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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軍團應在泰寧進行整編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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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軍團應在泰寧進行整編訓練(1) (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朱、周,董、朱,尋、樂: 1.七軍團[1]應根據軍委二十四日二十時電在太寧[2]進行改編,在未得軍委命令以前,暫不回東北,利用這一時間來休息,並作戰術上的訓練。指揮員、政治工作人員及戰鬥員,特別要注意偵察、警戒與夜間動作的問題。軍團指揮機關與十九師指揮機關合併為第七軍團,應經常準備多指揮兩個師。 2.獨立第六十一團應編為三十四師之第三團。 項 二十五日十三時 [1]七軍團,隸屬紅一方面軍,軍團長尋淮洲,政治委員樂少華。 [2]太甯,指福建泰寧縣。 (1)本篇系項英致朱德、周恩來和紅5軍團軍團長董振堂、軍團政委朱瑞和紅7軍團軍團長尋淮洲、軍團政委樂少華的電報。根據中央檔案館館藏件刊印。篇題為編者所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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