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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六年五月(1)


  五月一日陰

  吳縑往飛機場因氣候不好,機未到,住專署。同參議會幾位老人至毛主席處午餐。

  書詩二十絕,給永清作握別紀念。

  五月二日晴

  吳縑今日飛平。

  五月三日晴

  滿六十二歲。

  永清、國仁、陶承諸同志來。

  錢老贈詩:

  宜人天氣入清和,拔地長松百尺柯。

  曆看風霜搖不動,神龍依舊舞婆娑。

  五月四日青年節

  往看影片展覽於延大禮堂。

  看李健侯著《永昌演義》抄本完,因急要送還著者,只約略翻閱。

  崇禎臨死草詔:「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不是「諸臣誤朕」,應該是「朕誤諸臣」。郭沫若說得好:「崇禎這位皇帝倒是很有問題的,他仿佛是很想有為。然而他的辦法始終是沿走著錯誤的路徑。他在初即位的時候,曾經發揮了他的『沉機獨斷』,除去了魏忠賢與客氏,是他最有光輝的。但一轉眼間依然倚賴宦官,對於軍國大事的處理,樞要人物的陟降,時常是朝三暮四,輕信妄斷。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歲月,但只看見他今天在削藉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無所措。對於老百姓呢?雖然屢次在下罪己詔中說愛民,但都是口惠而實不至。明史批評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剛而尚氣,任察則苛刻寡恩,尚氣則急劇失措』(《流賊傳》),確是一點也不苛刻的。」——《甲申三百年祭》——這段話也是現在的獨夫寫照。現在獨夫近在陸大講話:「都是你們不爭氣,致我受此侮辱(指《駁蔣介石》)」。實則是自己不爭氣,才有部下的不爭氣。崇禎尚可以欺世,連李自成也說:「君非甚暗孤立而煬蔽恒多,臣盡行私比黨而公忠絕少」。現在的獨夫則不可能有此幸運了。

  《永昌演義》著者搜集不少材料,惜不該用演義體,如用考證體,價值當大。著者用意在替李振聲辯誣:沒有投闖,在今天看來不見得高明。對自成革命的意義,農民暴動的意義,沒有提到,為階級成見所限,不足怪也。

  杞縣舉人李信不是李精白兒子。精白原任山東巡撫,曾為魏忠賢生祠,其子李栩思蓋父愆,散家財,招集義士駐守潁州與自成作戰。

  五月五日晴

  夜為支部講時事。

  昨下午至棗園開會,晚十二時始回——討論土地問題。

  五月六日雨

  下午至棗園討論憲草,回已十二時後。

  「勞資合作」口號,在第二國際是反動的,在今天的解放區及國党區某些民族工業中是革命的。國際資本的壓迫,官僚資本托拉斯的壓迫,如果勞資不合作,將無法抵抗。勞資合作廠方與勞方共作計劃,從原料、製作,直到銷售,共同努力,勞力有利,資方也有利。僅顧到勞方利益——自然勞工生活應該改善——工時越少越好,工資越多越好,成品越壞越好,資本家無利或少利,資本必逃避,工廠關門,工人失業,這是打擊工人的辦法,共產黨決不應做。然而過去確實做過。公營工業要這樣,私營工業也應這樣。

  五月十日雨

  前昨兩日在徐老處搞憲法,草稿完成。

  參加西北局高幹會,講憲法爭執之點。

  五月十三日陰

  昨夜看《望穿秋水》劇,蘇聯西蒙諾夫著。

  今日參加西北局高幹會總結會。

  五月十四日陰

  下午交際處設宴餞劉少白行。

  接吳縑自北平來信。

  為延大學生講憲法:

  第一次概論;第二次評五五憲草;第三、四次政協憲法原則及其實現。

  第一次講授提綱。

  憲法的概念——根本法:「政府據此而組織,個人與法之間的關係借此而確定」,「規定主權的劃分與行使。」因此,憲法的效力高於普通法律,創制與修改異於普通法律。

  憲法為國家根本組織的法律:個人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國家最重要機關的組織、職權及其相互關係。現代憲法多加上基本政策。

