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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第六章

  馬伯樂每天早晨起來,都靜靜地向著窗口觀望著那批粑樹,很久很久地觀望。久了,不單是觀望,而是對那批粑樹起了一種感情了。下雨天,那樹葉滴滴嗒嗒地往下滴著水,尤其是夜深人靜的時候,那從樹上滴下來的水滴似乎個個都有小碟那麼大,打

  在地上啪嗒啪嗒的。

  馬伯樂每天早晨起來,都是靜靜地觀望那批粑樹,有時手裡拿了一本書,對著那窗口坐著。

  馬伯樂覺得人生是幸福的。人生是多麼幸福,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窗外還有批粑樹。

  馬伯樂在這房子裡已經是五六天過去了。太太雖然鬧了幾場,是因為這房子太壞。馬伯樂並沒有把這事放在心上,因為他想:已經來到漢口了,你可就跑不回去了。

  於是他心安理得地過起生活來。何況離他住的地方不遠,就有一個「未必居」包子鋪,他又可常常去買包子吃了。

  他每一次和太太慪氣,就去買包子吃,吃了三五個回來,果然氣就沒有了。屢試屢驗,非常之靈。

  「未必居」包子鋪,轉了兩個小彎就可以到了,門口掛著一牌匾,白匾黑字,那塊匾已經是古香古色的了,好像一張古雅的字畫,誤掛到大街上來了。

  「未必居」包子鋪一向不登廣告,門口也並沒有什麼幌子,只憑著」未必居」三個子,也看不出這三個字就有包子含在其中。但是它的名聲遠近皆知。住在漢口的,過到武昌來,若是風雅的君子,就要到「未必居」買上幾個包子帶回去,或是也不管肚子餓不餓,就站在那裡吃上兩個熱的去,連吃連聲說好。吃完了,把油手指往嘴唇上一抹,油亮亮地就走出來了。

  因為這包子鋪是不設座位的,願意吃不吃,願意買不買,做的是古板正傳的生意,全憑悠久歷史的自然昭彰。所以要想吃熱的就得站著吃。絕沒有假仁假意招待了一番後討小帳的事情。

  這生意做得實在古板,來了顧客不但不加以招呼,反而非常冷淡,好像你買不買也不缺你這個買主。

  你走進去說:

  「買包子。」

  那在面案上正弄著兩手麵粉的老闆娘只把眼睛微微地抬了抬:

  「等一下」

  她說完了,手就從面案上拾起一張擀好的包子皮來,而後用手打著那餡子盆上的姣綠姣綠的蒼蠅,因為蒼蠅把餡子盆占滿了,若不打走幾個,恐怕就要殺生的,就要混到餡子裡,包成了包子把那蒼蠅悶死了。

  買包子的站在一邊等著,等到老闆娘包了三五個包子之後,而後才慢吞吞地站了起來,一路趕著落在她鼻子上的蒼蠅,一路走過來。百般地打,蒼蠅百般地不走。等老闆娘站穩的時候,蒼蠅到底又落在她的鼻子尖上了。

  老闆娘說:

  「要幾個?」

  這時候,那鍋上的蒸籠還是蓋著的。

  買包子的人說,要三個,或是要五個。說完了老闆娘就把手伸出去,把那包子錢先拿過來,而後才打開蒸籠。包子是三分錢一個。若沒有零錢,就交上了「毫票」。這時候蒸籠的蓋還是不開的」老闆娘又到錢簍子裡找零錢去了。

  等一切手續都辦理清楚了,才能打開蒸籠。打開蒸籠一看,包子只剩了孤單單的一個了。

  於是又退錢,又打著落在她鼻子上的那一個蒼蠅。實在費工夫,這一個包子出了蒸籠。」

  但是買主不但不覺得不耐煩,反而覺得這包子更好吃,於是非常珍貴地用荷葉托著。臨出門口的時候,還回頭問著:

  「等一下有吧?」

  只聽那裡邊回說:

  「下半天來吧,現在不賣了。」

  買包子的人,也不想一想,包子鋪是為著賣包子的,為什麼一會賣一會就不賣了呢?只是人人都說:

  「『未必居』那包子鋪的架子才大呢,一去晚了就沒有。」

  不但晚了沒有,來早了也是沒有的,一天就是上半天有那麼一陣,下半天有那麼一陣,其餘的時間就是有他也不賣。

  買包子的人也知他明明有:他就是不賣的。因為有也不賣,人們就更佩服它的特殊的性格了。

  下雨天,姑娘撐著傘去買包子,老人拄著杖子去買包子。包子就是買不到,人們就是越覺得滿意,困為這包子是非常珍貴難得的。物以稀為貴,於是就覺得「未必居」的包子越發的好。

  馬伯樂早晨起來,拿它當點心吃。到了下午四五點鐘,又覺得肚子裡邊空,於是一天兩次去買包子。不單是買,而且還站在那裡看,看到底是怎麼做法。將來離開了武昌,到別的地方去,哪裡還有這『未必居,呢?不如趕早學著點,將來自己下手做。

  這包子和普通的包子一樣是發麵的,做起來圓圓的帶著榴,不過發麵裡略微加點糖,吃起來甜絲絲的。裡邊也是肉餡,唯有這肉餡有些不同,是豬肉餡,肉連切也不切,先是整個大塊放進大鍋裡去煮,煮好了取出來再切。切碎了還不能夠成為包子的餡,至少要再炒一遍,炒的時候,還要放些個豆醬,其餘的什麼也不要了,蔥,蒜都不要。

  這就是「未必居」包子的要訣。

  馬伯樂到王公館去,就向王老先生宣傳,因為王老先生也是最喜歡吃「未必居」的包子的。馬伯樂之所以認識這包子還是由於王老先生介紹的。

  馬伯樂說那包子一點稀奇沒有,面裡邊放一點糖,豬肉炒一炒就是了。

  王家大小姐是一個斯斯文文的大姑娘,她搶著說:

  「看花容易,繡花難。若是我們也會做,人家還開包子鋪做什麼。」

  王家大小姐,素性斯文,雖然與馬伯樂自幼在一起玩,但是因為十年不見,各自都長大了。尤其是王小姐,離開青島的時候,才十三歲,現在已經二十三歲了。

  所以當她說完了這句話,就覺得有點不大得體,羞得滿臉發燒,轉回身就從客廳跑出去了。

  因為特別慌張,在那紅線繡著金花的門簾上,還把頭發給碰亂了。王大姑娘的頭髮是新近才燙卷著的,對著鏡子去修飾去了。

  不曾想,在那鏡子裡邊,第一眼看到的並不是頭髮,而是自己紅得可怕的臉色,那臉好像在下雨的夜裡,打閃時被閃光所炫耀得那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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