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項英 > 項英文集 | 上頁 下頁 |
開辦地方部隊學校培養軍政幹部的訓令 |
|
開辦地方部隊學校培養軍政幹部的訓令(1) (一九三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為使地方部隊有力地配合紅軍作戰,確實執行後備隊的作用,對於地方部隊各級幹部領導能力的加強,是最先決的問題。過去各級軍事部與赤衛軍幹部,一般都很薄弱,不能擔負地方軍事機關應有的任務,本會特決定開辦地方部隊學校,培養遊擊隊、赤衛軍及各級軍事部、少年先鋒隊的軍事、政治幹部。訓練時間暫定三月畢業,第一期准於十一月二十日開學,定額三百二十名,分編三連。由各級軍事部選送學員一百二十名,少先隊選送一百名,另由各獨立團(營)、遊擊隊選學員一百名。除少先隊幹部由總隊部計劃挑選外,關於各級軍事部與獨立團、遊擊隊選送幹部的名額,具體分配於下: 甲、軍事部應選送的學員一百二十名,分配: 江西四十五名、福建三十名、粵贛二十名、閩贛二十五名,共計一百二十名。 乙、獨立團(營)、遊擊隊應選送的學員一百名,分配: 江西三十名、福建二十名、粵贛二十五名、閩贛二十五名,共計一百名。各地選送學員時,應注意下列條件: 一、現任區軍事部長或縣、區軍事部的科長、區赤衛軍政治委員和赤衛軍營、團政治委員,少先隊區隊長或區隊部參謀員、訓練員(以□□□□□□□[1]一半學習政治,選派來時,必須在介紹信上區別清楚)。 二、獨立團(營)、遊擊隊這方面,要選送現任的班長、排長、有戰鬥經驗的軍事幹部。 三、被選學員要是鬥爭堅決,思想正確,工作積極者。 四、要是工農成份,年齡十八歲以上三十歲以下的。 五、體力強健,無痼疾或傳染病者。 各軍區須立即依照上述人數與學員條件,分配各縣及各作戰分區轉各部隊挑選。被選送來地方學校肄業的學員,應于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到達瑞金,切勿延誤為要。 此令 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代主席 項英 副主席 王稼祥 彭德懷 [1]有符號處,系原件字跡不清。 (1)本篇系項英與王稼祥、彭德懷聯名簽發的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訓令。根據中央檔案館館藏件刊印。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