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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軍作戰部署及任務的決定


  關於我軍作戰部署及任務的決定(1)

  (一九三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朱、周:

  (一)軍委決定我軍部署如下:

  1.東方軍之七軍團(十九、二十、三十四師及十軍南下的獨立團)、三軍團(四、五、六師)及五軍團十三、十五師,統歸彭、滕[1]指揮。

  2.中央軍之一軍團一、二師,新成立之九軍團三、十四師及獨一、四團,統歸林、聶[2]指揮。

  (二)東方軍要由目前期待機的狀態逐漸轉入進攻敵人突擊翼側的動作,具體任務如下:

  1.五軍團應該在資溪橋[3]、黎川以東地區箝制敵人,阻止資溪橋、硝石[4]、黎川間敵人的前進。

  2.三軍團應依照敵情如何來決定,適時前出於資溪橋以北,進攻由南城隱蔽及資溪橋移動的敵人。

  3.七軍團應行箝制金溪地域,並進攻往撫州、南城、硝石移動的敵人。

  (三)中央軍的任務是粉碎撫河沿岸及撫河西的敵人:

  1.一軍團應經康都渡河過撫河西岸。

  2.九軍團仍舊留三師(缺七團)在康都[5]地域,阻止南豐、黎川間敵人的前進及構築堡壘。

  (四)十一月十日應該完結這一新部署,並在這期內最後完成五軍團及建、泰地域築的支撐點,當此重新部署的,應不斷地繼續戰鬥活動。

  (五)十一月五日應詳細察明下述地方的敵人堡壘狀況、兵力配備:

  1.裡塔、棠蔭[6]間的。

  2.金溪地域的。

  3.滸灣[7]地域的。詳細偵察滸灣附近渡過撫河的可能性。

  (六)江西及閩贛軍區要繼續加緊赤少隊的動員,這些地域的獨立營、遊擊隊也要積極活動。方面軍各軍團及各部隊對此項工作須儘量幫助和指導。

  (七)執行情形盼電告。

  項英

  [1]彭、滕,指彭德懷、滕代遠。

  [2]林、聶,指林彪、聶榮臻。

  [3]資溪橋,地名,位於江西黎川縣城北部。

  [4]硝石,地名,位於江西南城縣城東南。

  [5]康都,地名,位於江西南豐縣城東南。

  [6]裡塔、棠蔭,地名,裡塔位於南豐縣城北;棠蔭位於江西宜黃縣城東南。

  [7]滸灣,地名,位於江西金溪縣城西北。

  (1)本篇系項英致朱德、周恩來的電報。根據中央檔案館館藏件刊印。篇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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