  一、法是社會的上層建築之一,即是把社會的生產關係——階級關係,確定起來,象道德、文藝一樣地為社會服務,比道德、文藝更多強制性的服務。如說國體是指「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政體是指「一定的社會階級取何種形式去組織那反對敵人、保護自己的政權機關」的話,那末憲法就是以確定性、強制性、普遍性的形式來完成這任務。它是階級的,不是永恆不變的,要求有益於當權階級而拒絕其有損的。

  憲法是社會生產關係——階級關係的產物,反轉來又作用於生產關係——階級關係,使這關係發展、勝利。封建、資產階級、新民主主義、社會主義。我們在實行尚未徹底與普遍實行新民主主義,有了新憲法的基礎,可以制憲了;又必須制憲。以前,人家責我們非法;以後,我們將責人家非法。合法、非法表現既成和未成力量,合法的作用很大。

  新民主主義,以人民大眾為主的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顧到各革命階級的利益。一方面結束封建社會的殘餘,一方面開闢到最新民主主義——社會主義的道路。因此,人民的權利,除舊民主所有外,要充實到人民的各個生活部分,如免於經濟上的偏枯與貧困權利,不否認私有制,不否認自由競爭,而須予以限制;免于愚昧貧困及不健康的權利——社會福利事業增多;武裝自衛權利……等。在政權組織比舊民主更深入、擴大,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最高權力,決定大政方針,選舉政府。民主基礎上的集中,集中指導下的民主。

  二、憲法與綱領的區別:「綱領是說還沒有的東西,說應當在將來達到和爭取的東西。憲法應當說已有的東西已達到和爭取到了的東西。」前者懸個目的去鬥爭,懸的想像的目的和將來爭到了的目的的具體情況不定一樣。後者把已有的東西確定與鞏固起來,具體地規定應這樣不能那樣。他不是理想的,他「取決於生產方式及由這個生產方式所造成的人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如說有理想,那制定其理想時,也僅僅是以自己需要及可能的需要為指導。

  已經有了可以寫的東西,又不可不寫(用去年的稿子,加上現在一點更進步事實)。

  三、憲法是也應該是充滿階級鬥爭的東西,不論在制憲以前、以後或正制定之時。統治階級(封建貴族、資本家)需要統治大多數保護自己的憲法,被統治階級(農工、以前的資本家)需要保護自己限制或消滅統治階級的憲法。有權的不肯讓,無權的不甘屈服,爭起來,爭得多少是多少——封建主義、資本主義常妥協,新民主主義和資本主義也可能妥協,或者是你死我活。蘇聯無產階級專政,中國新民主主義和法西斯派難妥協。階級鬥爭絕對的,任何時候不會停止。表示在憲法上,必須打敗了統治階級,實行了某些人民權利,改變了政府組織,然後憲法的規定有來源。否則統治者不會自動給予,就給與白紙黑字,人民無力擁護且也不會合實際。憲法規定了,有益於反動階級的,反動階級必力求擴展,不利的必力求破壞;反動力大,撕毀不顧,力小,陰謀破壞。制憲之時,階級力量大出打手,反動階級懾于民主力量,不能不承認要立憲,總想以立憲的名保存專制的實。

  資產階級對封建階級革命:1、鬥得較徹底的:開始利用工農對封建的不滿,使其打衝鋒、犧牲,而因為工農無明確的階級政策,結果被出賣了,一方面和封建妥協,保留一些舊剝削形式;一方面訂些空洞的政治自由,工農由一個被剝削進入另一個被剝削。2、資產階級並沒打坍封建而彼此讓步。3、由大勢所趨,封建自動改良,資本主義和封建主義結合。4、法西斯崛起,鎮壓民主勢力。

  我國憲法鬥爭:清末立憲,臨時約法,袁世凱約法,曹錕憲法,國民黨約法。

  五月十五日晴

  上午開黨組會。

  五月十六日

  上午開邊區歷史博物館發起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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