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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越劇《胭脂》作


  一九六三年四月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正之。

  一念之忽差毫釐,毫釐之差謬千里。②
  《胭脂》一劇勝神針,啟智糾偏觀者喜。③

  ①越劇《胭脂》:根據《聊齋志異·胭脂》改編。小說講女子胭脂愛鄂生,事為宿介所知。宿冒充鄂生,夜入胭脂室取女鞋去。女鞋失落,為無賴毛大所得。毛大攜鞋到女家,為女父所驅趕,遂殺女父。女誤以為鄂生殺父。縣官判鄂生死刑。後知府重審,探得宿介事,判宿介死刑。後提學(一省主管教育的官)施愚山要求三審,審出毛大殺女父。越劇改編,更強調通過調查研究得到破案。

  ②本於《漢書·東方朔傳》:「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指原判、二次判缺乏調查或調查不夠以致誤判。

  ③神針:指金針治病,療效如神。比喻仔細調查研究,可以糾正錯案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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