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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補習科畢業敦請特別費書


  為補習科畢業展期,呈請酌頒特別費用,以便進行事。竊部章規定:各校始業,鹹在秋季,次夏憩暑,稱一學年。女校初創於民國五年十一月,補習科修學期限定為兩年,照章畢業,應在今年之六月。但開課過遲,教授訓練,諸未完備,照常畢業,則邇近敷衍;延長期限,又苦無經費。方寸盤桓,良久踟躕。旋念潦草塞責,心終不寧;延長一期,需錢不過三百串。鈞台為民興利,德政可歌,於此要圖,倘蒙矜恤,展期之舉,諒邀允准。萬祈于常年經費外,另籌特別經費三百串,均俾第進行。新補習科戴德於前,舊補習科徼賜於後。一再瀆請,無任惶悚。亟亟愚苦,實維昭鑒。謹呈漵浦縣知事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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