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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選送紅校第七期教導團學員條件及各軍區的分配名額


  關於選送紅校第七期教導團學員條件及各軍區的分配名額(1)

  (一九三三年九月八日)

  為著徹底粉碎帝國主義、國民黨的五次「圍剿」,爭取蘇維埃在全中國的勝利,擴大百萬鐵的紅軍,創造紅軍中鐵的幹部,是相當關鍵的緊急任務。幾個月來,由於紅軍大大的擴大以及階級戰鬥的尖銳化,因此積極培養紅軍幹部,是適應革命戰爭需要的最中心問題。歷來紅軍幹部都是由紅軍本身解決,很少從地方部隊輸送到紅軍中充當幹部的,即五、六、七三個月,熱烈動員赤少隊整營、整團加入紅軍的運動中,對輸送幹部到紅軍中去的注意力,仍是不夠。這樣不僅不能充實紅軍幹部,而且對於整個戰鬥任務都要遭受很大的影響。以後,必須建立赤少隊輸送幹部供給紅軍的經常制度。每隔三個月要從赤衛軍(或模範營)中選送四百五十名,另由少先隊選送三百五十名,共計八百名到紅軍學校教導團入伍,入伍期滿後轉入本科學習,培養成為紅軍下級或中級的幹部。

  紅校第六期教導團將于本年十月底畢業,十一月一日為第七期教導團開學日期。各軍區應立即轉令各縣按照分配數目,選送學員來紅校學習。關於少先隊三百五十名學額,另由本會轉知少先總隊部,除具體計劃選送外,亦將赤衛軍(或模範營)應選的學員名額分配于下:

  江西軍區二百二十名、粵贛軍區六十名、閩贛軍區四十名、瑞金十名、福建軍區一百二十名。共計四百五十名。

  各軍區選送學員來紅校時,應注意下面的條件:

  (1)工農成份,屬￿赤少隊的幹部或隊員中的積極分子,特別要注意選送工人成份(工人成份應占百分之三十)。

  (2)政治堅定、鬥爭積極、志願當紅軍的。

  (3)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二十八歲以內的。

  (4)身體強健,無暗病或傳染病者。

  到第七期教導團學習的學員,應于十月二十日(開學前十日)到達瑞金集中,以便按時入校。今後每隔一、二月,必須按照上述數目選送一批學員到紅軍學校入伍(如第八期教導團在一九三四年二月一日開學,第九期教導團在一九三四年五月一日開學,餘類推)。每次選送學員時,統限於開學前十日到齊。

  各級地方軍事機關選送學員來紅校時,應經過嚴格的選擇與充分的政治宣傳,使被選送的學員能夠深切瞭解本身所負的政治責任,抱著最大限度的熱情,志願到紅校學習。堅決反對不經過政治宣傳的單純指派方式,或宣傳只訓練幾個月就回家做地方工作的說法。同樣,要堅決反對不挑選先進的積極分子來紅校,而動員老弱疾病、思想落後,甚至是自新或階級異己的分子,用來敷衍塞責的行為。並望各軍區隨時將選派學員的情形,報告本會為要。

  此令

  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代主席 項英

  副主席 王稼祥 彭德懷

  (1)本篇系項英與王稼祥、彭德懷聯名簽發的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訓令。根據中央檔案館館藏件刊印。篇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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