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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寫字


  前辦報時,早晨看報,總隨手用紅筆把錯字錯句錯標點標出,送給校對同志注意。遇到自己以為有意義的文句,而因為校對不好,使看的不易明瞭,心裡總有點兒不舒服。不免寫幾個責備校對的字在上面。

  後見毛澤東同志凡重要文章,總親自校正蠟版:印出的頭一張須送看,不清楚,必得重寫。有一次,起草一個指示,內有「出佈告不得寫草字」。毛澤東同志的細心,真是非常人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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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導機關,以為文件發了就完事。起草的同志也以為起草完了就完事,不知道文件送到看的人面前,要通過謄寫或印刷的「關」,此「關」交代不清,可以使一切心力都是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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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話的音調不清,可以立時反問,重來一句;代表音調的符號——字——不清,就不免使人為難。然而我們寫信寫報告或者抄寫,常常似乎另有「決心」:第一個決心是不要人看;第二個決心是自己也不想再看。證據就是人家看不懂時去找他本人,他本人也不易念出。

  草字本不易認,何況還是「獨家草」,人家不通用的。這樣的文件:短,勉強猜猜;長,只好擱下。如其中有什麼重要事件被抹殺,那是「活該」。

  為著使人家容易看,寫信寫報告或者抄寫,定要清楚,行子也不要太密,要注意:寫是為著看,所以,定要檢查,定要清清楚楚,沒有訛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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