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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顧祝同談判所提的條件


  與顧祝同談判所提的條件(1)

  (一九四〇年八月十六日)

  毛、洛、王[1]並告周、博、葉、袁[2]:

  去上饒,分別訪晤顧祝同[3]與張超,我們提出如下問題:

  一、徹查蘇南事件,並依法懲辦禍首,撫恤新四軍的傷亡官兵。

  二、立即恢復蘇南與皖南交通。

  三、皖南主力移蘇南並擴大蘇南地區,已得戰區同意,希望迅速實行。

  四、槍彈器材照常發給,並保持新四軍指揮建制之完整,拒絕不接受五二師之指揮。

  顧答覆:

  (一)蘇南事件釁由我起,子當即問張否認,但允五平調查徹辦,並允許新四軍派人參加調查。

  (二)同時恢復蘇皖交通,但希望雙方負責維持,兩部均照舊不動。以前與袁所談已失效,故一概作廢。

  (三)款項照常發給,並即發十萬五,以不破壞指揮建制為原則,但特殊情形在外。顧並提出兩個重要問題:

  (1)路東抗日義勇軍現又活躍,如非新四軍所部,即當剿辦。

  (2)希望蘇北管、梅二部[4]南調。

  我答覆:前者不負責任,後者拒絕不執行。顧亦未堅持。

  項英

  (軍機八月十六日)

  [1]毛、洛、王,指毛澤東、洛甫(張聞天)、王稼祥。

  [2]周、博、葉、袁,指周恩來、博古(秦邦憲)、葉挺、袁國平。

  [3]顧祝同,國民黨軍第三戰區司令長官。

  [4]管、梅,指新四軍挺進縱隊司令員管文蔚和新四軍蘇皖支隊副司令員梅嘉生部。

  (1)本篇系項英致毛澤東等人的電報。根據中央檔案館館藏件刊印。篇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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