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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鄉大溈鎮團防局之黑暗再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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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大溈鎮團防局長楊致澤黑暗枉殺情形。記者曾報告一次,讀者想能記憶。茲查不獨楊致澤操生殺大權,在寧鄉沒有賽過他的。就是該局局勇狐假虎威,橫行鄉里,也是聞所未聞。今年正月某日,該局局勇在外辦差,歸時已是夜深。衙門關閉,更夫已入睡鄉,局勇連喊數聲未應,觸動他的無名業火。等到開門,將槍腿把更夫飽打一頓。不久,更夫就死了。楊局長恤洋20元,局勇杖20,就此糊塗了結。又陰曆三月初旬,黃材側面賀家沖賀丙陽娶媳,賀客于夜間鬧房唱戲,這是鄉間習慣,相沿已久。該局也沒有明文禁止,乃該局局勇鳴槍擁入賀家。鄉人懾於淫威,紛紛逃竄,有張姓13歲的小孩,奔避不及,慘遭局勇孫某槍斃。聞張家3房人僅有這根秧苗,父母聞耗,痛不欲生,楊亦知事不妙,將賀客每人罰若干元,恰足120元之數,作張子恤金。張姓不服,即懾以通匪之罪。事為望北鎮隊長周漢泉之叔父文雋所聞,周與張有戚誼,大抱不平。擬向省縣控告,楊又挽人講和,加洋若干元,聞已雙方許諾。張子性命,遂白白送掉了。吾人有道經大溈鎮地方過身的,都要小心,否則頑意兒碰中了他局勇的槍彈,沒有人能夠替你出氣。按楊致澤黑暗至此,去年吳司長令行趙前知事將楊撤職歸案究辦。今年不知用何運動,得撤消撤職處分,聽說替他出力的,也是被蹂躪的大溈鎮;人心之不同,真有不可以理測者。 大溈鎮局長楊致澤違法濫殺,報紙已屢有登載。茲又聽得一件事,楊致澤有一堂妹,嫁與賀家沖饒某為妻,饒某因生計困難,在外日多,妻以賣淫為生,尤與福星寺某和尚戀姦情熱。去年12月饒某遷徙江西,妻不肯同去。本月饒某歸家接取,仍拒不去。饒於是告到鎮局,楊乃拘堂妹父女到案,嚴刑拷問堂妹,要她指出姦夫姓名,因某和尚及某某姦夫,都是有點油水的。無奈她死不肯招。那夜審至二更,楊見堂妹刑也受夠了,乃派勇送至永源公館歇宿,與館內王四婆婆同床。睡約片時,楊氏托言飲茶,奔入廚房,用菜刀割其頸。王婆久候不至,往視業已氣絕。彼報告鎮局,楊派局勇把屍抬往河洲,暴露一日。將伊父放出,勒令領歸。適饒某來黃材視妻,楊捉之,勒令出洋50元,楊自己出洋70元,作安葬費了事。查楊前打死張姓小孩,出洋200元,這回出洋120元。320元了清兩條人命。民國時候的人,真當不得一隻狗。 (載1924年4月21日湖南《湘報》署名:駐甯鄉通訊員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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