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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在這集子裡,《春痕》,原名《一個不很重要的回想》,是登載在1923年的《努力週報》的,故事裡的主人翁是在遼東慘死的林宗孟先生。《一個清清的早上》和《船上》,曾載《現代評論》;《兩姊妹》,《老李的慘史》,見《小說月報》。《肉豔的巴黎》,即《巴黎的鱗爪》的一則,見《晨報副刊》。《輪盤》不曾發表過。其餘的幾篇都登過《新月》月刊。

  我實在不會寫小說,雖則我很想學寫。我這路筆,也不知怎麼的,就會直著寫,沒有曲折,也少有變化。恐怕我一輩子也寫不成一篇如願的小說,我說如願因為我常常想一篇完全的,像一首完全的抒情詩,有它特具的生動的氣韻,精密的結構,靈異的閃光。我念過佛洛貝爾,我佩服。我念過康賴特,我覺得興奮。我念過契訶甫,曼殊斐兒,我神往。我念過胡爾弗夫人,我拜倒。我也有同樣眼光念司得德策謇(Lytton Strachey),梅耐夫人(Mrs. AliceMeynell),由潭野衲(George Santayana),喬治馬(George Moore),赫孫(W. H. Hudson)等的散文,我沒有得話說。看,這些大家的作品,我自己對自己說:「這才是文章。文章是要這樣寫的:完美的字句表達完美的意境。高抑列奇界說詩是Best words in best order。但那樣的散文何嘗不是Best words in best order。他們把散文做成一種獨立的藝術。他們是魔術家。在他們的筆下,沒有一個字不是活的。他們能使古奧的字變成新鮮,粗俗的雅訓,生硬的靈動,這是什麼秘密?除非你也同他們似的能從文字裡創造有生命的藝術,趁早別多造孽。」

  但孽是造定了!明知是糟蹋文字,明知寫下來的幾乎全部都是Still——born,還得厚臉來獻醜。我只有一句自解的話,除了天賦的限度是事實無可勉強,我敢說我確定是有心願想把文章當文章寫的一個人。至於怎樣寫才能合時宜,才能博得讀者的歡心的一類念頭,我從不曾想到過。這也許是我的限度一宗。在這一點上,我期望我自己能永遠倔強:

  「我不知道風/是在哪一個方向吹」……

  這冊小書我敬獻給我的好友通伯和叔華。

  (志摩 十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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