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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紅軍與紅軍補充區的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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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紅軍與紅軍補充區的劃分(1) (一九三三年八月一日) (一)為著適應目前日益擴大革命戰爭的需要,保障工農紅軍在不斷勝利的戰爭中,經常的能獲得大批人員與資材補充,保證編制定額的充實,使野戰軍更加壯大,實現擴大百萬鐵的紅軍,以及有計劃的分配和發動各種鬥爭動員工作,很好的建立野戰軍與地方的聯繫制度起見,本會暫決定將中央蘇區各省、縣劃分為幾個紅軍補充區。每一補充區組織一個補充師成三個補充團,負責管理、訓練該區集中的新紅軍戰士,並協助各級政府進行動員等工作。各補充師、團除隸屬各該軍區之指揮外,關於動員和訓練工作同時應接受當地軍區之指揮。 (二)補充區劃分及其隸屬系統規定如下: 1.現在之瑞金、會昌、石城三縣,以及將來之彭湃、長勝[1]二縣劃為一軍團補充區,組織一個補充師,師部設瑞金。 2.興國、贛縣、公略、萬太[2]及將來之楊殷、龍岡[3]縣劃為三軍團補充區,組織一個補充師,師部設興國。 3.勝利、博生[4]、廣昌三縣及將來之洛口、赤水[5]縣劃為五軍團補充區,組織一個補充師,師部設博生。 4.建甯、黎川、太寧[6]、光澤、邵武、金溪、資溪七縣為七軍團補充區,組織一個補充師,師部設黎川。 5.南豐、宜黃、樂安、永豐四縣劃為獨立二、三、四團補充區,由江西軍區領導,組織一個補充團,團部設樂安。 6.安遠、尋鄔[7]、武平、雩都、信康[8]五縣為二十二師獨立五、六、十各團的補充區,直隸粵贛軍區,組織一補充師,師部設在筠門嶺[9]。 7.將來之西江縣[10]劃為中央警衛師補充區,組織一補充團,團部設西江市[11]。 8.福建之汀、連、杭、永、岩、新[12],及寧化、清流、歸化[13]為十二軍團[14]及獨立一、七、八、九各團的補充區,直隸福建軍區,組織一個補充師,師部設汀州。 (三)以上第二項之規定,統應於八月份內建立起來。各兵團應按所屬補充區域,分派得力幹部建立補充師、團組織。各軍區(軍分區)原有補充團、新兵訓練之組織應即一律撤銷,其訓練人員仍按原有隸屬系統歸還建制,但其訓練器材則就近移交該區原有之補充師、團。 (四)從八月份起,各縣擴大之新戰士統由各級軍事部負責遞送到當地補充團集中,不得在各該縣、區久留。 此令 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代主席 項英 副主席 彭德懷 王稼祥 [1]彭湃、長勝,均為當時即將要設立的縣。彭湃縣在今福建甯化縣安遠地區;長勝縣在今江西寧都縣長勝地區。 [2]公略、萬太,均為當時所設之縣。公略縣在今江西吉安縣東固地區;萬太縣大致在今江西萬安、泰和縣境。 [3]楊殷、龍岡,均為當時即將要設立的縣。楊殷縣在今江西興國縣均村地區,後來未成立;龍岡縣在今江西永豐縣龍岡地區。 [4]勝利、博生,均為當時所設立的縣。勝利縣轄區在今江西於都縣銀坑地區;博生縣即江西寧都縣的改稱。 [5]洛口、赤水,均為當時即將要設立的縣。洛口縣在今江西會昌縣洛口地區;赤水縣位於今江西瑞金縣境。 [6]太甯,即福建泰寧縣。 [7]尋鄔,即今江西尋烏縣。 [8]雩都、信康,雩都即今江西於都縣;信康為當時設立的縣,在今江西信豐、南康縣邊區。 [9]筠門嶺,位於江西會昌縣城南部。 [10]西江縣,當時即將要設立的縣,在今江西會昌縣西江地區,位於瑞金西部。 [11]西江市,指西江縣城。 [12]汀、連、杭、永、岩、新,分別指福建之汀州(今長汀)、連城、上杭、永定、龍岩、新泉(當時的一個縣,今屬連城)。 [13]歸化,今福建明溪。 [14]十二軍團,指中國工農紅軍第12軍團,後來未組成。 (1)本篇系項英與彭德懷、王稼祥聯名簽發的訓令。根據中央檔案館館藏件刊印。篇題為編者所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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