裡是質,我們所得的只是一個印象,一個真的,美的印象,仿佛是在冷靜的溪水裡看橫斜的梅花的影子,清切,神妙,美。

  這篇《夜深時》並不是她最高的作品,但我們多少可以領略她特別的意味,她寫一段心理是很普通的很不出奇的。一個快上年紀的獨身女子著急找一個男人,她看上了一個,她寫信給他,送襪子給他。碰一個冷釘子,這回晚上獨自座在火爐前冥想,羞,恨,怨,自憐,急,自慰,悻,自傷,想丟,丟不下;想拋,拋不了。結果爬上床去蒙緊被窩淌眼淚哭,她是誰,我們不必問,我們只知道她是一個近人情的女子;她在白天做什麼事,明天早起說什麼話,我們全不必管,我們有特權竊聽的就是她今夜上單個兒坐在漸滅的爐火前的一番心境,一段自訴,她並不說出口,但我們仿佛親耳聽著她說話,一個字也不含糊。也許有人說損,這一挖苦女人太厲害了,但我們應得問的是她寫的真不真,只要真就滿足了藝術的條件,損不損是另外一件事。

  乘便我們在這篇裡也可以看出蕭伯納的「女追男躲」的一個解釋。這當然也可以當作佛洛依德的心理學的注解者,但我覺得陪襯「蕭」更有趣些,所以南天北海的胡扯了這一長篇,告罪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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