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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二

  已經是晚上兩點鐘了,金梅和楠英還沒有睡著,楠英繼續看《碎簪記》;金梅卻要求她講富裡希和小曼的戀愛故事,她打了個哈欠,然後有氣無力地說道:

  「我似乎曾經告訴過你,小曼和我是軍校的同學,而且是湖南同鄉。她長得並不怎樣漂亮;但有一對脈脈含情的好眼睛,性情特別溫柔,從來不多講話,她喜歡微笑,正像一朵含苞初放的百合花那麼美,那麼甜;她的軍服穿得特別整齊乾淨。」

  她老喜歡把帽子戴得很低,讓帽檐遮著一雙閃閃發亮的眼珠,愈顯得那對眼睛的神秘。也許就為了這一對水汪汪,會表情的眼睛,不知迷惑了多少男人,富裡希就是其中的一個。

  「他生長江西,性格卻有湖南人的熱情,山東人的豪爽,他也是軍校的同學,而且和我們同期。他和小曼從什麼時候開始戀愛,我不知道,直到今年春天,我在法國公園,碰著他們手挽手地在散步,才知道他們已經在戀愛了;後來富裡希一連找我好幾次,要我去吃他親手做的炸排骨和叉燒,每次去,都遇著小曼幫他洗碗,收拾房子,看樣子,他們已經不是普通的友誼了。」

  「那時候,小曼來看過你沒有?」

  金梅像偵探似的,開始盤問起來。

  「沒有。小曼性情好靜,她不喜歡和人家往來,在女生隊,許多同學都說她太驕傲,看不起人,其實並不如此;她愛好文學,寫得一手好柳字,我曾和她通過幾次信,文字很流利,富裡希這麼死心塌地追求她,據說小曼的情書,寫得太好了!」

  「那麼,現在為什麼小曼突然不理富裡希了呢?其中必定有原因,說不定有一個比富裡希更可愛的男人迷住了她,使她不得不忍心和富裡希斷絕來往。」

  金梅說到這裡,好像她是一個法官,臉上露出得意的微笑,楠英搖了搖頭,彷佛她是個替小曼辯護的律師。

  「我的看法不是這樣,小曼並非那種水性楊花的女子,她一定另有不得已的苦衷,富裡希再痛苦一個時期,總有水落石出的一日。」

  「你說她有什麼苦衷呢?快告訴我。」

  金梅像孩子聽故事似的,急於想要知道結果,楠英不慌不忙地說:

  「小姐,這問題,恕我一時不能回答,時間不早了,我們休息吧。」

  三

  富裡希從楠英那裡回來,怎麼也睡不著,他費盡了腦筋想,怎麼也想不透這兩個月來,小曼,為什麼忽然對自己這麼冷淡。

  ——雖說王洪濤時常去糾纏她,難道她就把對我的愛轉移目標了嗎?小曼不是那種人,我一定要感動她,使她重新回到我的懷抱裡來。

  富裡希好像一個瘋子似的,自言自語地在屋子裡踱來踱去,他對著那塊破鏡子一照,只見鬍子長得快有半寸長了,眼珠突出,顴骨高聳,他已瘦得不像人樣了,他不瞭解愛情的力量何以這麼大,能使一個消極的人振作,也能使一個本來積極的人悲觀;尤其近半個月來,他每晚都夢見小曼:有時小曼和自己擁抱,有時她又和王洪濤親吻,醒來總是滿眼淚痕,心痛得如同刀割一樣。

  ——我不能失去小曼,她是我的生命,我的靈魂,沒有她,我不能活,那怕赴湯蹈火,我也要不顧生命地去得著她!

  ——呵,有了!有了!這或許是老天爺在這一剎那間,賜給我的智慧和勇氣,我一定這樣做!至誠可以感動天,那怕是鐵石心腸,她也會接受我這顆血淋淋的心;何況她是我的愛人,我們已經有了靈肉一致的愛。

  ——我們有誓言在先,不管天崩地塌,海枯石爛,我們的愛,是永久不變的,我絕不像人家一樣,光會說好聽的話,而沒有犧牲精神,我要真的把這顆赤誠的心,用刀子挖出來獻給小曼,即使我因此而死去,我也心甘情願。

  富裡希想到這裡,感情立刻衝動起來,他真的拿起那把大菜刀來,在一塊磚上,用力磨了很久,然後用右手的大拇指在刀鋒上試了一試,一碰就把皮劃破了,鮮血馬上湧出來,他想:刀子夠快了,只要用力一砍,那怕筋骨再硬,總會砍斷的。

  ——且慢,且慢!在挖心以前,我應該留下一封遺書,假如因為流血過多而死了,巡捕來了,還以為是誰謀殺我的,我不能連累別人。

  「富裡希因挖心獻與愛人溫小曼而死,與任何人無干。四月五夜富裡希絕筆」

  富裡希在一張信紙上寫下了這一行字,忽然像大夢初醒似的,對著鏡子哈哈大笑起來。

  ——唉!怪小得英姊老叫我Foolish,我真是太傻了!人家是用文字寫著:「我獻給你這顆心。」我如今想要真的挖出心來獻給小曼,怎麼可以辦到呢?只怕心還沒有挖出來,我就倒在血泊裡嗚呼哀哉了;還是改變計劃,斬下一隻手指,用紙包著送給她,使她知道我有這種決心,如果她看了我的手指還不感動,不恢復對我的愛情,那麼我就自殺在她的面前。

  富裡希鼓足了勇氣,他毫不猶豫地拿起了菜刀來,把左手的無名指一刀斬下來,大約有一寸二、三分長,即刻鮮血淋漓,滴在地上。富裡希起初還不知道痛,只連忙用手帕把血管紮住了,後來傷處越來越痛,彷佛那砍掉的一節手指是開關,開關一扭開,全身的血液,都在迅速地循環,全身的筋肉,都在急劇地跳動,加倍地痛,他仔細端詳了一下手指,凝固的血呈紫褐色,如果將手平放著,痛苦立刻減輕一點;假若向上伸,或者往下垂,就痛得無法忍受。

  他走近桌子面前,看見那張紙條,明明是自己寫的遺書,他突然不認識自己的筆跡了。也許是流血過多的緣故,他的眼前彷佛一片漆黑,感覺頭重腳輕,隨時都有暈倒的可能。

  他坐在那張靠背椅子上,閉著眼睛休息了很久,迷迷糊糊地睡著了,醒來定一定神,睜開眼睛,望一望手指,他的心跳動比手指還要痛。

  ——我應該趁著英姊還沒有把那封信送去之前,托她把斬下的這節手指送給小曼,我相信她看了這只血指頭,一定會被感動得流淚,會立刻來看我,安慰我的……

  這時候,富裡希的思想,像電流似的來得迅速。他立刻拾起血泊裡的那節斷指來,用紙包著,上面寫了六個字——「獻給小曼吾愛」;然後又在自己那塊又髒又破的手帕上撕下一片,將剩下的那節手指裹著,臉也沒洗,就匆匆忙忙地跑去找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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